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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记观察丨“光明影院”:无障碍视听传播的实践创新

2021-04-21 08:56:11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作者:赵希婧 李超鹏

摘要:如何在铺设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同时,构筑一条直抵心灵的“文化盲道”,填补视力缺陷所带来的“信息障碍”“文化障碍”,应该成为社会关注的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突出强调了为残疾人提供社会服务和发展空间的重要意义。提及关心、服务残障群体,“无障碍”是关键词,它不仅意指物质层面的“无障碍”,如建设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也指信息与文化传播层面的无障碍,主张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并利用信息,共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

  身处信息化社会,“视听”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文化的主要符号,对视听内容的认知和接受将影响受众的社会生存与文化参与。专家普遍认为,“视听信息无障碍”“文化传播无障碍”与“生活设施无障碍”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以视障群体为例,我国有1732万视障人士,相当于每100人中就有一位盲人朋友。“满足残疾人基本的信息诉求,是无障碍信息传递工作的主要内容;满足残疾人艺术审美的诉求,却是无障碍传播的一项难题”。[1]如何在铺设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同时,构筑一条直抵心灵的“文化盲道”,填补视力缺陷所带来的“信息障碍”“文化障碍”,应该成为社会关注的议题。

  无障碍传播中的“口述影像”

  无障碍传播(free-barrier communication)是指在信息传播活动中信息能够畅通无阻地到达传播对象,并被传播对象准确无误地接收的一种信息传播状态。比利时学者艾琳·瑞美在《十字路口的视听翻译与无障碍传播》一文中指出,无障碍传播的形式分为:语音识别、口述影像与声音字幕。[2]这三种无障碍传播形式根据受众不同而各有分工。其中,语音识别与声音字幕主要针对听障人群,其将听觉元素转换为视觉元素,通过听障者字幕或手语视窗实现,而口述影像主要针对视障人群,其将视觉元素转换为听觉元素,通过释读影像的方式实现。

  在“读图时代”,视觉文化在感官、技术、艺术等层面展现出优势地位,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3]同时,视觉感官是人类信息获取的主要来源,这使得视障人士在欣赏影视作品、获取图文信息、使用新媒体软件时面对的障碍要比其他障碍人士大得多,而“口述影像”是解决视觉障碍的重要方式,能够极大地促进视障人群方便、安全地获取信息,进而融入社会,享受平等的文化权利。正如台湾淡江大学赵雅丽教授所指出的,为视障人士提供“口述影像”服务,在开启一个视障者得以触碰的实在世界的同时,也让视障者获得了一个理解与融入主流社会的沟通渠道,更进而在社会中开创了一个“次文化”的频道与空间,建立起视障者和大众互动及分享社会情感的方式。[4]

  “口述影像服务”(Dsecriptive Video Service,简称DVS)是指通过声音的叙述为视障人士释读他们无法看到的画面信息,以协助他们有效观赏视听作品,清除其享受视听艺术的重重障碍。[5]我国为视障人士提供的“口述影像服务”主要集中在电影领域,涌现出了一批为盲人讲电影的“公益讲述人”。

  世界盲人联盟亚太区主席库拉斯加让·萨巴拉特朗曾说:视障者有着与健全人一样的期待,如果给予同等机会,他们会与健全人做得一样好。[6]如今,“口述影像”丰富了视障人群的文化生活,架起视障人群与视听影像之间的桥梁。同时,“口述影像”也拓展了视障人士的社会生活,不仅为他们讲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故事和见闻,更引领他们走出家庭,走向社区,走进影院,鼓励他们与社会大众沟通交流,成为其加强社会联系、开展社会交往的重要切入点。

  然而,我国“口述影像”发展起步较晚。一方面,缺乏成规模、专业化的讲述队伍。“口述影像”具有公益服务与专业创作的双重属性,需要德才兼备的讲述者。以电影为例,“口述影像队伍”大多由政府或公益机构组织,招募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参与其中,其专业性、规模性、稳定性难以保证,使“为盲人讲电影”的场次数量和讲述质量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尚未形成可复制、可传播的产制模式。在我国,“口述影像”最常见的模式是明眼人与视障者共处一室,在欣赏影片的同时开展讲述活动。电影包含流动的信息和复杂的情感,如此即兴讲述很难“跟上节奏”。[7]再者,现场讲解稍纵即逝,不仅不可复制、不能传播,即使听者有疑问,一般也不好意思当面打断,这将直接影响到电影的欣赏效果。

  综上所述,通过何种手段提升视障人群的视听体验,形成可复制、规模化的无障碍视听产品生产与推广模式,是无障碍视听传播的一项难题。

  “光明影院”项目的实践与探索

  电影是视听传播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电影进行文化与社会参与,已经成为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视障人士难以调动视觉感官,他们将电影比作“远在天边的朋友”,即使是具有一定“光感”的视弱人群,高频率的剪辑、复杂的画面,也让他们难以理解电影的内容逻辑。

  基于国内外“口述影像”的研究与实践,2017年底,中国传媒大学与北京歌华有线、东方嘉影强强联手,共同推出“光明影院”项目,为视障人群制作、传播无障碍电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口述影像”,“光明影院”要求讲述者事先研读电影、写成《讲述剧本》,然后置身配音室,在电影对白和音响的间隙,插入对于画面及其情感与意义的声音讲述,最终,将讲述声道并入电影原片,在不改变电影时长、不影响既有视听的基础上,生成可复制、可传播的无障碍影片。

  “光明影院”项目成立三年来,师生志愿者不断探索无障碍视听传播的方向与路径,不仅解决了传统“口述影像”面临的困境,更形成了特有的无障碍电影制作、推广新模式,成为无障碍视听传播的创新之举。

  (一)“光明影院”项目的制作创新

  1.以精准为基础。如何将电影中的视觉信息转换成听觉信息?“光明影院”项目讲求精准的信息传达,力求实现无障碍、高质量的视听传播效果。首先,要对画面信息进行精准描述,告诉听众画面的内容是什么。其次,要介绍画面之间的承接关系。比如,主人公从户外走向室内,讲述者必须及时交代场景的转换。此外,在讲述表层信息的同时,也要将镜头背后的情感和意义告诉盲人朋友,诸如“他站在窗前看向窗外,一言不发,屋子里的气氛十分凝重”——讲述者要由动作讲到状态再讲到氛围,创造由表及里、全方位的观影体验。

  2.以审美为核心。“口述影像”解决了视障人士对于视觉信息的“可及性”问题,让他们能够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其效果在电影领域尤为明显。[8]相比于传统的“口述影像”,“光明影院”项目注重立体化的传播效果,不仅在内容表达上力求精准,更努力通过口述讲解营造浓厚的艺术氛围,使视障者获得与明眼人平等的美的享受,获得电影所带来的独特审美体验,实现审美层面的“无障碍”。

  3.以再现为目的。由于视觉缺失,视障者要用不同于明眼人的感知方式认识世界,“口述影像”“再现”视觉场景,让视障者从语言中认识多彩世界。有视障学生曾说:我没有见过飞机,也不知道什么是“红彤彤”的太阳。对此,“光明影院”师生志愿者们会细致描述飞机的样子、用途,用“温暖”等词语传达“太阳”带给人们的感受,将视觉信息转换为视障人士可感、可知的内容。

  (二)“光明影院”项目的传播创新

  通过媒介与传播方式,将无障碍电影送达视障人群手中,使更多视障人士共享影视文化繁荣发展所带来的红利,是“光明影院”项目创立的初衷。通过不断探索,项目团队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无障碍视听传播创新路径。

  1.可复制、可传播的产品模式。“光明影院”项目制作的无障碍电影打破了现场讲述的场景限制,一经制作完成,即可批量生产、广泛传播,突破无障碍视听传播区域限制。一方面,相比现场讲述每次只能邀请有限观众前来观影,经过专业录制、剪辑、合成的无障碍电影受众面更广;另一方面,借助播放载具,视障人士可以随时随地欣赏无障碍电影,进一步降低了触媒门槛,拓展了视听媒介对于盲人的“可及性”。此外,“光明影院”项目所采用的预录模式能够较好地弥补当前口述影像服务志愿者人数不足和视障人士观影需求较大之间的矛盾,为无障碍电影公益放映的常态化和规模化打下基础,让更多视障人士受益。

  2.全方位、多维度的覆盖推广。当下,“光明影院”已经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无障碍传播与推广模式:以各省级盲协为纽带,走进影院、盲校、图书馆、社区以及千千万万个盲人家庭,实现了无障碍电影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公益放映和推广,将口述影像服务的覆盖面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拓展到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等欠发达地区。同时,项目团队还对甘肃临洮县、陕西略阳县等国务院扶贫办划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点对点覆盖,从文化传播入手,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借助电影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提升视障群体的生活品质和文化素养,激发残疾人群体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

  3.多渠道、多样态的传播空间。三年来,“光明影院”项目不断拓宽无障碍电影的传播渠道,将无障碍电影送到残障人士家中,打通无障碍视听传播的“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项目团队立足网上、网下两个空间,与各地影院合作建立无障碍放映厅,定期组织无障碍电影线下公益放映活动,让盲人朋友走进电影院观影;与北京歌华有线等城市广电媒体合作,搭建线上无障碍电影放映专区,让足不出户观影成为可能;与网络平台合作,通过版权的部分授权,推动无障碍电影的线上推广……“光明影院”逐步建立起覆盖线上线下的无障碍观影渠道,为视障人士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无障碍观影空间”。

  无障碍视听传播的发展趋势

  从传统意义的“口述影像”到“光明影院”项目倾心打造的“无障碍电影”,这一迭代不仅代表着电影这一艺术形式在数字时代的不断创新,也展示了影视传媒行业对于帮扶残疾群体、参与社会公益的高度重视。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智能技术适老化”“信息鸿沟”“无障碍”等成为提案中的热门关键词,显示了社会各界对无障碍传播领域的关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从“电影无障碍”走向“视听传播无障碍”,最终实现“社会参与无障碍”,应该成为学界研究、业界实践的目标所在。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手机旁白、语音识别、在线预约等新的技术模式竞相涌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因此,如何增强无障碍视听传播技术和内容结合所产生的传播推动力,创新无障碍视听产品及其推广,应该成为关注要点。

  (一)搭载融媒体平台,拓宽线上无障碍传播范围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处理好影视版权的前提下,将无障碍电影置入移动空间并非难题,甚至可以尝试以电影为开端,把更多、更好的无障碍媒介产品纳入互联网,让新媒体发挥填平残疾人“知识沟”的重要作用。通过艺术与技术的结合,无障碍电影不仅能够扫清视障人士欣赏电影的重重障碍,同时,拓宽线上无障碍视听传播范围,还能助力视障人士通过“听电影”更好地了解文化成果,与社会大众对话。

  (二)联合电影院线,打造线下无障碍文化空间

  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具有休闲娱乐与艺术欣赏的双重价值。在明眼人的世界中,谈及“看电影”,便利的网上观影平台、舒适的线下电影院缺一不可。从“光明影院”的传播模式来看,如今,它不仅实现了送电影到盲人家,也将无障碍电影上载至北京歌华有线等城市广电网络,并努力在社区、图书馆建立无障碍观影专区,积极推动“无障碍电影进院线”。努力打造覆盖线上、线下的无障碍文化空间,提升视障受众文化参与的便捷性、社会参与的广泛性,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今天,作为时代发展与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面向残障群体的无障碍事业越发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口述影像”的启发下,“光明影院”项目不仅打造了惠及视障群体的无障碍视听作品,也以电影为媒介,引领视障者共享文化成果、融入社会生活,倡导并推动了残障人士的信息平权、文化平权、交往平权、参与平权。未来,关心关怀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推动、完善无障碍视听传播发展,需要党和政府、行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以无障碍电影为起点,彰显人文价值,体现文明包容,将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使命与职责。

  参考文献:

  [1]高晓虹,陈欣钢.光明影院:无障碍视听传播的研究与实践.中国编辑,2019(3).

  [2]REMAEL A,ORERO P,CARROLL M.Audiovisual translation and media accessibilityat the crossroads:media for all 3. Amsterdam–New York:Editions Rodopi B.V.,2012.

  [3]朱凌飞.视觉文化、媒体景观与后情感社会的人类学反思[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7,39(5):96-100+105.

  [4]赵雅丽.口述影像研究:语言世界的秘密后花园[J].中华传播学刊,2002(2).

  [5][7][8]赵雅丽.口述影像:一个翻译与再现观点的对话.新闻学研究,2002(1).[6]刘源.浅议无障碍电影.当代电视,2016(5).

  (赵希婧: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超鹏: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1年4月上;原标题为:无障碍视听传播的实践创新与发展趋势——以“光明影院”项目为例】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编辑: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