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
首页>传媒视点 > 正文

传媒视点(2020年12月下)

2020-12-28 09:57:24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12月下   作者:

摘要:  纸媒内容转型的三个方面  纸媒的融合转型工作成效如何,主要就是看其生产的内容是否在继承原有优势的基础上,能按照互联网传播规律进

  纸媒内容转型的三个方面

  纸媒的融合转型工作成效如何,主要就是看其生产的内容是否在继承原有优势的基础上,能按照互联网传播规律进行创新发展,实现传播与影响。从新闻传播的内容看,在文体、文风、文气方面,适合互联网传播的融媒体产品与一般纸媒报道有着较大差异。如果简单地将纸媒报道搬上互联网,这样的“融合转型”就是典型的“换汤不换药”。内容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文体文风转型:有别于消息、评论、通讯、访谈等,融媒体产品的文体、文风呈现出更加活泼自由的趋势,出现了更多口述实录、亲历式报道。有的报道如同网友聊天娓娓道来,有的报道凸显作者观点和情绪化内容,引导读者同悲同喜;标题字数长短特点也与纸媒标题迥异,更加随性,更加强调信息量、吸引力和感染力。

  生产方式转型:大多数纸媒目前采取的还是以区域和条线为主的信息采集生产模式,而融合转型则在原有的基础上,特别加强了热点新闻评述、专家评点、深度调查的比重,打破了地域限制与条线分工的局限。往往一个热点新闻出现,不同采访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纷纷滚动跟进,实现对新闻热点的快速全方位覆盖,在此过程中,融媒体指挥中心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生产方式转型带来的是对突发热点新闻的快速反应、报道视野的极大拓展、发稿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均会取得明显提升。

  产品形态转型:如果说,以前纸媒的产品形态主要是图文报道,融合转型后,则更加丰富多样,包括图文、短视频、H5产品等线上融媒体产品。比如,在2020年全国两会报道中,文汇报将多个战“疫”期间的感人场景视频,与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一段深情的话语,通过二次创作整合在一起,既向广大网友传递了最真实、最准确的“两会声音”,又通过多幕感人场景,重新唤起大家心中的回忆与感动,相关报道策划精心、剪辑得当。

  以“文汇时评”为代表的各类评论报道是文汇融媒体重点打造的新闻产品,但此类“硬核”评论报道在网络舆论场中有时存在传播力相对不足的问题。为了更好适应网络传播规律,尤其是便于在圈群等社交媒体中传播,文汇融媒体注重为重点评论设计配有二维码的海报,提升了相关文章的网上传播力。

  随着融合转型向纵深推进,产品形态可能发生更大变化,将从图文报道、融媒体产品向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项目产品转型,传统记者编辑,既是报道的撰写者,也是项目产品经理、活动策划者、组织者和推广者。

(文汇报副总编辑王欣之/中国记协网2020-11-24)

  以媒体融合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近年来,随着媒体融合深入推进,各类新媒体在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搭建多样化社会治理平台、汇聚各方资源、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发挥媒体融合发展的积极作用。

  夯实用户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其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用户是发挥全媒体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媒体融合发展应着眼于拓展用户覆盖面,实现终端随着人走、信息围着人转,为全媒体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用户基础。坚持以互联网思维优化优质内容、先进技术、专业人才、项目资金等资源配置。坚持移动优先,形成载体多样、渠道丰富、覆盖广泛的移动传播和服务矩阵,持续推出形态新颖、内容优质、服务精准的移动端产品,提升用户到达率,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好群众基础。

  打造互动平台。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单向信息传播转变为双向和多向互动。用户不再只是信息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在媒体融合发展中,应强化媒体与用户的连接,打造更多更优质的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互动平台。高度重视网、端、微、屏等多种终端建设,促进单向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场景转变。简化用户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降低用户参与成本。加强用户习惯和偏好研究,优化用户互动体验,形成高黏度、高频率的互动平台。

  聚焦治理难点。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媒体融合开拓了新空间,也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支撑。要以先进技术引领和驱动媒体融合发展,用好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新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为社会治理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提供更多媒体融合平台,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前,网络谣言、用户隐私泄露、大数据杀熟、网络暴力等问题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媒体融合发展应聚焦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社会和用户可持续发展需求,以提升用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帮助用户解决操心事、烦心事,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贡献力量。

  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拓展用户网上网下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推动“媒体+政务”“媒体+服务”“媒体+商务”等的发展,提升全媒体服务水平。比如,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传染性疾病中,各类媒体可以通过建构线上线下渠道,征集相关信息和求助线索等,帮助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难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一些新媒体平台组织了公益直播带货活动,聚合社会各方资源,对接市场和用户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高效更便捷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为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赵曙光/《人民日报》2020-12-09)

  “算法要向善”选择背后的伦理博弈

  即将过去的2020年,健康码、点外卖、视频会议成为工作生活“三件套”,各种基于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服务应用快速入场,社会在技术与资本的双重博弈下正经历结构转型。

  这种转型呈现出一种“重组”的力量,将现有的时间空间重新切割,再以一种“光电方式”重新拟定节奏、划定规则、做出决策。以算法为核心生产逻辑的数字平台,作为社会行动网络中的主导力量,正在整合性地协调社会系统中的多元参与,通过设置代码规则,进行算法管理,规训的颗粒度被逐层细化,渗透进社会的毛细血管。算法社会的结构转型正呈现出3个鲜明的趋势。

  一种新的“平台速度”正在形成。麦克·沃尔什在《算法领导者:当机器比你聪明时如何变聪明》一书中描述了一种“亚马逊步速”,这是一种“介于行走和慢跑之间的速度”,而在亚马逊,员工们必须按照这个节奏来工作。与之类似,我们看到了“困在算法里”的外卖平台骑手们,面对不断压缩的订单送达时间,他们没有选择,只能遵循算法的设计逻辑,看着手机上一条直线的数字地图,在现实的道路上“与死神赛跑,和交警较劲,和红灯做朋友”。平台速度是一种时间节奏,集中体现着平台规则和算法支配下的统一性、规划性和标准性,而且蕴含着一种肤浅的消费哲学,代价就是将劳动者的主体性、情感性和立体感隐藏起来,这也助推了平台算法所带来的社会不平等。

  “人脸识别”或将重新划定个体身份边界。疫情期间,人脸识别作为社会监测技术助力公共防疫,但是强制“刷脸”、事后“丢脸”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在一些小区,人脸识别成为居民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而一转眼,在一些黑灰产平台上,据说两块钱就可以买到千张人脸照片。人脸识别是一种“无目光的注视”,人脸识别的准确性高度依赖数据、算法和算力,如果操作不当,泄露出去的面部照片可被用来训练深度伪造,欺骗识别系统,冒充个人身份,恶搞他人隐私,持续给个体带来经济风险和身份困扰,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算法鸿沟”逐渐成形并拉大社会距离。以往的知识鸿沟、数字鸿沟更多的是由于社会结构中的教育程度、年龄层次、经济地位等要素使得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而“算法鸿沟”则有可能在分配制度的上游,通过人口数据、用户画像、使用习惯、社交关系等先期就预置了鸿沟。而随着算法回还往返于社会与系统之间,那些有机会获得工作经验、拥有学习机会、算法素养较高的群体,同那些缺少机会、相对弱势的群体之间的差距将不断拉大。老龄人口、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可能会陷入新一轮的“算法陷阱”,行踪羞辱、健康码歧视等问题则随时可能落到每一个普通人身上。而这样的差距经年累月沉积,将加重阶层固化,形成算法特权和垄断力量。

  以上问题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系统问题和社会问题。算法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性在于,这是一种行动的“再现”:算法没有善恶,但绝非中立。算法要向善,因为所有围绕算法进行的协作都是社会再现,而未来的方向在每一个积极的主体手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其中明确提出要制定完善对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10月,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望成为国内首部明确写入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的地方性法规;11月23日,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刷脸”被驳回。关注平台外卖员的生存状态和阶层流动机制,为老年人、特定身份群体打造友好的数字生活环境,对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差别性对待等不合规问题进行监管治理等,都是对算法社会中可能会出现的结构性问题的“纠偏”。

  我们在见证算法改变社会结构的同时,也要看到这种“公共关涉”算法是一种社会机制,涉及多种社会要素和力量。要使得这种社会机制能够朝向更加具有社会保障、社会共情、公共向善的方向推进,则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督、协商与支撑体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方师师/《光明日报》2020-12-14)

  遏制利用自媒体新闻敲诈新趋势

  12月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秋风2020”行动8起典型案件,江苏、河北、黑龙江、山西、辽宁等地“扫黄打非”部门着力查处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针对利用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惩治不法分子。(新华社12月8日)

  “新闻敲诈”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在传统媒体时代,一些假记者甚至一些真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对一些即将上市的企业或者一些违背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的行为主体进行敲诈勒索,这种行为和现象,过去多有查处。随着新媒体的出现,新闻敲诈已经出现了新变化,一些不法分子把目光由传统媒体转移到自媒体,敲诈勒索方式更奇葩,敲诈乱象较为严重,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

  比如此次通报的这8起典型案件中,河北邯郸李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辽宁丹东邢某等组织“网络水军”强迫交易勒索案等,都有利用自媒体敲诈的过程。利用自媒体敲诈已经成为一种新途径和新手段,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假记者频频出现在自媒体的新闻敲诈现象,充分暴露了新媒体的乱象,足以证明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自媒体平台已成为当前整个社会信息传播的趋势,越来越多地被人们习惯和乐于接受。作为一种新的产业,自媒体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天堂。针对利用自媒体从事非法新闻信息传播特别是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严惩不贷,坚决遏制利用自媒体新闻敲诈的新趋势。

(孙建清/《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0-12-11)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12月下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