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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点(2010年8月上)

2010-08-23 12: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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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封杀叫“必须采用本地新闻通稿”
  眼下,在一些地方,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但凡发生重大负面公共事件,本地媒体必须使用由XX部门统一撰写的新闻通稿,甚至连新华社播发的同一题材稿件也不能“擅自采用”。违者,媒体老总将被“请”去“喝咖啡”,或被责令作出书面检讨。而所谓“本地通稿”,多半大题小作,含糊其词,有的连新闻的基本要素也不予考虑,只看怎样才能屏蔽事件真相,以达到“维稳”的目的。由于这样的“封杀令”,一般都通过电话发布,以致有新华社驻地机构暗中询访,可终因查无实据而无可奈何。
  实际上,在传媒、信息产业极其发达的今天,“必须采用本地通稿”之类禁令,非但不能起到所谓维稳的作用,反而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混乱,甚至让相关部门陷入相当难堪的境地。比如,对不少负面公共事件,本地媒体奉命行事,或轻描淡写,或瞒而不报,而国家通讯社或外地媒体及时将真相和盘托出,并在第一时间将其挂到了网上。当地群众看了这些报道,将会作何感想?若长如此往,本地媒体哪怕发行量再大,收视率再高,又有何公信力可言?即便日后因相关部门组织、指导有方,媒体所做的重大题材正面报道客观、公正,谁能保证受众不会由此及彼,对正确的舆论导向也不屑一顾呢?
  毫无疑问,强调重大负面新闻“必须采用本地通稿”,源于政治上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对公众知情权的公然漠视。看来,唯有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兑现其中的惩戒规定,才有可能防止这类有违规之嫌的“土政策”继续发挥作用!
  (徐林林/金羊网2010-07-24)


  新闻监督的环境不容乐观
  在上级公安局的责令下,7月29日上午,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撤销了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因报道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关联交易内幕的仇子明逃过了一劫,但这种针对媒体记者和新闻监督的行为值得深思。人们有理由追问,刑拘决定背后还隐藏了什么?
  遂昌县公安局当初大张旗鼓地通缉记者,理由是记者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凯恩股份是否存在报道中的诸多问题,目前尚无从知晓,人们不能主观臆断。但作为执法机关,遂昌县公安局的通缉行为必须有有效的证据支撑,不能是腹诽口谤式的“欲加之罪”。如果仅凭凯恩公司报案的一面之词就对记者进行通缉,公安局立案、通缉程序的合法性又在哪里?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守法经营,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为上市公司,凯恩股份的相关情况直接涉及股民利益,媒体有权进行监督。遂昌县公安局不问报道真伪便决定对记者实施刑事拘留,岂不让人怀疑遂昌县公安局由执法机关蜕变成了凯恩公司的“保安队”?
  近年来中央十分重视新闻监督对于推动工作的积极意义,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媒体履行新闻监督职责的环境不容乐观,阻挠记者正当采访甚至殴打记者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甚至错误地把新闻监督归置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立面,千方百计给新闻监督设置障碍。这背后,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企图用公权力压制新闻监督,暴露的是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
  仇子明案应当一查到底,是是非非都应当有一个明确说法,谁违法犯罪都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绝不能在撤销了对他的刑事拘留决定之后不了了之。 
  (新华社记者梁宇广/新华社2010-07-29)


  中国记者的困惑让西方记者迷惑
  7月中旬在中国举行的中欧社会论坛第三届年会,新闻媒体组讨论的议题包括“新闻的困境”。中西方的媒体人坐一起讨论这样的题目,真是各怀心思,没有共同的话题。西方媒体人心中的困境,首要的是媒体人自己的问题,例如,“记者的偏见”。而中方同行苦大仇深的问题,在西方要么不存在,要么不是主要的问题。
  中方同行当然也担心自己的偏见,但更真实的问题是,自己的“定见”被新闻以外的力量判为“偏见”。以及“新闻”与“不闻”,“禁区”与“风险”,媒体常常面对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暴力和诱惑等等。这就是所谓新闻的独立性问题。
  西方同行满脸迷惑,默默无语地望着中国同行。他们“表示理解”,其实不太理解。当按照议程对相关问题进行表决时,西方同行放弃了表决权,理由是他们不懂,这完全是中国的问题。最后,欧方组长、《世界报》前总编阿兰·弗兰尚发言时说,在他的范围,“批评记者”和给记者“红包”,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们有更聪明的做法。我称为‘社会贿赂’。他们找到你,叫你的小名,不叫‘你’而叫‘您’,请您吃饭。让你说他们‘坏话’的时候,会感到不舒服……我作为《世界报》的主编,不接‘大人物’的电话,不和他们私下里吃饭,不和他们旅行,我不理他们。我一直坚持。”
  但一位中国同行听完就笑了。说,“我们的媒体领导,天天都在等这样的好事情呢”。当然,你也可以说这个全称判断太绝对了。如果为了稳妥,可以加一个“部分”的限制语。但问题是,假设突然之间“大人物不来电话”,你是觉得更好办了呢,还是无所适从了?我们把这里的“大人物”限制在掌握着强大经济势力的人物吧。国有垄断企业老板似乎没有必要“亲自”重视媒体,就设想一下某个房地产大佬巡视大江南北,所享受的媒体风光吧。
  媒体在寻找和等待大人物和大公司送来大剂量的政治红包和经济红包,等而下之,记者头上也有零星的“红包”降临。这里不说“媒体敲诈”,这是另一个等待法理鉴定的问题,而只说“常规红包”。几年前北京就流传着一个段子:不断打车在酒店之间转台,每次收入三五百元。问,这是什么人?回答不是小姐,而是记者。这就是说,给记者发“红包”已经成为显规则。
  目前,在中国,用政治和经济的手段腐蚀媒体基本是一种安全的行为。只有在罕见的情况下,贿买新闻才受到法律的追究,而追究的过程,又有许多政治正确的“折扣”,更不去清理明显在“灰色地带生存”的名目繁多的“新闻机构”,也不去讨论导致新闻腐败的原因。所以,在这样的起点上,来谈回归新闻的法治和道德的路径,只能称为“遥望”。   
  (《南方人物周刊》主笔何三畏/《南方人物周刊》2010-07-28)


  意志扭曲事实,报道难免偏颇
  我国学术思想界自2003年以来就一直进行着一场争论:俄罗斯是否在“重评”斯大林。这场争论,不久前尘埃落定。这是在纪念苏联卫国战争65周年纪念日前夕,由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接受访谈时证实的:俄罗斯并没有“重新评价”斯大林。
  争论已经尘埃落定,但这一争论的意味是深长的,含义是发人深思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因为一场原本的学术争论,掺杂进了太多的非学术因素,行政力量参与得太多,个别有影响的媒体也进行了很多误导,做了并非深思熟虑的、甚至是追风式的片面而失实的报道。
  新闻媒体应该怎样对待学术争论:是盲目跟风,附会一定倾向,还是独立思考,慎重对待,不妨碍与争论相关事件的客观报道?就这场争论所遭遇到的媒体报道来看,若干重要媒体采取的是第一种态度,没有坚持独立判断,守住独立、客观报道这条底线。
  对于俄罗斯是不是在“重新评价”斯大林这一问题,如果客观、全面观察俄罗斯事态的话,相信在这个问题上是不会发生重大偏误的,但某些媒体却违背了客观、全面报道的原则,片面摘引俄罗斯报刊的报道,对俄报刊上的文章或引前不引后,或摘左不摘右,甚至发生因主观立场误导,出现关键词语翻译错误,歪曲俄报刊原义,在大标题上就添加俄罗斯“重新评价”斯大林字样的偏误。这种做法,在当时事发不久就引起了有关学者和学术刊物的批评和指正。
  无独有偶。我国一家面向知识界的重要报纸,其驻外记者直到俄罗斯纪念卫国战争胜利65周年前两个月,仍以莫斯科一地和个别党派的态度为依据,片面报道“俄罗斯重新认识”即“重新评价”斯大林,并且不加分析地、武断地借他人之口说道:克里姆林宫“可能”利用65周年这个“好时机”,“想为斯大林平反”。俄卫国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活动证明,事实恰恰相反。
  联系我国新闻界一些年来对国外重大事件的报道、对一些事态的预测,往往一错再错,是发人深思的。其原因,盖缘于某些新闻从业者“主观因素”太强了些,他们总是奉行“先入为主”的原则,而不是尊重客观事实,进行客观、如实的报道;他们总是眼睛向上,揣摩领导的意图,循此而行,而不是眼睛向下,周密研究客观的事实,按事实的本来面貌进行报道;在他们那里,主观往往压倒客观,意志往往扭曲事实,所以在报道上总是免不了偏颇。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马龙闪/理论网2010-07-22)


  “第五媒体”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不可估量
  “第五媒体”,原来也叫手机媒体,或者移动媒体,是继报刊、广播、影视和互联网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媒体传播形式。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人认为:
  用任何词语来评价“第五媒体”未来的发展空间都不过分,它必将对整个社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一定要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尤其是新闻媒体更应该大力宣传“第五媒体”的作用,让更多的政府官员、普通民众认识到其带来的巨大机遇与挑战。
  “第五媒体”最大的突破就是互动性大大增强。每个个体既可以成为信息的获得者,也可以成为信息和新闻的传播者和制造者,个人可以参与到传播中的各个环节。
  信息传播方式的革新大大拓展了信息的渠道和内容以及信息的表达方式。从传播走向交流,从灌输走向互动,从单媒体走向多媒体,从单向媒体走向交互媒体,这是一场重大的媒体革命。可以预见,伴随着科技进步和观念创新,诸如手机报、手机电视、微博等新的信息传播与交流方式会不断涌现。
  随着“第五媒体”等智能载体的发展,许多新闻线索并不是记者第一时间发布出来的,越来越多的信息都是由个人首先报道和发布,然后逐渐扩散。信息传播速度很快,在传递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失真现象,接收者和再传输者都可能把一些主观的东西加进去,从而改变信息本身,个别的小事件逐渐演变为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大事件。对于这类问题不能只看其短期效果,应该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相信广大网民对信息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力,要相信正确的文化和价值观仍然是时代的主流。
  政府官员如何看待这种民意的表达方式呢?我认为,转型社会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小概率事件层出不穷,新的信息传播方式对于政府获取信息,判断信息特别是有效利用信息,从而更加贴近老百姓,改变工作和领导方式都非常重要。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经济参考报》2010-06-24)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8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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