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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视点(2020年9月上)

2020-09-16 09:18:26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9月上   作者:

摘要:  互联网进入下半场,主流媒体要有新逻辑  互联网下半场和上半场相比,发展目标和运作关键是不同的。对于上半场而言,覆盖全球的信息网

  互联网进入“下半场”,主流媒体要有新逻辑

  互联网下半场和上半场相比,发展目标和运作关键是不同的。对于上半场而言,覆盖全球的信息网络形成了规模经济,通过消费人口红利横向“圈地”,因此在资本、技术方面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纷纷脱颖而出。在下半场,专业领域和垂直领域不断进入发展序列,需要凭借细分化进行纵向“挖掘”。此时,传统媒体被掩盖的某些特质就会展露出来,甚至成为未来发展的核心要素。

  除了在资源激活、整合和调动方面富于号召力和影响力,传统媒体在社会地位上也有互联网企业尚不具备的优势。按照网络舆论发展趋势,一个社会热点事件会经历网络运营、挑选和发展造势等环节,其中不可缺少的就是传统媒体的跟进,如果没有传统媒体集中报道并调集相关社会资源来解决问题,这就只是一个悬浮在虚拟世界中的议题,无法进入现实关注中。这个特点是传统媒体极具优势的核心资源。

  给传播带来全新逻辑的技术变革,促使媒体行业不断思考一个问题:互联网传播和传统媒体传播,到底有什么样的不同?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时间消灭空间”:过去,传统媒体的影响是以发行范围等空间距离来划定的,而当下的互联网平台甚至可以超越国界的限制,空间距离愈发失去意义。客观形势发生深刻的改变,要求媒体融合脱离“小融合”的窠臼,实现创新性的互联互通。

  那么,“大融合”的概念具体指什么呢?这意味着不仅把互联网看作信息传播手段和传播渠道,还要把它视作介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架构。未来网络发展和竞争的高地,就是对广域网络空间中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实现高效率、高适配性的价值匹配、关系再造与功能整合。按照“大融合”的概念,主流媒体的转向甚至不是一个技术化或者说数字化改造的过程,而是通过结构化运作赋能信息资源,提供跨领域广泛服务的过程,如果还按照上半场的逻辑和模式,就相当于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

  互联网对于社会构造的改变,最明显的一点是促进了“微粒化”社会的到来。个体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传播力,不依赖机构和集体也能完成经济化运作和变现。从传统媒体的角度来说,“微粒化”给全行业造成了冲击,但其中也蕴含着发展机遇。这个机遇就是让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相融合,开发能够利用数据价值的算法,把社会性资源和数字力量吸纳到自身发展中。互联网企业本身也有“破圈”的需求,需要主流价值的指导和引领,这让双方的合作有了基础。对于传统媒体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泛众化传播的能量和价值,利用互联网世界释放出来的新能量,而不是将互联网企业视作竞争对手。

  面对行业巨变,传统媒体人应当如何自处?过去,我们始终认为传统媒体很重要的价值就是直接为社会提供内容生产,但这样的功能和价值也许很快会发生深刻的改变。目前来看,传统媒体的内容生产在整个业界生产中的比重不断缩小,不足以成为价值担当。在未来的社会传播中,媒体从业者的工作会愈加精准清晰,越来越成为众多变量事实的挖掘者而非简单的编辑抄写者。

  媒体人可以去挖掘人工智能捕捉不到的数据,解决算法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突破仅把内容看作“资讯”的观念,一方面加深对数据资源的掌握,一方面从专业角度不断提炼传播模板和模型,强化服务,方便人们的社会化生活。此外,对于如何用新的传播手段和形式开拓传播领域,如何对整个社会进行信息和情绪的平衡,在这些议题上媒体从业者也应该发挥独特的作用。

  来到互联网下半场,以人为本的时代特征愈发强化,任何一种媒介形式、传播形式以及传播技术的发展都必须跟人有关,考量它们是否成功的标准就在于其能否对人本身进行某种程度的衍生。这一时期的用户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评论者、制造者和内容传播的参与者。只有了解他们的认知和经验,引起他们的情感共振,并通过某种协同协作,将他们连接成为媒体生产链条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才能实现信息价值的有效利用。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创新,需要增强社会成员之间的信息流动性,扩大人们社会实践的自由度,提升人们对于主客观世界的把控能力——简而言之,拓展个体的生命宽度。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执行院长,CTR媒体融合研究院专家喻国明/《新华日报》2020-08-21)

  提升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追求

  1991年1月,中国记协四届一次理事会通过《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此后《准则》分别在1994年4月、1997年1月、2009年11月进行了三次修订。2019年11月9日,中国记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对《准则》进行了第四次修订;12月15日,《准则》5.0正式向社会公布。《准则》5.0适应了新时代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它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加丰富、细致的职业道德要求。

  培养国际意识和全球视野。《准则》5.0特别增加了“主动诠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文化,着重讲好中国的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中国人民的故事,让世界更好地读懂中国”。这些新增的要求,恰恰是当前国际国内舆论环境赋予我国媒体的重要传播任务。

  积极传播国家核心价值观。提高政治站位是新闻工作者的基本立场。近年来,新闻舆论工作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现实的国内外舆论环境,要求新闻工作者应有更高的历史站位、政治站位:新闻工作者必须坚持客观立场、信奉理性精神、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政治素养是一种制度要求,更是一种业务素养、业务能力。新闻工作者只有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和高超的理论素养,才能有效地发挥媒体的传播沟通作用。

  保持人民情怀。联系实际、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新闻宣传工作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保持人民情怀是《准则》5.0的最新提法,也是“为人民服务”在新闻工作中的最新体现。

  强化网络思维。互联网的出现、社交媒体的崛起,极大影响和改变了新闻工作的环境。在媒介融合的时代,网络媒体、社交媒体不仅是信息交流的渠道,而且是建构整个社会关系的纽带。因此,《准则》5.0在互联网思维、媒介融合、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新要求、新规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媒体的重要职能,也是传统媒体取信于民、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准则》5.0基本延续了以往对媒体舆论监督的表述,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坚持科学监督、准确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对舆论监督的要求更加细致,新闻工作者需要敢用、善用、慎用舆论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骆正林/《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08-20)

  探索互联网直播平台的“源头治理”机制

  近年来对互联网违法行为的专项打击活动中,网络直播行业的乱象一直是痼疾顽症。网络直播乱象具有隐蔽性、分散性、随机性等特点,因而建构互联网直播平台的“源头治理”机制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的系统性工程。整体推进“源头治理”,需要把握“三个源头”路径。

  第一,引导需求源头,提升社会数字人文素养。用户需求是互联网内容生产创作的源头,目前我国直播用户规模达5.6亿人,各年龄段、各行政区域都有一定数量规模的直播用户,但用户数量规模急剧扩大的同时彰显出数字人文素养培育的滞后。因此,从用户需求层面给予正面引导,加强全社会的数字人文素养教育,提升人们数字内容发布、鉴别、传播的人文素养势在必行。

  第二,规范传播源头,强化直播平台主体责任。各类直播平台是不良信息内容传播生成和传播的载体,因此,强化互联网直播平台的主体责任是从传播层面遏制不良信息内容的重要途径。而当前一些直播平台片面强调平台本身的功能和技术中立,为自己违法违规现象辩护。这就要求在强化主体责任、建构规范产业秩序的同时,树立“技术有责”原则,摒弃以“工具—独立”为视角割裂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的价值观。

  第三,完善规制源头,推动互联网领域立法释法。在一些对“极限词”使用、“类电影作品”等涉案平台的责任认定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对相关乱象的监管、治理和责任判定等方面无法可依。因此,及时跟踪新业态发展过程中的乱象动态,根据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立法、修法和释法,把产业发展、产业自律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推进直播平台治理的必要手段。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林生/《光明日报》2020-08-23)

  内容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一定和数字化紧密联系

  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无法真正预测未来,因为科技并不会带来确定的结果。”一旦走进历史当中,我们发现变化的发生其实都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疫情中比尔·盖茨说:“一场疫情重新定义了这个世界。”正如农业时代的终结并不是因为材料不再重要,工业时代的终结也并非电能可有可无,信息社会驱动经济的主要力量已经逐渐从化石能源变为数字化因素。可以预见的是,内容产业未来发展的新动能一定要和数字化、信息通信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

  从疫情暴发后几个月的经济统计数字来看,数字经济增长最快,网络阅读、线上教育、网络游戏、有声阅读、直播均表现出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势头。历史也一再证明,内容产业和传播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信息技术也偏爱在内容产业找到落脚点,甚至电子商务也首先在图书销售领域落地开花。最近几个月,我们进一步发现人们的工作、生活、娱乐已经被互联网所全面渗透。数字化生活已经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信息消费快速升级,消费场景快速变化,网络数字化的消费习惯已然形成,需求已经开始释放。

  我们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内容丰富、传播便利、服务广泛的优势,也要高度重视媒体格局变化所带来的舆论导向、网络沉迷和信息安全等现实问题。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出版融合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期,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从“相加”到真正完全“相融”还有不小的距离,技术创新、编辑创新和理念创新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客户端、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直播、短视频等媒介新形态,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的媒体渠道进行立体式传播。面向“十四五”的谋篇布局,需要紧紧抓住信息技术在内容产业深入渗透的机遇期,在内容生产、传播服务、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手段创新和方法创新,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果,深入推进技术与内容深度融合,充分实施数字出版精品战略,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式、手段、业态、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优质内容供给能力和数字出版精品生产能力、传播能力。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敖然/《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0-08-18)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9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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