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首页>青记微评 > 正文

青记观察丨不报案也要爆料,网络诚信谁来守护

2021-09-24 08:43:02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作者:张灿灿

摘要:网络维权,也许不经意间就成了新型医闹,大概可以叫“网闹”。

  身为普通网友,今年的网络生活可以概括为:每天都坚守在吃瓜一线,面对大量的聊天记录截图、细致入微的长篇小作文、拼接短视频或真实冗长的监控资料,不停地分析真伪、查找逻辑漏洞,比对第三方证言和警方通报,真的非常忙、非常累,“为了不被骗就花光了所有力气”。

  即使经历了多次反转,不少天真的网友在当事人第一次出牌的时候仍然容易陷入站队的惯性中。有人说被骗多次后就会上演“狼来了”的故事,但目前为止,接受教训的反馈机制似乎并没有奏效。

  “就算我夸大其词了,你又损失了什么?你们损失了什么?我没有请你来!”2020年爆料高考招录丑闻的苟女士的这句反驳言犹在耳,今年网友们又见证了几次爆料人不动声色地对事实“有所保留”甚至篡改情节、传播谎言的闹剧。有的谎话,夹杂在重要事实中,无伤大雅,不影响对事件的定性和走向,或许可以通过道德谴责消化掉群众的不满和质疑,或者以受害者天然的弱势地位及记忆偏差、叙述角度差异、认知不同等理由予以开脱;而有些谎言,涉及核心证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在本应极为慎重的地方作出明显有违事实的阐述和误导,恐怕就无法自圆其说,让爆料者的可信度打了极大折扣,甚至直接导致事件发生惊天逆转。

  最为诡异的情况是,一些可能牵扯刑事犯罪的事件,当事人并不积极报案,甚至报案后将重点仍放在爆料上。不报案也要爆料的风气,侧面证实了对爆料社会影响力的认可。但爆料毕竟不是做口供,其真实性并没有保障。急于将对方“罪行”做实、夺取舆论制高点的强烈愿望,还可能驱使当事人作出有违事实的表述。网络维权,也许不经意间就成了新型医闹,可以称为“网闹”。受委屈、受伤害可能是事实,但掺杂虚假信息也是事实。

  不少人认为利用虚假信息维权破坏了社会信任,不仅不符合道德准则甚至到了违法的边缘。为了追求正义而不讲究过程,甚至动用不正义的方式,真心让看客郁闷——法律能否给予制裁呢?

  从民事责任角度看,被爆料人假如认为其合法权益被侵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反维权。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想要其承担刑事责任则困难得多。与爆料相关的“诬告陷害罪”“诽谤罪”,具体要落实在“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或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要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捏造事实”,并非我们日常看到的与警方查清事实有出入的部分,大部分的爆料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展开的,可能有故意隐藏、曲解的意图在其中,但目的未必在让被爆料人担刑责,多数只是想让对方“社死”,饱受道德谴责,或者敦促解决经济纠纷。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虚假信息列举了四种特定情形,也没有其他情形可以纳入,网上发布个人情感或者职场等矛盾纠纷的帖子很难对号入座。

  所以,对于网友们愤愤不平的网络秩序被扰乱、网络诚信被污染的掺假爆料行为,目前基本只能给予道德谴责。网络秩序之所以容易被搅乱,其根本仍在于公共舆论场的非理性容易占据主流,人们越容易为掺假爆料站台、声援,爆料人获取的关注和流量越多,达到目的的概率也越大,也就激励更多人通过这种爆料占据舆论制高点。

  既然无法寄希望于强力约束爆料者,普通网友能做的,就是管住自己的键盘,不站队、不跟风、不添油加醋,尽力不做舆论战的工具。

  (作者为检察日报记者)

  【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1年第17期】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编辑: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