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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1年4月下)

2011-05-20 21: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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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发布
  4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其中指出:
  1.2010年,新闻出版业总产出达到1.22万亿元,增加值达到3500亿元。 “十二五”时期, 新闻出版产业增长速度达到19.2%,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行业总产出2.94万亿元,实现增加值8440亿元。
  2.2010年,人均年拥有期刊2.6册,“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4.6%;每千人拥有报纸份数102.2份,“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3.4%;报纸普及率0.37份户,“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6.8%。到2015年,人均年拥有期刊3.1册,年均增长3.1%;每千人拥有日报份数100.6份,年均增长1.9%。
  3.增强中央主要报刊和学术期刊的持续发展能力、传播能力。
  4.形成10个左右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报刊出版产业集聚中心。
  5.打造10家左右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的大型国有报刊传媒集团。建设专业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学术期刊群。
  6.实现期发行量超过百万份的综合性日报20种,期发行量超过百万册的大众服务类期刊30种。全国报刊出版单位数量减半,降至5000家以下。非独立法人报刊编辑部占报刊出版单位总数的比例减半,下降到30%以下。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人人都要替天行道”的网络舆情
  4月14日媒体报道,法院向旁听人员征求药家鑫案量刑意见引争议,受害者代理人张显向西安中院提出,坚决反对在此案中“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坊间对死缓还是死刑立即执行的争论持续不断,而法庭向旁听人员征求意见,显然又犯了方向性错误。
  从发展脉络看,药家鑫案十分清晰,原本不难作出判断。但在中国社会存在普遍公正焦虑的背景中,个案就容易超出本身意义而具备公共事件的属性。一开始,药家鑫案就已经成为集中民间公正焦虑的“肉身”,似乎有关社会的一切不满,都一股脑地投射到这起案件当中,“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
  这样的舆情演变其实有着更为宽厚的社会背景。从2008年开始,中国的互联网明显搅活了舆论这“一池春水”,一些重大案件在网络的发酵下相继成为社会“公共事件”,一件件刑事个案在网民的激情介入下,迅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随着微博等新兴媒介的崛起,网民表达更加便捷和畅快。在这种“人人都要替天行道”的网络背景中,药家鑫荒诞的“撞人补8刀”的恶劣行径,立即超越了公众容忍的底线,难怪网民会义愤填膺,“群起而攻之”了。同时,透过药家鑫案的舆情反应,我们不难看出民意对“官二代”、“富二代”的反感,以及对驾车撞人的激动情绪。公众宣泄的情绪中,还包括对大学生教育失败的不满,以及对目前司法的不信任。
  上述所有的舆情,归结到一点就是聚集了太多的社会公正焦虑,当个案演变为公共事件,司法便难逃舆论拷问的命运。当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借由这样的个案寻找“出口”,所有的反思与警示,也都通过这样的个案寻找“辩题”,像法院这样的部门,最容易成为不堪重负的“弱势”。
  澎湃汹涌的民意,将司法逼到墙角。这突出地显示出网络舆论的原生态特征,只要话题涉及弱势群体,网民往往不去仔细辨析事件的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一边倒地同情弱者,痛扁事件中相对强势的一方。如此背负下,法官落笔的手岂能不犹豫
  究竟应当如何追求民意这给舆论漩涡中的司法造成了很大困境。每一个人似乎都代表正义,每一种声音仿佛都是真理,出于各种动机和预设立场,不同的人在没有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冷静地了解下就先入为主,一旦判决结果和他们预想的不一致,就对司法审判出现情绪化的反应。因此,我们说民意不能随意介入司法,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模式和可操作的程序设计,以剔除那些盲动的民意,防止不理性的民意影响判决。
  [本刊注:4月22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 
  (西安政治学院教员傅达林《法制日报》2011-04-16)

  “视觉传媒对这个时代是犯下了罪行的”
  现在媒体常常说的“幸福感”,在我看来更多是关于“快乐”和“利益”的感觉,指的是钱多了,活干得少了。基本上是一种缺乏精神内容的快乐和利益。幸福的要求很高,需要有干净真诚的灵魂,所以人们常常用物质快乐代替幸福,用快乐来糊弄自己。
  就物质利益和快乐而言,现在中国人享受到的物质生活是史无前例的,是古代乃至进入现代的近百年没有达到过的高度。今天人们的抱怨更多是因为不均,而不是因为寡,主要是对差距的不满。
  改进物质利益的分配,需要制度安排的改善。但另一方面,在心理感受方面,人们如此不高兴,很大程度是传媒,特别是电视、网络和广告的诱导。
  电视、网络还有时尚杂志、电影、电视剧、广告,这些带有视觉效果的表达,喜欢讲述的是属于10%的人的生活。这种生活对于绝大多数人都是虚假的,是对大多数人的生活的恶意贬低、否定和侮辱。更严重的是,是对物质、权力、压迫和弱智的无耻颂扬,是对精神、情感、劳动和智慧的抵制。
  这些在媒体上天天出现,让人产生错误判断,以为那种过度奢华的弱智生活才是正常的,导致了心理上的不适。更可笑的是,在歌颂资产阶级生活时,还同时表演了小资产阶级和小市民对资产阶级的羡慕嫉妒的病态心理,越怨恨就越不高兴,这种社会怨恨像传染病一样。
  所以,视觉传媒和视觉产品对这个时代是犯下了罪行的。仅仅为了赚钱,就把一种错误的价值观传播到全民,这会自取其祸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赵汀阳《瞭望东方周刊》2011年第1期)

  网站不能老吃报纸电视“霸王餐”
  数十位作家组成的“反侵权联盟”与百度之争拗,在网民中引起的关注和支持,与不久前“3Q之争”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对吃惯“免费午餐”的网民来说,帮理不帮亲(切身利益)的并不多。百度此前的表现,或多或少基于网民的这种心理,挟“网民”以令诸侯。
  作为传统媒体从业者,我们对作家们的遭遇感同身受,在某种意义上说,报纸电视也是“受害者”。每天打开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评论等频道,就会发现它们简直就是报纸电视的“综合电子版”,全是对报纸电视新闻作品的转载、摘编,从中央到地方,全国的报纸电视从业人员每天都在为他们“打工”。网站赚得盆满钵满之余,传统媒体得到了什么?大部分的传统媒体都是“义工”,即使得到网站的付费转载,也只有象征意义,与传统媒体巨大的采编成本相比,不过是杯水车薪。
  报酬只是一个方面,多数网站无节制的“拿来主义”,还直接损害了传统媒体的切身利益。一方面,网站转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时,未经作者或媒体许可,甚至没有注明作品出处和作者署名,缺乏对作者及媒体的基本尊重;危害更甚者,网站随意删改作品标题、篡改作品内容、渲染某些细节,经过再次传播之后,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损害作者及传统媒体的声誉。一些报社为避免网站转载过程中的变形效应,某些重要稿件干脆不在电子版上显示;另一方面,新闻作品被门户网站转载,能在社会上引起更大反响,能提升影响力与知名度,这本来是好事,但由于知识产权没法保护,实际上又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陷阱。各家报纸像尽职的“奶妈”,廉价甚至免费为各门户网站提供海量的原创新闻及信息。
  大部分传统媒体之所以“甘作人梯”,既有外部环境使然,如现有法律对时政新闻的保护不足;也有本身的因素,如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不足等,使得传统媒体缺乏与网站讨价还价的动力和能力。也有一些传统媒体不甘于此,先行一步,与网站达成较合理的使用价格协议,或者用付费阅读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成果,有些取得较好的收益。
  数字时代,传统媒体不可能不与网站有交集。只是,如果传统媒体永远是网站的“义工”,单边输血,“为他人作嫁衣裳”,而不是互惠互利,实现双赢,这种模式便不可持续。50位作家抱团而成“反侵权联盟”对传统媒体也是一种启发,传统媒体对网站廉价或者免费转载新闻的行为也应该说“不”。 
  (广州日报评论员练洪洋《广州日报》2011-03-30)

  不能用管传统媒体的办法管理手机媒体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手机用户规模已达8.59亿人,是固定电话用户的3倍。以手机为载体的第五媒体已经覆盖了超过60%的人口。在用户数、普及率上,远远超过传统报纸读者、广播听众及网民数,与电视观众数日益接近。
  新媒体时代,国内外的受众,越来越远离报纸等传统媒体。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正在成为主流媒体,媒体形态、传播状态和经营业态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新媒体改变着社会信息的传播规则。手机媒体的基本特征是数字化,最大的优势是携带和使用方便。同时,手机媒体作为网络媒体的延伸,具有网络媒体交互性强、信息获取快、传播快、更新快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得手机媒体能够渗透到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层面,深刻影响人类的传播活动。手机传播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为一体,具有“全民传播”的特点,这是任何传统媒体都无法比拟的。现场公民可以方便地利用手机,向社会发布最具时效性、最朴素的信息,形成舆论,影响公众议程,进而影响公共决策。正是基于这一特点,手机才在一些社会事件中扮演着分外重要的角色,甚至影响事件的发展趋势。诚如学界所言,“公民新闻”具有革命性的意义,颠覆了“舆论一律”的传播格局,是一种民主化的媒体形式。
  手机媒体时代已经到来,正对信息传播格局和社会舆论产生深刻影响,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结构产生着强大的冲撞力。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弱化了政府对社会信息的控制力,使国家内政与外交透明度越来越高,受到的牵制和约束也随之增大。各级各类管理者,要从被动应付、管理手机媒体转化为善于主动利用手机媒体,为我所用,而不要将手机媒体视为洪水猛兽。
  今天,手机远远不只是一个通信工具,它是一个依靠无线电技术和网络技术,整合了媒体平台、电子支付平台、位置服务平台的强大信息平台。未来手机媒体的发展,不仅涉及到传媒的管理,同时还会涉及到金融政策,涉及到行政区划、测绘、国土管理等领域。而且更为复杂的是,这些新的改变,又要对传统的金融、传媒等领域产生影响。这就要求要用新的思维和管理机制来管理手机媒体,必须结合手机媒体的实际情况,不能沿用对传统媒体的控制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4期)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4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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