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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15年9月下)

2015-11-06 16:04:17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9月下   作者:崔光红

摘要:  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其中规定:

  1.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

  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越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正确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文化企业特点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强分类指导,创新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与国有文化企业的关系,统筹制度设计和政策配套,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尊重企业法人主体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强化政策引导,严格依法监管,注重道德调节,坚守社会责任,把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2.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结构

  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涉及内容导向管理的重大事项及企业运营与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化总编辑等内容把关岗位的职责,对涉及内容导向问题的事项,具有否决权。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等新闻单位,可以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经营活动,但必须做到事业与企业分开、采编与经营分开,禁止采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混岗。

  3.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

  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差异化考核,对直接涉及内容创作的部门和岗位,要以社会效益考核为主,收入分配和奖励也要适当予以倾斜。

  4.各地省属文化企业省管干部,由省级宣传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共同负责提名、考察与管理

  逐步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降低薪酬标准,直至解除职务。

  5.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机构

  大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中小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群综合工作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确定专职政工干部的数量。积极吸收各方面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入党,着力扩大党员在采编、创作等岗位的比例。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内化为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无聊的“干爹”情怀

  一个正常的法治事件,因为有了“郭美美”三个字,因为背后可能存在的各种情色故事,因为难得的“干爹干闺女”组合的“亮瞎眼”素材,而走形异化为媒体喜欢的绯闻“事故”,这不是猜测——正如某报的标题:“郭美美案开审,与干爹关系将大白天下”。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全在“干爹是谁”、“×交易”如何如何。

  这样的舆论引导,的确问题很大。本来一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彰显依法治国的案件审理,搞不好被弄成鸳鸯蝴蝶派的江湖戏,黑幕“小说”粉墨登场,撩起窥私癖的旁观快感,一阵喧闹过后,留下非理性狂欢的一地鸡毛。这恐怕不是公审此案所要达到的“法治”效果吧。

  长久以来,我们丧失了一种就事论事的能力。我们更愿意“出乎其外”,而懒得“入乎其内”。当然,“形而上学”是人类的天性,但用错了地方,就成了累赘和贻害。郭美美案同样如此。我们能不能关注案件本身,少一些勾连断想,少一点情色联想,少一点无聊的“干爹”情怀。我们的要求能不能再高一点,多一点人文关怀,反思郭美美走向堕落的主观与客观原因,从而警醒自身,提升自我的法律与道德境界?!

  现在我们常常讲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不全是法官的事,不全是法律的事。依法治国,还与我们每个公民自身的法律修养关系密切。我们每一个人,不仅仅是法律案件的旁观者,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的法律素质是否健全,能否客观理性观审法治案件——依法治国需要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需要高贵的公民法律素质、需要正派的公民法律精神。这些方面,从一个郭美美案的审判,可以看出许多!

  (王多/《解放日报》2015-09-09)

  消费“丑恶”,是不厚道的

  多家电视台,设置所谓“调解”节目,请来发生矛盾的人家,现身说法,旁边坐着心理、法律、民政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心灵鸡汤作家、居委会大妈各色人等,为这家人疏解矛盾,最后得一“完满”结局。电视台的出发点也许美好,播出或许不无“看点”,但依我见,此类节目叫人不无难受,十分别扭。

  那家人,或夫妻情变、或婆媳不和、或兄弟反目、或父子成仇……闹得不可开交,不知怎么,弄到电视台来了——是有人报料,还是电视台请了侦探挖得信息,不得而知。总之,做成了节目,热播,大火,吸引万千眼球——喜窥人隐私,可是人类自古以来的痼疾。

  看了几期这类节目,越来越觉得,那些上电视的人,真是不可理喻。您家夫妻、婆媳、兄弟、父子闹矛盾,少部分是性格使然,大部分,归根究底,是钱闹的,是利益不均导致的。矛盾双方互相数落对方不是,揭发对方恶行,什么陈谷子烂芝麻,全抖落出来,残酷得令人发指,却无不叫听者大感其趣,像看西洋景和看戏一样。现场专家呢,各显其能,指斥了这边批那边,引经据典,循循善诱,苦口婆心,甚至眼含热泪,劝导加训斥,不时拍案,命矛盾各方均以专家所言为据,自挖病根,宽容忍让,改变立场,缓和矛盾。众目睽睽之下,当事人讷讷应承,于是,纠纷得以“化解”,调解“成功”,皆大“欢喜”。

  于上电视的人来说,矛盾需要调解,去居委会、民政局都行,干嘛到人人能见的电视上放大丑恶、广散“德行”、马赛克也不打呢?离婚官司,法庭还不公开审理呢。在电视上公布自家隐私,尤其是一些不便为外人道的细节,供人茶余饭后议论,其傻何如!今后在亲戚和朋友圈里,怎么混呢?您家龌龊事,关门自己反省,自行解决,或找相关部门。实在不灵,诉诸法律,不失为正当渠道,哪有脸上电视公然供述,叫大众消费呢?博得同情吗?没人同情,别人恐怕只觉得不堪,进而鄙视这些当事人。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不是没有道理。毫无脉脉温情,只是坏榜样,扩而散之干嘛?

  于电视台来说,打着调解矛盾旗号招徕受众,诱使懵懂的当事人大揭己丑,大爆隐私,从而提升收视率,是不厚道的。这类节目,即使调解“成功”,当事人往后的脸面,也没地儿放——因为在看电视的很多人心里,那些人不择手段大争其利,自私不讲亲情,不具备起码人格,他们的灵魂,是那样丑陋,不招人待见。

  电视台,尽可拿公众人物、娱乐明星和富人,比如王思聪等公子哥儿去消费。底层愚顽百姓,如阿Q之类,够可怜了,让小说家去鞭挞,你们真名实姓耍人家干嘛?他们为一点蝇头小利打成一团,也是因为穷啊。又穷又丑的面目,也成了你们找的“看点”?

  (王乾荣/《法制日报》2015-08-23 )

  机器人考验媒体人的玻璃心

  最近,很多媒体人士都在传播一条老调重弹的新闻,说的是机器人会写新闻稿,今后可能要抢记者的饭碗。有人看到这条消息后调侃说“已经哭晕在厕所”,危机感很快蔓延,媒体行业再次上演苦情戏。机器人真的会抢记者的饭碗吗?对于这样一个问题,圈内圈外反响截然不同,圈内人相对悲观,不少人信以为真,从中感受到危机,这很大程度上受到“标题党”的影响,对危机的想象大于客观事实;而熟悉机器人技术的专家则一次次地打预防针,表示机器人将来不可能彻底替代人,记者们大可不必担忧。

  机器人已经成为一个网络热词,回顾它的“走红”历程,其实最初它是带着使命而来,前些年沿海地区出现“用工荒”,农民工返乡现象极为普遍,沿海地区工厂用工成本大幅上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机器人技术受到期待,这样的社会背景注定了它和历史上的技术变革存在较大的差异,可不像过去工业革命时期那样,工人们因为机器替代人力而对机器产生抱怨情绪。总体来说,人们讨论它的时候,从来不会担心它会威胁我们的饭碗,相反是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

  可是机器人技术一旦进入媒体行业,往往就会收到不一样的反响,过去已经多次出现机器人写新闻稿这样的报道,每一次都能成为行业热门话题。这一方面与媒体的角色有关,那些关系到本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无疑会被媒体放大;另一方面显然还与媒体当前的处境有关。屋漏偏逢连夜雨,近年媒体行业可谓危机四伏,开始是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传统媒体影响力大幅下降,如今机器人崛起,媒体人的玻璃心难免又要经受考验。但机器人真的要抢记者的饭碗吗?还是惊弓之鸟们的心态在作怪?

  面对业界的担忧,有媒体人就表示,很多人甚至未读完报道内容就开始表达“衰落恐惧”,不是机器人技术使他们感到担忧,而是很多人此前已经有了这种情绪,“机器人写稿”的报道只是这种情绪爆发的契机。

  随着媒体行业困境的加剧,近年的确存在这样一种迹象,但凡有点风吹草动,大到某家媒体与读者告别,小到某家企业的人事调整,业内人士往往都要借此自黑一番,大肆渲染行业悲观论调。圈外人难以体会媒体人的担忧,只会从后者的发言去了解当前的趋势,久而久之,担忧似乎就成了客观事实,媒体行业仿佛即将被时代所抛弃。

  有些行业衰落的过程往往是悄无声息的,而媒体行业因为掌握了话语权,行业的处境会受到外界特别的关注。媒体行业的衰落或许没有记者们想象的那样快,但是有关衰落的担忧今后可能只会逐渐加剧。没办法,有话语权的人就是这么任性,无论是步入巅峰还是走向没落,都会显得轰轰烈烈。

  (何小手/《新民晚报》2015-09-14)

来源:青年记者2015年9月下

编辑:崔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