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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大学新闻系学生新闻手册(上)

2012-02-24 13: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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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职业道德规范、法律和实践

  ● 杨晓白/编译
  作为一名正式注册的纽约大学新闻学系学生,你被认为是我们学术研究机构学者群体的一员。一位学者的使命是扩大知识的边界;一位新闻人的使命是通过尽可能精确地寻找和报道事实以服务公众;好的新闻人和学者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在工作中保持正直诚实。医生的信条是:“不伤害”。我们的信条是:“说实话”。
  新闻系发布本手册,是为了强调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本手册的目标是成为描述性的、规定性的和适合于教学的手册。关于新闻学和职业道德问题,除了剽窃和捏造新闻事实这类的明显问题外,往往不能简单地用“对”或者“错”来解决,答案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任何时候,当出现道德或者法律问题的时候,学生应当查询此手册,或向教授咨询。对待道德或者法律出现交叉、冲突的时候,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坚持公开和诚实。
  很显然本手册不能对任何问题都进行非常深入的讨论。新闻系提供了整学期的关于道德和信息技术的课程,在这些课程里,很多问题将得到详细阐述。
  
  正直诚实
  记者批评其他人和组织的行为,他们刊发的内容能够对所报道的人群、事件和机构甚至大到整个社会,造成深刻的影响。记者必须做到“正直诚实”的最高标准,对于记者,“正直诚实”意味着:事实、公正、真挚,以及避免利益冲突的出现。
  新闻系是一个对调查研究、分析和写作,以及与教授、同学讨论等的过程中的诚实态度有严格要求的教育组织。在学术中缺乏诚信,破坏了学习过程的根本,并且会给学生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包括课程不及格或者被开除出校。
  任何形式的作业——包括纸面的、电子版的,必须是原创。一个学生不能在没有征得讲师同意的情况下,将在一门课上的作业或者相似的内容当做另一门课的作业。当然,对那些需要较长时间完成作业的课程,教授可能会鼓励学生对于先前已经完成的课题进行更详细的处理,或是对于需要消耗较大精力的疑难问题,两位教授可以同意学生将该作业同时应用于两门课。然而在任何情况下,这样做都必须事先得到任课教授的批准。
  另外,学生不得将在一门课上进行的研究结果,再用在其他课程上,除非得到了两门课教授的明确同意。联手进行课题研究的学生应当说明,他们会对作业的真实性负同等责任。最后,学生提交的作为作业的内容,不得是已经发表或是被专业出版机构确定采用或拒绝的内容。当然,我们鼓励学生将作业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你的教授。
  
  信  源
  对“信源”笼统的定义是为报道提供信息的人,无论该报道最终采取什么形式发布——印刷品、网络、广播(播客也包括在内)、电视新闻或是网络视频。
  记者应当寻求在报道信源告知他们的信息时,做到公平和诚实。事实的精确性要经过检查,复查,事实和公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找到所报道事件的各方,通过与持有不同甚至迥异观点的多信源沟通获得。适当的时候,记者应当做出明智的尝试,即平衡“已成名”的专家(比如政府智库的发言人等)与那些来自“官方”文化之外的知识渊博的信源之间的关系。公平还意味着要坚持“无惊诧”的原则:即当撰写对某人的批评报道时,要在报道发布之前,给被报道的人回答质疑的机会。
  另外,记者应当避免陈词滥调,在可能的和合适的时候,要确保来自不同经济背景、种族团体、信仰和文化的人,他们的观点都能在报道中得到体现。纽约大学新闻系强烈要求学生要以尊重之心对待信源。永远不要以采取惩罚性的措施作为威胁,对待那些让人觉得缺乏合作诚意的信源。
  1.所闻皆可录、信源居幕后、署职不署人与不可引用
  这些方式需要记者和信源之间进行预先协议,协议决定了记者使用信源提供的信息的范围权限。协议必须事先达成,绝不要事后进行。信源不能说出了一些内容,然后声称这些内容是“不能被报道”的,那样就太晚了。当与那些第一次与记者谈话的信源打交道时,记者应当确信这些基本原则和可能的结果已经被信源所了解,然后在可能的情况下,记者要为信源提供回旋余地。当然,如果该信息对于报道不是必须的,则记者可以同意不使用该信息。如果你跟5名记者谈话,你将可能得到5个不同的对于这些短语的定义。这就是为什么一名记者在与信源达成任何协议之前,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些条目解释清楚的原因。
  (1)“所闻皆可录”,意思是信源所说的任何信息都可以被报道、发布或者播出。所有的谈话内容将被默认为可公开,除非信源特别要求且记者明确表示同意,才可事先取消“所闻皆可录”。如果记者同意改变“所闻皆可录”的方式为其他方式,记者应当在采访笔记中做出清晰记录,以便在采访过后可确定哪些是可以发布的,哪些不能。绝不要依赖记忆。
  (2)“信源居幕后”,是一种有条件的许可,即信源允许记者使用他们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但不允许使用信源的名字。对于多数经验老到的记者来说,除非他们能够从其他信源处证实这些内容,否则他们不会使用这类信息。信源选择“身居幕后”,多数是他们提供的信息非常敏感,也就是说,这信息很可能会造成一场轰动。“身居幕后”意味着信源的名字不会出现在报道中。实际上这样做使你的消息来源变成了匿名,但是允许你使用该信源提供的信息来写作报道。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咨询你的教授。
  (3)“署职不署人”,意思是记者同意不以姓名方式公开信源的身份。在说明信源身份的时候仅提及信源的工作或是职务。这样的身份说明需要记者和信源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几乎总需要采取一种防止读者通过身份说明猜测出信源详细身份的方法(仅有极少例外——比如当采访外交官表达一个国家的官方观点时)。记者应当确保对身份的描述准确且尽量详细,比如记者将身份描述为“一位司法部的高级官员”,而不是“一位高级法律公务员”,这需要信源事先同意。
  (4)“不可引用”,是指限制记者使用信源提供的信息。所提供的信息是为了说明或者加深记者对于特定问题和事件的理解。(多位美国总统曾经邀请记者共同进餐,而双方约定席间交流的信息是不得被报道的)但是如果记者能够从不要求禁止发布的其他信源处确认该信息(这可能意味着采用所闻皆可录、信源居幕后、署位不署人等形式),记者可以刊发该内容。
  总之,最好是避免“不可引用”式的采访;另一个选择可以是先进行“不可引用”式采访,然后想办法说服信源同意发布这些信息。
  2.匿名
  纽约大学新闻系力劝学生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使用未经确认身份的信源的信息。
  以《纽约时报》为例,近些年该报因为几篇主要基于匿名的传达特定观点的政府信源所写的报道,损害了时报报道新闻的“公正无私”的目标,即该报的创办人阿道夫·奥茨倡导的“没有恐惧,没有偏爱”的理念。比如,该报对美国国家实验室研究人员李文和事件的报道,克林顿政府坚持认为李文和是间谍,并通过匿名信源将他们的怀疑透露给《纽约时报》发布;该报对萨达姆拥有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报道,成了伊拉克战争的导火线,这些都严重玷污了这家报纸的名声。
  然而有些时候,如果已经反复努力,无法获得署名信源信息,经指导老师同意,才可以使用匿名信源提供的信息。一些明显的例子比如:信源承认犯下了罪行,如果刊发其姓名可能会导致其入狱;信源请求匿名,因为曝光于公众可能会使信源处于尴尬境地,并且危及信源的工作;非法移民惧怕泄露身份被驱逐。
  在这些情况下,学生应当向其教授咨询。如果必须使用匿名信源,学生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尽量详细的有关信源身份的细节,并解释隐匿信源姓名的原因。比如,可这样描述信源的身份“一位因为上级命令不得对公众提及本案而要求匿名的紧密参与调查的侦探。”
  除非是在很少的情况下,记者不应当以匿名的形式刊发信源对于其他人的批评性言论或声明。通俗地说,如果有人不希望在对另一人批评的声明中署名,则记者不应使用该言论。在任何信源要求匿名的情况下,记者必须获取信源的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并且要将这些信息提供给教授。实际上,此时教授就是以学生的编辑的身份在工作。
  3.面谈与电话访谈
  最好的方式是与信源面谈。面谈会使报道有色彩、描述性强。当与记者面对面时,信源会更容易放松,相互间可能会更信任。同样,对于记者来说,当与信源面对面时,也更容易估量信源的可信度。但是面谈并不一定总是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电话采访就是其次的最好的交流方式了。要确保通过拨打公司或者政府总机,来核实信源的身份。同时,如果信源仅愿意给你打电话,并且拒绝提供电话号码或是其他的联系方式,则该信源是可疑的。
  4.电子邮件采访有自己的优势
  很多信源坚持认为通过电子邮件采访,才能对谈话的内容有文字记录。而且,电子邮件采访能够比面谈或者电话采访更有效地阐明信息,特别是对于数字和高科技信息。但是电子邮件采访也存在问题。记者怎么才会知道发邮件的是信源本人呢?太多情况下,是公司的公关人员代表他们的老板或是客户回复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的问题。电子邮件回复经常倾向于小心翼翼地照本宣科,因此并不能真正代表信源的真正所想。同时,在面谈中的回答经常更可信。“追问”,这种最有效的探索提问方式,对于电子邮件采访来说,非常困难并且浪费时间。同样,通过即时交流软件进行采访并不能代替面谈或是电话采访。
  纽约大学新闻系强烈建议学生记者在可能的情况下,与信源面谈。这会带来更丰富更好的报道;写作者可以描写客观设施,比如信源的办公室的陈设等。
  (编译者杨晓白为大众报业集团编辑,美国俄亥俄州莱特州立大学MBA)
  来源:青年记者2012年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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