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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1年10月下)

2011-11-20 12: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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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云山: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闻理念
  9月13日,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座谈会上说:
  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是新闻宣传的本质所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是新闻宣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能不能以深厚的感情对待人民群众、以高度的自觉服务人民群众,是新闻工作的根本问题。实践证明,只有走得近、交流得多,才能感同身受、产生共鸣,才能真正解决为大众还是为小众、走上层还是走基层、跑热门还是跑冷门的问题。
  要不断强化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闻理念,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正确体现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要同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深入群众的生产生活,走进群众的内心世界,感受群众的喜怒哀乐,把笔触、话筒和镜头对准基层,把版面、荧屏和时段留给百姓,反映群众的创新创造,展现群众的精神风貌。
  新闻宣传的工作成效,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要体现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上,办的实事好事越多,群众越欢迎,新闻的价值也就越大。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在走基层中更好地回应群众的关切,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反映问题,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新闻报道权、舆论监督权用到为民造福上。
  (摘自《党建》2011年第10期,原题为《在深入基层中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李东东:新闻报刊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在《求是》2011年第20期撰文《以高水平的新闻报刊工作推动先进文化建设》指出,当前新闻报刊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一,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使新闻报刊工作面临多元思想文化环境的冲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施压促变的一贯立场没有改变,仍在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各种手段,对我在发展上牵制、形象上丑化、思想文化上渗透,企图压我接受西方价值观和制度模式。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反映到文化领域,特别是通过新闻报刊工作表现出来。
  第二,国内外舆论互联互通互动新特点使舆论引导难度大大增加。随着人民群众对国内外热点问题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许多重大事件都可能成为舆论热点,而由于互联网的强劲传播及国内外舆论的交互影响,海量信息鱼龙混杂、良莠难辨,给正确把握和有效引导舆论导向带来重大挑战。
  第三,社会意识多样化和思想文化领域的空前活跃使新闻报刊行政管理面临复杂矛盾。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沉渣泛起,一些错误的政治主张不时出现,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往往纠缠多种利益因素,原有导向调控机制难以覆盖新主体、新载体、新媒体,权力和资本左右社会舆论、利益决定传播内容的现象已经出现。
  第四,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给新闻报刊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成为各种社会思潮的集散地、不同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的新空间、公众互动的新平台,信息发布准入门槛极大降低,人人都成为信息传播主体的同时也是传播受众,“公民记者”、“网络推手”和“网络意见领袖”成为影响舆论的潜在力量,给规范新闻传播和新闻监督带来管理上的极大挑战。
  第五,新闻和传媒队伍建设面临艰巨任务。总体上看,我国新闻传播队伍规模和工作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缺乏领军和高端人才,新闻采编从业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有的媒体工作者甚至违背职业道德,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这些行为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极不相称。
  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积极推动体制和科技创新,加快国际传播体系建设,通过高水平的新闻报刊工作,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摘自《求是》2011年第20期)
  
  
  政府传播理念必须实现两个“彻底变革”
  运用政治权力自上而下设置舆论议程,是政府特别是在媒介国有化的体系之下,有计划地传播并塑造政府形象的主要途径,但是,网络传播打破了政府对舆论议程设置的垄断权。一旦某一事件招致负面舆论,负面舆论过多地在同一时间宣泄出来,政府想要设置舆论议程,改变传播的方向极难。与此同时,舆论危机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难以跟上负面舆论快速传播的步伐,公众将会从各种各样的角度对事件进行解读,甚至导致谣言肆意流行。这就是舆论危机给政府议程设置带来的又一困境,一方面舆论议程设置困难,另一方面又不知道怎么设置舆论议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形象的正面传播就难免会被网民从相反的方向进行解读,使得政府陷入负面舆论必须用正面宣传引导而正面传播却收效甚微的困境之中。
  政府传播环境的改变和网络时代对政府舆论不断提出的挑战,要求政府必须从新媒体传播特点与当代中国政治现实出发,创新思维,转变传播理念、优化传播关系、提升传播能力。基于网络媒体的特点,政府传播理念必须在两方面彻底变革:
  一是从政治宣传到政治传播的彻底变革。政治宣传是以政党和政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大范围内通过有选择的单向度的灌输,向客体传输主体意见,最终达到影响客体政治行为的政治活动。政治传播是政党、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向公众传达政治理念、方针、政策以及具体政治行为信息,并通过政治主体与政治客体的理性商谈达成对公共事务的共识的过程。网络空间里,等级制度所赋予的政府话语权被解构的现实颠覆了意识形态灌输的基础。在舆论危机状态下,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如果坚持宣传的理念,必然与网民舆论之间形成巨大鸿沟,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对立情绪就越大,反而加剧舆论危机的负面后果。
  二是从占领舆论的至高阵地到平等对话理念的彻底变革。政府要想引导网络舆论就必须获取网络世界的话语权力,就必须练就与网民对话的能力,积极与网民进行沟通,就公共事务与网民达成共识,以获得网络的认可与赞同,才能引导舆论方向。
  民主政治时代新闻自由是最基本的权利,政府不能运用行政权力剥夺新闻机构的自由。网络是信息串联的最佳场所,也是谣言滋生最理想的温床。政府权威部门在关键时刻不能失语,必须运用自身的传播力量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党报党刊在第一时间公开真相,降低事件本身的可炒作性。但是,在舆论危机时刻,政府公信力本身就受到质疑,仅靠政府的话语难以博得公众的信任。因此,政府自我传播与他人传播关系的协调尤其重要。政府必须以求真务实、信任、公开、宽容的态度对待社会媒体,通过制度化的信息传递机制,引导社会媒体舆论报道的方向。否则,政府与媒体之间相互猜疑必然导致政府权威话语与社会媒体报道互相矛盾,增大炒作空间。
  (谢金林/《紫光阁》2011年第8期)
  
  
  媒体不应用陈腐眼光去揭黑
  “卢美美事件”中,媒体和舆论一直在穷追不舍地深挖卢俊卿、卢星宇父女及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以下简称世华会)幕后的东西。媒体和大众在“揭黑”中享受着批判的“狂欢”,很少有人静下心来,理性地梳理一下在媒体和舆论深挖幕后新闻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些带有本质性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若在媒体的批判中被大众误解放大,长期来看,很可能会伤害到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对企业的行善动机必须进行道德拷问?
  只要在做慈善的过程中,没有违法,每个人的行善都是一样的,不存在动机高下之别。过于从道德上苛责企业或富豪的慈善动机,要求企业在行善的同时保持经营行为的无可挑剔,无疑会使企业行善的成本大大提高。退一步,假如企业在做慈善中真有什么污点,或者在经营中存有什么违法之处,自有监管部门去查办,或者从完善市场监督机制的角度去加以解决,而不应靠舆论审判企业的慈善行为来遏制。所以,对企业做慈善可以批评,可以质疑,但切忌用唯动机论、原罪论等道德洁癖去拷问、诘难企业和企业家。
  ◆以出身评判企业家和公众人物?
  有媒体挖掘出卢俊卿的发迹史,不过是一个出身于川省的农家子弟,师范毕业,做过县、市两级政府的小科员,1995年辞职下海。这样一个似无背景的农家子弟,10多年时间怎么就成了亿万富豪,在京城呼风唤雨?给人的一个感觉,似乎卢俊卿是没有资格如此风光的,或者要不就是一个于连式人物,其发迹过程充满着种种不为外人道的“秘密”。不论哪种情况,都隐约显现出一种“血统论”或“出身论”的味道。纵使卢俊卿和他的世华会存有违规或违法之处,也并不表明一个出身卑微之人,今后就不可以有大出息,可以出将入相,或为富豪。一个毫无背景的农家子弟和穷小子,为什么就不能发财,成为亿万富豪?他发财了,就有问题、不道德了?
  对企业家或公众人物隐含的“血统论”或“出身论”诘问,与我们进行的改革价值取向格格不入。媒体为了事实真相,当然可以对有争议的人物进行“揭老底”,曝光其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在“揭老底”的同时,必须注意尺度和界限,要引导舆论和大众不能用一些与社会普世价值相违背的、被历史早已扔进垃圾堆的陈腐看法去看待和评价一个人,媒体自身更不能带着这种眼光去揭黑。
  ◆为企业政商公关乃是不道德的行为?
  媒体和舆论的批判,其隐含的潜台词十分明显:卢俊卿帮助企业攻关政要,不仅仅是为收取企业费用,而是本身为了建立一个政商同盟的利益关系,并通过这种同盟,进行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是不是真的存在此种情况,必须有确凿的事实根据,如果存在,当然不仅要批判,还要受法律的严惩;否则,就是一种严重的道德指控。
  撇开此点不谈,政商攻关是否就一定不好,政商掮客是否就一定不道德,从而需要加以批判和阻止?不能单纯从表面来看待该问题。从古至今,有人的地方就有公关。市场经济下,企业公关更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公关当然主要是对政府,因为政府有权,这点在东西方都一样。如果要减少“掮客”,使得企业不必花更多时间和金钱用在政府公关上,前提是缩小政府的权力,并严格约束政府;同时,从制度和政策等方面放松对企业尤其是民企和中小企业的不必要限制,给它们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法制多么健全,市场多么完善,公关现象不可能消灭,只要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作为一种减少企业搜寻成本的活动,公关和“掮客”的存在事实上就是有必要的,而且,适度的公关也会提高企业的效率和产出。
  
  (余闻/《学习时报》2011-09-26)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10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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