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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1年11月下)

2011-12-20 14: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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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正声: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引导舆论才有底气
  11月12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九届上海市委十六次全会上说:
  高举旗帜、弘扬主流是舆论引导的关键所在。多元中要求主导,多样中更要有主流。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必然要有主流文化思想、主流价值观念,必然要有体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文化。思想文化导向内涵丰富,具体到我们工作中,更多时候体现在舆论导向上,对某一事件中的人和事,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批评什么,直接就形成社会舆论,往往会形成强大的声音和力量。宣传有纪律,舆论有阵地。我们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这是每个领导干部、每个共产党人、每个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凝聚人心、疏解矛盾是当前舆论引导的重要任务。我们正处在改革深化和矛盾凸显的特殊发展阶段,原本清晰的一些认识有些模糊了,原来认为很确定的东西有些变化了,群体性焦虑心理较为普遍,容易引发社会成员间的互不信任甚至是社会的信任危机。我们要把化解矛盾、避免对立、倡导和谐、推动发展,作为这个时期包括文化工作及新闻工作在内的党的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加强引导,营造氛围,更多展示生活中的光明和温暖,让人们更多感受社会向善、向好的一面,更多激发进取、向上的动力,从而更加有力有效地起到疏解情绪、缓和矛盾、增加沟通、促进理解的作用,防止将少数人的不良行为归结为阶层或群体的共性,防止将一个时期难以避免的不良现象归结为永远的丑陋。
  尊重科学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要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讲感性、讲柔性,但感性的背后要有科学精神作理性支撑,否则感性就容易陷入主观;柔性的背后也要有刚性的法治要求,否则柔性就容易丧失原则。科学精神讲究实事求是,有调查才有发言权,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特别是当前的很多社会热点和舆论话题,往往涉及我们并不熟悉的政策新领域、经济新问题、民生新矛盾、科学新前沿,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多方求证,不能偏信盲从、人云亦云,更不能为了“眼球效应”而故意耸人听闻。尤其需要认识到,严谨的调查作风、深入的专业精神,以及对新闻真实性的苛求态度,不仅是科学的新闻观的问题,而且已经成为今天新兴媒体和信息渠道纷繁复杂的环境下,主流媒体能否继续取信于受众、保持权威地位的立身之本。同时也应看到,现在的很多问题,比如信访问题,归根到底是法治问题,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我们判断是非、作出评价、引导舆论才有底气。
  能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是对舆论引导工作水平的重要检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微博、博客等为载体的网络新媒体已日益成为舆论传播和热点聚集的重要源头,舆论热点的多发、突发、频发也已成为常态。相对而言,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在面对各类舆情时,往往顾虑太多、声音太少。必须清醒地看到,回避和敷衍,犹如把头埋在沙中的鸵鸟,不能解决问题;忧心忡忡、束手无策,也不是应有的状态,正确的态度和办法是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效能,加快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努力在进网用网上有突破,在育网管网上见成效,争做敢用善用网络的先行者。要勇于直面群众关注的问题,凡是群众关心、涉及并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要力所能及地及时回应、给予答复。要不断提高各类舆情应对能力,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主动回应媒体关切,善于运用媒体引导社情民意。              (来源:《解放日报》2011-11-14)
  
  
  吉炳轩:新闻宣传如何适应复杂舆论生态
  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日前在黑龙江省举行的记者节座谈会上说:
  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社会问题成为焦点,往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引发广泛关注,引起人们情绪波动。压力锅如果没有出气孔就会爆,而社会管理就像压力锅,一定要有个出气孔,让群众有一个表达诉求的平台,把话讲出来、把火发出来。新闻媒体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出现后,人们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使用者,还成了信息发布者、传播者,传统舆论场的格局被打破,形成了更多的舆论场。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信息的渴求、新闻的关注,改变了传统的舆论引导和传播格局,而且这个变化还在继续。信息数字化带来了新闻传播新变革,新老媒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合并存。舆论生态更趋复杂,人民群众对新闻宣传的要求越来越高:
  对新闻内容要求更广,希望新闻媒体要贴近实际工作、贴近社会生活、贴近受众心理;
  对新闻形式要求更活,希望新闻要体现出及时、好看、深刻,尊重人们的审美习惯,满足人们的求知欲望;
  对新闻载体要求更多,希望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可以向多样化、分众化方向发展,对新兴媒体的依赖和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新闻质量要求更高,更加需要有观点、有态度、有深度的新闻报道,更加需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新闻报道,更加需要有公信力、影响力的新闻报道;
  对新闻传播要求更快,对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大情况、重要活动及其它新闻信息,能在第一时间把实际情况和事实真相讲清楚、说明白,让人们明事实之巨细、解问题之深浅、辨传言之真假、知事态之缓急,止谣言于公开,化疑惑于阳光;
  对新闻监督要求更严,希望新闻媒体通过反映、影响、引导社会舆论,在社会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帮助人民群众反映并解决实际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2011-11-11)
  
  
  让公民“说话”更畅通
  公民对公共事务充分、自由地表达意见,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不但是国家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社会包容的标志。十七大对“表达权”的强调,有力地证明了中国社会的政治进步和政治文明。
  推进公民的表达权是增强政府开放度、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如何制约权力,如何有效地监督政府是现代社会的重大课题。以社会制约权力能够有效防止权力的异化。政府应尊重公民说话的权利,让公民在表达和参与中实现其利益诉求,让接受监督成为政府的一种习惯。
  增强公民的表达权是保障政府合法性、公信力的重要基础。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有赖于群众的支持,尤其是在民主政治的今天,更有赖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更多有效地表达“能够有助于满足公民对其声音受关注以及其需要和利益得到满足和追求的期望”,从而强化公民对政府的认同,重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因此,公民表达及其利益诉求的实现,既是政府自觉的结果,也是群众主动的表现,有利于增加公众与政府的合作,提升政府公信力。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今天,利益的分化和多元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利益的表达也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政府当务之急是正视公民民主诉求,开拓民主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民主参与的机制,让公民“说话”更畅通。
  (张洋/《人民日报》2011-11-16)
  
  
  媒体环境的改善不能光靠一把手强力支持
  在东莞市庆祝第十二个记者节的活动上,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在演讲时脱稿讲道:“以后谁关爱媒体、善待媒体、支持媒体,我们就表扬谁、鼓励谁、奖励谁,谁对不起媒体,我就对不起谁!”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让许多记者听来倍感激动。
  记者节虽然过去了,但对记者的保护不能过期。一个地市领导能够对媒体如此重视,能够多次发言力挺记者,着实是不容易的,是值得称赞的。如果每一个地方领导都能够像刘志庚书记一样支持媒体的正常舆论监督报道,何愁传媒不兴盛、吏治不昌明?但是,媒体环境的改善既要靠一把手的强力支持,也要靠体制机制的跟进。市委书记是有任期的,现在一把手支持舆论监督,不代表以后的一把手都支持舆论监督。如果换了一批领导呢?这些对媒体工作的支持还能延续吗?要想摆脱这样的顾虑,就应当推动保护舆论监督的体制机制出台。只有体制机制的改革才是最靠得住的,才能够让后来者仍然支持监督工作,才能让开明领导的一番心血不至于雨打飘萍一风吹。正因为如此,地方领导不妨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推动地方出台保护舆论监督体制机制的工作,让正常的媒体报道能够得到制度性保护,能够真正遏制那些阻挠正常采访、殴打记者等等恶性反媒体事件的发生。
  善待媒体,善待记者,才能让一个地方的舆论监督环境风清气正。什么是善待?就是要遵循基本的新闻规律,既要配合新闻宣传,又要积极配合舆论监督。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事业是十全十美的,没有任何一项改革是完美无缺的。一个地方如果要想搞真改革,就应当听不同的声音、批评的声音,以此来推动地方改革的进步。一个地方拥有批评的声音并不是这个地方的耻辱,而恰恰是这个地方的荣光。那些总也见不到批评的地方才可能是更耻辱的,是把社会问题隐藏、深埋,饮鸩止渴,是极其危险的。
  (南方日报评论员/《南方日报》2011-11-10)
  
  
  新闻媒体莫加“二次伤害”
  深圳一名妇女遭殴打、强暴,据一些媒体报道,该妇女的丈夫知道妻子遭受暴行,却躲在隔壁,忍辱一小时后才报警。对这一事件,一些媒体的强势采访令人心寒:受害妇女在家中被媒体堵截,蜷缩在床上,用毛巾紧捂住脸,侧身避挡着镜头,而紧挨着她的,至少有四家电视台的采访话筒。有记者逼问受害人的丈夫,你为什么不救老婆,为什么不正当防卫,你怎么这么懦弱?他们未成年的女儿,也被暴露在镜头之下。这样的“强势”报道,使一户家庭的悲伤与不幸,就这样毫无尊严地暴露在了公众面前。
  媒体从业人员在抓新闻、抢新闻、追逐社会热点的时候,还需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牢记心中。《准则》中指出,“维护采访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新闻媒体希望寻求真相,希望关注和帮助弱者,这都是职业要求所在,但同时也要坚守一条底线,那就是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他人受法律保护的隐私。
  面对一些重大新闻和热点事件,如何在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维护当事人隐私权之间作好权衡,是对媒体从业人员的考验。新闻是有“热度”的,感知社会变迁,体察人间冷暖,弘扬正义揭露丑恶。但“热度”需要依法去反映,需要理性去把握,如此才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也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徐敏/《解放日报》2011-11-16)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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