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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自媒体“反转”,不要奇怪

2022-03-02 15:39:10

来源:青年记者2022年2月下   作者:窦锋昌

摘要:  政务自媒体虽然有很权威的信源,但也存在产生“新闻反转”甚至虚假信息的可能性。这也凸显了舆论监督存在的必要性。

  2022年春节期间,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下辖丰县的“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不断发酵。围绕这起事件,可以讨论的问题很多,比如新闻由头的问题、新闻表达的问题、调查报道的缺失问题、主流媒体的责任问题,等等。笔者想着重讨论的是政务自媒体的角色问题,这是本次新闻事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2月10日晚间,“徐州发布”公布了该事件的最新情况,核心信息是三个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当事人事实上的丈夫董某民。这是徐州方面就此事件的第四次“发声”,落款是“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布者则是“徐州发布”账号。

  这次发布和之前三次发布形成了较大的差异。

  1月28日,“丰县发布”首次发布官方通报,核心是“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落款为“中共丰县县委宣传部”。1月30日,“丰县发布”第二次发布情况通报,内容比较翔实,包括这名女子最初怎么到了董家、DNA数据的比对、精神分裂症患病情况等,核心信息依然是不存在拐卖行为。落款为“丰县联合调查组”。2月7日,“徐州发布”发布情况通报,公布了进一步的调查进展,这次调查的主体升级为“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调查的范围扩大到了云南,确认了该名女子的身份是“小花梅”,但在定性问题上,没有明确是否存在拐卖行为。

  很显然,当地政府在前三次通报中都不认为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拐卖行为,但是第四次通报则宣布三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涉嫌两个罪名:桑某妞夫妇涉嫌拐卖妇女罪,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

  这样的一个巨大变化被网友认为是“新闻反转”,是徐州方面的“自我打脸”。笔者想说的是,在当下的媒体环境中,政务自媒体“自我打脸”属于一种“新常态”,各位网友要逐渐适应这种“新常态”。

  徐州方面的四次新闻发布由三个主体实施,分别是“丰县县委宣传部”“丰县联合调查组”和“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信息发布的平台是“丰县发布”和“徐州发布”两个自媒体账号,从属性来说,这两个账号属于政务自媒体。

  这一类自媒体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而诞生的,属于新闻生产社会化的一部分。在此前的传统媒体时代,无论是丰县还是徐州市,如果要发布这样的新闻信息,一定要通过《徐州日报》《新华日报》或者徐州电视台、江苏电视台这样的机构媒体才能完成。但是有了“丰县发布”“徐州发布”之后,丰县的政府部门和徐州市的政府部门就可以自行发布信息了,从传统的信息提供者变成了“泛媒体”机构。

  当政府部门是信息提供者的时候,它们只是信源,虽然因为权威性比较高属于不一般的信源,媒体记者可以直接据此写稿,但毕竟还要经过媒体的“三审三校”才能最终抵达受众。如今,这些政府自媒体账号可以直接对外发布信息,以往的核准和审校流程便不复存在。因此,这些新闻信息如果存在不实之处,也就没有什么好让人奇怪的了。事实上,类似的事情近年来经常发生。比如2016年5月,雷洋事件发生后,北京昌平警方先后通过微博发布了多次情况通报,前面的通报也被后面的所推翻。

  这些事例告诉我们,虽然政府机构是很权威的信源,但由于生存于复杂的组织网络以及关系链条中,也会有自己的得失考量,因为主观与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是存在产生“新闻反转”甚至虚假新闻的可能性的。这也凸显了舆论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在这样的时刻,负责任的媒体应该进行相对独立和客观的报道,用以矫正来自各方面的可能走偏的新闻信息。

  当然,如果媒体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会给自己带来声誉风险。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刚暴发的时候,武汉市公安局和卫健委对外发布信息,一名记者根据这些信息写了两条稿:《8人因网上散布“武汉病毒性肺炎”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武汉卫健委通报:发现的多例肺炎病例为病毒性肺炎 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这两条被认为是“假新闻”的新闻给这名记者带来了一片批评之声。

  (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级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22年2月下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