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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4年9月下)

2014-10-15 00:48:04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媒体人职业底线不可突破

  最近,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及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两家公关公司负责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百余家企业,初步计算,涉案金额多达数亿元。21世纪网授意记者主动挖掘、采编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上市公司的负面信息,然后通过收“保护费”、“有偿不闻”的方式进行新闻敲诈,案发后在传媒界引起了轰动,引发了传媒人对新闻职业规范的热议。

  

  “保护费”伤害了谁

  21世纪网的“保护费”模式对各方带来巨大伤害,为之埋单的是股民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

  “对资本市场来说,众多投资者参与其中,美好的愿望是享受公司成长的红利,但如果媒体不据实报道,故意隐藏敏感信息或故意误导读者,扰乱的将是整个市场秩序,以及大量投资者的信心。”犯罪嫌疑人刘冬说。

  犯罪嫌疑人陶凯列出了更多危害:一是损害上市公司的形象,可能会影响其市值和正常经营活动;二是有示范效应和连锁效应,影响后续拟上市企业接受这一“潜规则”;三是增加上市公司额外支出,影响企业收益和持续发展能力,尤其是对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影响更大;四是干扰了大众视听,严重影响大众对上市企业乃至资本市场的判断,进而导致股价的异动,带来股市巨额财富的蒸发,广大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对媒体行业也是巨大的伤害。”陶凯说,这显然违反媒体从业者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也违反了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还败坏了行业风气,引发更多媒体效仿,催生出更多的违法犯罪。

  有关人士指出,21世纪网涉案被查,应当引发各方对于资本市场舆论监督问题的深入思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不能异化为待价而沽的牟利工具,媒体从业者不能成为手握“第四种权力”的寻租者和牟利者。资本市场不是不需要舆论监督,恰恰相反,市场的任何变化都关系到股民的真金白银,关系到企业的正常发展乃至国计民生,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护,媒体的监督权需要正确行使。对于媒体而言,客观报道、公正中立是根本;对于企业而言,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是底线。各类市场参与者都应当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共同推进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

  (“新华视点”记者/《中国青年报》2014-09-11)

  

  “保护费”保护了谁

  对此案的反思,显然不能止步于媒体行业自律等层面。从警方所举的案例来看,21世纪网的“有偿不闻”牵涉上百家公司。因而,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被压下的新闻是否属实?这些涉案公司到底有没有问题?这些有问题的公司到底有无上市成功?

  “IPO有偿沉默”的背后,反映了媒体行业的乱象,反映了我国股市上市发行环节的乱象。21世纪网以及不良公关公司之所以能够大发其财,无疑直接说明了行政审批体制下的上市发行资格审查仍有漏洞。如果不把这些问题公司一一揪出,显然也是对股民不负责任。

  因此,公安机关查处了21世纪网几个高管之后,此案还不能算完。警方、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媒体都有责任按图索骥,顺着21世纪网“敲诈”的名单追查,看看那些企业还有什么问题,其背后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

  目前,打击新闻敲诈,依法查处是关键。依法的意涵,既指向涉嫌新闻敲诈的媒体,也指向被敲诈的企业。如果企业无违法违规之处,又何惧个别不良媒体的敲诈?我们固然不能对所有被敲诈的受害企业进行“有罪推定”,但开展相关调查,筛选可能隐藏其中的犯罪线索,也是有关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哪个行业可以超脱于法律之外,这才是法治的常态。

  (新京报社论/《新京报》2014-09-12)

  

  新闻敲诈为何难以被发现

  通过已经涉案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忏悔”来看,利用负面报道收钱的事实为真。媒体记者利用负面报道相威胁,明目张胆要钱,是新闻敲诈的“初级阶段”。随着不断有记者为此获刑,近年来,有人采写到负面新闻之后,往往以广告费、发行费、宣传费为名进行“洗白”,以此规避风险。并且,采访负面新闻的记者和签广告协议的业务人员互不隶属,全由主编、总裁幕后操控。因此,从披露出来的21世纪网部分内情来看,新闻敲诈已呈组织化、产业化特点。这样做的风险是,掏钱的企业并不情愿,时过境迁,多数企业息事宁人,少数企业则可能愤而举报。有时,政府主管机构还会发起反虚假新闻、反新闻敲诈运动,引起社会的广泛兴趣和参与热情。

  尽管如此,新闻敲诈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几率依然很小,原因就是这类行为比较隐蔽。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被监督的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问题,当事人大多怀着破财免灾的心态,鲜有事后与媒体较真儿的。此外,新闻敲诈还表现出“舆论枪手化”的特点,即受一方所托,对另一方进行曝光,与委托方是“受雇”和“同盟”关系,被监督者则不明内情。因此,近年来,一些媒体和记者热衷于介入政商矛盾和经济纠纷,既“体现”了舆论监督的勇气和荣耀,又实现了幕后的黑金交易。

  “沉沦太久,需要疾风暴雨”,这是一名此次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的感受。新华社报道说,21世纪网“独立运营”始于2010年,但直到2014年才被查办,其间涉及的“有偿不闻”交易金额巨大。10年前,国内新闻界曾以一批公正、客观的舆论监督报道声誉卓著。近年来,一些记者、编辑、主编因新闻敲诈身陷囹圄,使得舆论监督的声望、前景蒙上了阴影,也使得新闻业的社会声誉不断走低。有的媒体被心术不正、为所欲为的负责人所把持,利用报道权、监督权谋取利益,造成了新闻理想崩塌、道德底线失守。扶正祛邪,需要强调“法治”,只有让不法行为得到高效及时的追究,才能给新闻界一个清净与美好的未来。 (刘畅/《中国青年报》2014-09-13)

  

  守住底线,才有媒体公信

  应该说,绝大多数媒体及其从业人员,都能够严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一篇篇真实、深刻、鲜活的新闻报道,是舆论监督发挥社会功效的生动注解。为了职业理想,很多媒体人夙兴夜寐、孜孜以求。他们用自己的努力,不仅树立了媒体的公信,也为记者赢得了职业的尊严。

  诚然,和许多行业一样,新闻媒体也需要自负盈亏,新闻从业者也会遭遇油盐酱醋的烦恼,面临不少现实困境。特别是伴随着技术变革和行业整合,越来越多的媒体经营出现困难,也不得不面对复杂深刻的社会转型。但这绝不是“新闻寻租”的理由!不能将传统媒体商业模式难以为继,当成新闻敲诈时有发生的原因。以“行业潜规则”“职务行为”等为说辞,为涉案的新闻记者辩护,根本就是是非不分。但就像穷困不是偷盗的理由、亏损不是欺骗消费者的借口一样,任何情况下,媒体都不应该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这是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

  今天的中国,媒体从业者面对着更为复杂的“盗梦空间”。因为职业特点,媒体从业人员往往会成为各种利益关系交织的节点,面对很多现实的诱惑。但无论如何,守住底线是一个基本要求。任何一个正规的媒体采编规范中,都能找到严禁有偿新闻和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这不仅是职业道德要求,如若走错了一步,很容易就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无论是公民还是记者,对于“有偿新闻”“有偿沉默”,都应坚决说“不”。

  媒体具有公共性,正如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一名犯罪嫌疑人所反思的,“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怀不端,造成的危害将无法想象。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不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相反会成为价值毁灭者。”的确,媒体人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这就决定了应该接受比常人更加严格的道德要求。应该说,媒体从业者也是思想文化工作者,引领着社会思潮,提供着精神养料,这是价值所在,更是尊严所系。他们能否严守节操、行为世范,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真正深入人心。从这个角度看,媒体人更需把握好自己在整个社会中的位置。

  变革中的中国是座新闻富矿,媒体从业者躬逢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是职业之幸,下笔要对得起时代、发声要无愧于未来。舞台足够大,要想更好地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更不能丢了“初心”——恒定、健康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对于媒体人,这是安身之本,更是立命之基,须臾不可忘记。

  (贾壮/《人民日报》2014-09-12)

  

  决不允许害群之马干扰新媒体发展大局

  应该说,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问题,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不同程度存在,但对于影响巨大、处于高速发展期的新媒体来说,尤其需要警惕。21世纪网案件的发生,给所有的互联网新媒体重重地敲响了警钟。在中国,与整个互联网经济一样,互联网新媒体勃然而兴,发展迅猛,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这种发展局面十分可喜,但同时也提出了互联网新媒体该怎样更好地发展这一时代课题。互联网新媒体是新生事物,其采编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以及彼此的相互关系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许多从业者正在为此而不断总结经验。国家对于互联网新媒体的政策十分明确,既给予了鼓励支持发展的政策空间,也规定了必须遵循的政策底线;既允许有一定的“试错”,更强调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错。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许多新媒体能够站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高度上,从市场和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认真找寻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但确实有一些新媒体急功近利而疏于责任感,急于求成而缺乏自律性。更有甚者,个别新媒体从业者职业道德意识和新闻纪律意识薄弱,屡屡出错,乃至触碰底线。对这样的行为,需要严格管理,积极帮助,正确引导。而对于类似21世纪网这样违规违法的害群之马,则必须迅速果断地严加清理,及时淘汰出局,决不允许其带坏风气,决不能让少数个案干扰破坏互联网新媒体正常发展的大局。

  以21世纪网一案为教训,互联网新媒体需要对照检查,引以为戒。互联网新媒体及广大从业者,需要认真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努力探索互联网新媒体发展的客观规律,亮明底色,筑牢底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共同推动互联网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国平/新华网2014-09-12)

  来源:青年记者20149月下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