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首页>传媒视点 > 正文

传媒视点(2021年6月上)

2021-06-11 16:21:29

来源:青年记者2021年6月上   作者:

摘要:  原创能力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核心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原

  原创能力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核心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原创能力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核心竞争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能不能形成中国特色,能不能影响世界,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这样的原创能力。“言必称希腊”,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不仅难以形成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而且解决不了中国的实际问题。

  我国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国,但目前在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标准、学术话语上的能力水平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相称。这集中表现为理论研究不能很好地解读中国实践、总结中国经验。我们必须强化主体意识,抓住原创这个关键,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的要求,实现“三大体系”整体性大发展、体系化大突破,努力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瞄准“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成、学术研究和成果应用相互促进”的目标,在巩固前期学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学科体系建设力度,尽快构建起一批反映时代发展趋势、支撑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代表学科发展潮流、具有深厚基础的优势学科。

  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融通各种资源,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出具有时代高度、代表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立足中国实际,推动重大理论、观点和学术思想创新,在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把提高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作为着力点,主动设置议题,推出一批既反映中国立场又为国际学术界所理解和接受的学术命题、学术范畴和标识性概念,推动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让世界更好地了解“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让世界更好地了解“发展中的中国”“开放中的中国”“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中国”。

  (谢伏瞻/《人民日报》2021-05-20)

  理论编辑要增强政治意识

  做好理论传播工作,编辑十分重要。理论编辑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尤其是需要提高讲政治的能力和水平。

  有人说,每一个生活在当代世界和当今中国的人,是不能不政治的。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或许是对人“是不能不政治的”一种很好的诠释。政治是什么,毛泽东讲过,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他还讲过酸菜里面就出政治,解放军得人心就是这个酸菜。习近平总书记讲,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就是我们党的政治。我们从事的任何工作都是服务人民、经营人心的工作,都贯穿着政治的要求,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鄙视政治、远离政治都是有害的,这些年来,大凡不讲政治的人非但业务工作没做好,有的甚至还栽了“大跟头”、出了“大问题”。刘少奇说过,报纸工作如果做不好,就是最厉害的脱离群众。编辑是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把关人,必须是政治上的明白人,一刻“不能不政治”,如果分不清政治是非,出了问题,小则谬种流传、误人子弟,大则危害党和国家利益,编辑无小事,事事连政治。

  在理论编辑需要的多种素养中,最核心的素养就是政治素养,衡量一个编辑是否胜任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懂不懂政治、讲不讲政治。这既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能力;既是一种觉悟,更是一种担当。讲政治,就是要学会善于把一切工作置于政治的角度下审视,用政治的“望远镜”登高望远,用政治的“显微镜”见微知著,注意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分析和研究问题,有政治敏锐性、洞察力和鉴别力。很多事物和现象一旦从政治上去透视,人生便有了高度和自觉,工作便不会迷失方向、失了准星,就会“计利先计天下利”“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讲政治,就要关心“国之大者”,时刻站在政治的高度,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进行深刻领会,对政治局势、经济形势进行密切关注,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百姓生活、社会进步的重大方面,精心凝练有意义、有价值的选题,完整准确全面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阐释重大方针政策,增进共识,凝聚人心。讲政治,就是要讲责任、讲操守,严把思想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舆论导向和学术导向,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要旗帜鲜明,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低俗媚俗庸俗的东西提供传播渠道,用导向正确、健康向上、科学规范的精神文化产品陶冶人们情操、启迪心智、引领社会风尚,不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历史使命。讲政治,就是要夯实理论根基,提高理论素养。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证政治上的坚定,政治的坚定源于理论的清醒,理论的清醒源于学习的深入,只有通过不断深入的学习,练就一双政治慧眼,掌握辩证思维方法,才能用发展、联系、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通过事物的表面现象看到问题本质,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增强政治辨别力和判断力,才能做到“以其昭昭,使人昭昭”。

  总之,政治意识、政治素养的提高,靠喊空洞口号、苍白的表态、做无用的虚功是不行的,而是要靠持之以恒的深入学习、日积月累,扎扎实实地把政治意识落实在选题策划和稿件组织编辑之中。

  (徐遥/《学习时报》2021-05-24)

  关于短视频版权治理的三个概念的思考

  短视频现在是版权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这个问题学术性很强,实践性也很强,下面有一点初步的思考。

  第一个概念是“短视频”的概念。关于视频的概念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短视频的“短”,怎样理解,多长时间的视频是短视频?有的说是5分钟以内,有的说是1分钟以内,还有的认为十几秒就可以。总之,长短是相比较而言的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因为视频无论短还是长,首先需要界定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为只有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才能适用于“版权治理”这个概念。

  第二个概念是作品的概念。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作品的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即:具有独创性,是智力成果,能以某种形式呈现。只有符合这三个特征,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难点,就是具体到一个作品的时候,比如说某个文字作品、绘画作品或者音乐作品有没有独创性,这个独创性的标准是什么,此外,智力成果如何认定,这些需要具体分析,需要司法与行政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相关文化领域的企业共同研究,才能进行更科学合理的治理、规范、引导和发展。

  第三个概念是“合理使用”的概念。这次修改《著作权法》,引入了《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合理使用的范围与使用的数量是否是“个别的”,有没有因为“合理使用”而影响作品传播,有没有因这种传播而减损作者的经济利益,具体到某个作品时需要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具体的诉讼与纠纷,需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里研究、判定。

  (阎晓宏/《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1-05-20)

  技术调查官制度助推知识产权治理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文件,对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作出了明确规范。这将有效加强对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知识产权侵权判定能力和水平。更进一步说,这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体现了“让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善治理念。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科技前沿,专业性极强,有大量技术事实问题需要认定,负责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与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大多为缺乏理工科学历背景的法律专业人士,应对普遍较吃力。为实现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2014年年底,北上广三地相继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司法规律的审判机制,并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其中就包括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运行。

  在此基础上,2019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适用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法院由知识产权法院扩大至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明确人民法院审理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时,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部分检察院也尝试探索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检察办案,协助解决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法院、检察院系统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有效提升了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推动案件办理更加客观、公正、高效。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采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逐年增长,对于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需求也日益强烈。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要求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正是基于以上探索经验和制度安排,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规范得以不断完善并最终面世。

  引入技术调查官帮助解决技术问题这一理念自然是好的,但也有人担心在实际运行中会不会“跑偏”,沦为办案人员根据自己偏好选人的“摆设”。根据此次印发的规范文件,技术调查官的选任和管理流程、法律定位以及在行政裁决活动中的职责等问题均有据可依。对于行政裁决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技术问题,技术调查官也难以决断的情形,文件也作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对于技术调查官故意出具虚假、误导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实技术调查意见以及其他违反与行政裁决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诸多方面仍在不断探索中。此次印发的文件属暂行性,对于尚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内容以及未来施行中产生的新问题,之后可在不断实践和总结中,进行及时调整与完善。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是借助专业“外脑”,帮助行政机关更好解决专业问题。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质量与效率的提高,行政执法规范、阳光运行的保障,都将为新时代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万勇/《光明日报》2021-05-27)

来源:青年记者2021年6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