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国际舆论环境“正义”的困境与纾解路径

2020-06-16 16:41:12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6月上   作者:江作苏 张雪燕

摘要:在新闻传播领域,环境“正义”意指舆论场域中话语权的平等。在当下情绪主导型信息笼罩的国际话语场域中,环境“正义”如何实现?

  当下疫情笼罩的国际话语场域中,流动性最强的是情绪。情绪主导型信息元素形成的传播环境,弥漫其中的是正义地位受蚀,需要理性认清。无论什么环境中的游戏规则,正义都是首要的价值,对这一点,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述及后的三十多年来,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而舆论环境中的正义,也理所当然是正义覆盖的范围。

  环境伦理转向正义维度的话语进路

  1.环境“正义”思想的逻辑起点:环境伦理。环境“正义”缘起环境伦理思想。两次工业革命后,西方经济迅速发展,以物质利益最大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毁灭性掠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社会生态危机频发,掀起了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思潮。八九十年代,不同阶层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形成了不同观点的阵营。如激进环保人士,注重影响和干预政府制定的环境政策;由“草根”人士发起的环保运动,更关注阶层的“环境正义”,即注重在环境利益和分配方面是否公平。当代环境伦理研究,聚焦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却忽视了不同国家、阶层在环境权益的享有与责任承担上的不平等。与环境伦理相比,环境“正义”更关注不同阶层所面临的环境问题。环境“正义”所关注的利益分配均衡问题,恰恰是环境伦理缺乏关注的领域。因此,环境伦理不可避免地转向“正义”维度。

  2.环境“正义”由环境伦理向媒介话语转变。对于环境“正义”,学界存在诸多观点。美国国家环保局将环境“正义”定义为:指在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遵守和执行等方面,全体人民不论其种族、民族、收入、原始国籍和教育程度,都应得到公平对待并卓有成效地参与。①1997年墨尔本大学召开的环境正义研讨会中,将环境“正义”定义为:减少在国家、国际间与世代之间,因不平等关系而导致的不平等环境影响。

  环境“正义”的平等观念被关联引入其他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环境“正义”意指舆论场域中话语权的平等。传统媒体时代,话语权主要由政府及专业媒介组织掌握,舆论场中民众声音甚微。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涌现,促使话语权不断下放。技术的赋权使话语权问题成为舆论场域关注的焦点。

  3.环境“正义”由媒介话语向政治话语转变。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在罗尔斯看来,“处在原始状态中的人们将会选择两个相当不同的原则:第一,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成员带来补偿性利益,他们就是正义的”②。因此,观照和注重保护弱势国家的话语权益,是国际舆论环境应有的正义之纬。现今,话语权已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新的制高点,加强话语权利能力的建设,是各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在话语权争夺过程中,环境“正义”作为叩问国际话语霸权,遏制资本对舆论环境破坏的“利器”,被弱势国家作为政治话语不断提及。

  当前舆论场所存在的环境“正义”困境

  1.技术公平难以实现传播正义。环境“正义”这个理念,不只是在一定场域当中实现资源平等分配的泛化存在。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现在人人似乎都被赋予了发布信息的能力,实现了很大程度的公平。但是,这种看来廉价的公平是不是就实现了传播的正义呢?显然,就连西方人士都在叹息:假新闻、后真相反而大行其道,恶化了舆论环境。

  传播正义体现了人们对传播公平的普遍诉求。在构建和谐社会时代背景下,传播公平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具意义。毋庸置疑,数字媒介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播内容的生产与分布垄断,一定程度促进了传播主体交流的平等自由,但数字媒介技术激化的“数字鸿沟”“网络暴力”等现实,却抑制了传播正义的实现。

  2.民族主义触发舆论环境歧视。舆论环境“正义”问题,不仅在考验舆论环境研究者的智识积累,也在叩问着我们对国际话语权的分配不均衡问题。纵观当前国际传播场域,但凡越是遇到大事件,有着强大控制力的某些西方舆论领袖,却越是抛弃罗尔斯所说的“基本善”——承认抑或尊重,当然也包括自尊。这致使国际上一些有良知的学者直截了当地批评道:“尊重和尊严是正义的前提条件,如果你不被承认,你实际上就在被排斥参与。”

  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之时,这种现象尤其严重。无论是主要发生在撒哈拉以南的埃博拉疫情,还是这次全球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傲慢与偏见都在主导着某些人的视角。当弱者无助时他们以渲染惨况反衬自我的优越,而当自我也被疫情危及时,则以“甩锅”把脏水泼向同为受害者的他人。此时,正义不知被放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人就是地狱”的理念充斥传播话语。

  3.情绪于事实先行的传播痛点。人类文明的多元现实,是思考全球社会正义,以及各种环境下的正义所应有的基本框架,也是当下舆论场建设中需要秉持的一个要素。过去人们误以为在技术理念至上的科学范畴(包括医学)内,世界上无论什么人都应该是讲究事实的,毕竟科学的内核不仅要用硬刚的事实作支撑,并且还要像哲学家波普所说的那样“能够证伪”——“叶子是绿的”。不幸的是,当下的国际舆论场中,压制着“一个世界,多种声音”的主张,例如在与疫病作斗争的过程中,似乎经得起事实检验的成绩单不重要,而只有某些舆论狠人说的话正确,而且是同一件事他昨天可以说好,今天却可以马上说成坏,人们戏称这种现象为“翻脸比翻书还要快”。后真相时代,诉诸情感比陈述事实更易影响民意,情绪先行的传播痛点,无疑造成舆论环境格局的失调。

  4.舆论场中正义监督乏善可陈。不过,历史已经翻过了话语权独占的时代,毕竟数字化的传播环境里容得下正义的位置。舆论环境中的正义,应该是正义覆盖的范围,但是当今之世,西方主导的国际舆论环境乏善可陈。就“承认”“尊重”这些看起来基本或者微不足道的东西而言,实际上它不仅非常重大,而且不会自动被平均赋予,反而要通过争取和博弈才能够获取。这就需要坚持讲真实的话,讲有正确主张的话。不能梦想在这个“后真相”大行其道的场域当中,某些人会施舍话语权,让善良的人自动成为所谓“网红”。至于自尊,那也是要靠环境中的正义监督才能实现的。靠耍大牌获得别人表面尊重,其实别人心里会认为你不值得尊重,哪怕你是中国老百姓说的“太平洋的警察”。

  实现舆论场中环境伦理正义的路径

  1.树立正确的舆论环境正义观。习近平在2016年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这充分说明了舆论环境的重要性,而保护舆论生态环境,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意识。于传播者而言,应摒弃诉诸感性的情绪控告,重塑理性和真相的话语传统;于传播平台而言,应注重“去中心化”的算法流而非关注流,同时应完善传播平台的监管机制;于公众而言,应提高自身媒介素养,规制偏信情绪化传播的接收习惯,同时提高舆论监督的意识。舆论场中话语权问题关涉社会各阶层,重塑舆论环境正义的“气场”,需各方共同努力。

  2.建立环境伦理正义保障机制。罗尔斯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中,第一个原则就是“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即“自由平等的原则”。根据罗尔斯的理论,舆论场域中同样也需保障公民的权利,即所有人都享有舆论生态环境中的平等话语权。

  重塑舆论场正义之纬,出台正义保障机制是关键。首先,将舆论环境“正义”纳入舆论工作麾下,将其作为公民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其次,建立相关诉讼制度保障公民言论权益,确保公民拥有切实可行的诉讼维权渠道。再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措施,保障弱势群体话语权。国际传播场域中,应寻求一套超乎国界、民族的伦理规范,以保障各国尤其是弱势国家的话语权。

  3.增强舆论正义社会协同力量。当全球话语霸权盛行,舆论环境愈发恶化,动员社会的力量来保障舆论环境,已势在必行。舆论环境的形塑,除政府的主导力量外,还需民间力量的推动。某种程度而言,民间力量在塑造国家形象方面,舆论力量更为强大。相较于外交部发言等严肃话语表态,李子柒优雅“柒”式的视觉文化传播,在塑造我国国家形象方面更饱满鲜活。同时,应着眼于提高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意识,携手政府相关部门和媒介组织等,对公众进行多形式培训。在国际舆论场话语争夺战中,携手社会民间力量,有助于弥合国际话语博弈空间的“歧视”裂痕,进一步推动建立舆论环境“正义”的良好态势。

  4.寻求差异文化中的共通价值。当前国际舆论场,形塑舆论环境“正义”的最大区隔在于国别和民族的差异特性。就此次新冠肺炎来看,各国虽基于国情的迥异实施不同的应对策略,但就意识形态层面而言,同心协力抗击病毒才是应有之义。然而舆论场中充斥着声讨、追责等声音,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念的缺失。从社会历史发展角度来看,主要缘于社会经济发展迅猛与人类精神文明进程缓慢之间的矛盾。

  我国传统文化中蕴含丰富的伦理思想。如道家的“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认为人人生而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佛学“众生平等”思想主张善待万事万物,儒家所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传达了朴素的平等观。西方文化中亦积累了丰富的伦理遗产,如康德伦理核心思想“善良意志”,布鲁斯·洛宾的“人应当效忠于全球范围的人类共同体的利益”③。因此,重拾传统文化精神内核,寻求差异文化中的朴素价值,有助于推行舆论场中的伦理正义。

  注释:

  ①Institute of Medicine,Toward Environmental Justice:National Academy Press, Washington,D.C.1999.P1

  ②[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D],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3月版,第60-61页

  ③Bruce Robbins,“Introduction Part One:Actually Exist Cosmopolitanism,”in Bruce Robbins and Pheng Cheah,eds.,Cosmopolitics:Thinking and Feeling Beyond the Nation,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98,p.1

  (江作苏: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媒介伦理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雪燕:武汉工商学院文法学院网媒系教师,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6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