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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如何增值

2009-09-21 10:14:02

来源:   作者:

摘要:——对话《三联生活周刊》副主编李鸿谷

  ● 曾维康  徐守利
  初见李鸿谷,感觉他是一位有学者风范的记者,喜欢分析新闻事件,并从中发现问题,然后发表自己的看法,活脱脱一副搞研究的样子。
  在以《新闻如何增值》为题给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同学做的讲座上,他指出当前媒体流行的报道模式——“问责模式”存在的两个局限,即媒体、记者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和存在滥用媒体权利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想法——“求是模式”。他认为,记者在思考如何报道一条新闻时,“求是模式”应优先于“问责模式”,并且要抓住最具信息密度的元素。
  最近,笔者就有关问题与他作了一次对话。

  速度至上和公众利益是基准
  曾维康:从《长江日报》到《武汉晨报》,再到《三联生活周刊》,您从事新闻工作已经20多年了,无论是采写编的业务能力,还是在新闻价值和准则的判断上,您都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阅历。在您看来,一个记者报道新闻时最基本的要求是什么?
  李鸿谷:我觉得第一个是我们常说的速度至上。对记者而言,或者说对这一行而言,每个人都有一个光荣的梦想,就是成为第一个报道最重大新闻的人,这是这个职业的荣誉。
  2006年的时候,我请路透社驻北京分社的现任社长林光耀吃饭,当时他带了一个朋友,马珍。马珍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记者,她的曾祖父叫马嘎尔尼,就是那个来见乾隆皇帝不下跪的英国人。
  马珍和林光耀第一个报道了邓小平去世的消息,他们用了三个手段来完成这个报道。第一,马珍有三个独立的信息源,这三个独立的信息源通过BP机,给她发了一个暗号,这个暗号就意味着邓小平去世。然后,路透社驻北京分社现任社长林光耀,在医院门口,数这个时刻或者这段时间来往的高级轿车的数量。最后,他们把这个信息源和医院车辆的数量相结合,他们就知道邓小平去世了。
  我坚信他们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新华社却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新华社应该会有报道。他们回忆起自己的职业生涯,认为在全球第一个报道邓小平去世是他们职业生涯中的光荣。
  再进一步讲,我觉得就是要思考媒体的社会功用。在美国新闻史上,尼克松水门事件的报道已经成为经典。这个新闻后来获得了普利策奖。普利策奖有好几个奖项,你知道他们获得的是哪一个奖项吗?是公众服务奖!很明显,它突出的是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当然这两者之间也是有联系的。速度至上是新闻的一个本质特征,那它要干嘛呢?它要为公共利益服务。无论是报纸、电视、杂志,还是其他,以最快的时间到达,以最快的时间报道,这一切就是为了帮助人、救助人,减少牺牲,这一切都是为公共利益服务。

  “问责模式”的两个缺陷
  徐守利:您在讲座中多次提到,当前媒体报道采用的多是“问责模式”,请您谈谈什么是“问责模式”?
  李鸿谷:这个“问责模式”,我们要追溯它的渊源,一个是解放前的文人办报,一个是解放后的宣传。这是一种权力结构下的报道模式,就是寻找责任人。寻找责任人不是不可以,但是在寻找责任人之前,我们还有一条漫长的路要走。这个漫长的路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徐守利:这种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新闻报道的一种经典范式,但您认为这个报道模式存在两个很明显的缺陷?
  李鸿谷:是的。以CCTV新大楼失火事件来谈“问责模式”,你会发现这个模式有两个致命的缺陷。
  第一,媒体没有专业能力,它的问责需要寻求专业、权威人士的帮助和判断;我们怎么能相信一个记者判断的大火的原因呢?还有另外一个信源,就是政府。包括央视新大楼失火,是政府发布着火原因在先,媒体报道在后。
  如今,政府已成为最大的信息发布者。这个时候,媒体的问责必须跟随政府调查的节奏,还有就是专家调查的节奏。这个时候,媒体去追寻这两个节奏就会产生时间落差和报道的空档,因为这个时候来问责往往找不到责任人。
  第二,是媒体权利。媒体权利与行政、司法权力是有差异的。这个差异在记者的实践过程中往往会被混淆。每个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是充满快感的,这个快感表述成另一种形式,就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而这个权利在我们去问责的时候,它是失效的。因为这个权利是由行政或司法来行使的,我们只是一个信息传递者。
  很多时候,新闻从业者抱怨中国的舆论坏境不好,这可能是事实。但反过来说,有时候舆论环境不好,跟我们媒体自身的作为是有关系的。这个关系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的权利是否被滥用?而滥用权利本身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我们要破解这个恶循环,不妨从自我批判开始。
  在这里,我并不是说要抛弃“问责模式”,而是说“问责模式”在实践中可能需要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调查时间。

  “求是模式”让新闻增值
  曾维康: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一方面,“问责模式”耗时较长,导致信息供给不足;而另一方面,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又是一定的,或者说是急切的。那么,在短暂时间内,怎么完成信息的供给呢?
  李鸿谷: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应该说,“问责模式”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是有其特定的环境的,也曾发挥、并仍然在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问责模式”面对灾难新闻时恐怕难有作为,比如刚才谈到的央视新大楼失火事件。
  在这个时候,我提出一个观点,就是把“问责模式”转变为“求是模式”。这个转变的目的是为了弥补“问责模式”的不足,即在重大事情发生的时候,“问责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了,就像前面说到的。
  这看似简单的转变背后有很大的价值观的调整。“求是模式”后面是一系列我们逐渐发现、实现的过程。简单地讲,“人咬狗”是新闻,是一个意外,它构成了一个新闻。
  同样,央视新大楼失火事件中,大火“制造”了这个新闻,大火成为报道主体,成为被“问责”的对象。在这里,“大火”是一个动态的东西,是意外的;而央视新大楼被烧,是一个静态的东西。但是报道模式变成“求是模式”后,我们的兴奋点也将发生重大的变化。此时,央视新大楼,相对于大火来说,它就变成“动态”的了;相反,大火却变成了静态。这是不是有点绕?(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回顾我们国家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可以用一个词来描述它——时间压缩,整个社会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改变了一些东西。
  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再来看,其实央视这幢楼比大火更值得我们注意,只不过是“大火”让我们有机会去了解这个怪楼。这是我们讨论的核心的转折点。简单地说,我们刚才说“人咬狗”是新闻,那么“楼”才可能真正是“人咬狗”的部分,是我们要去探究的。那么这个大火呢,可能要让位于央视新大楼。
  曾维康:我有一个疑问。如果央视新大楼是一个很标准的楼,而不是一幢很“扭曲”的楼,那它还能成为被报道的主体吗?
  李鸿谷:那我反问你:如果它是一个很一般的楼,那么,你还会对它感兴趣吗?
  曾维康:所以,我才觉得这些因素加在一起是一个巧合,不能作为一种常态来归纳。因为我觉得一般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还是很低的。
  李鸿谷:刚才说到,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东西、任何事情,比如说大火,它都有一个背景,对不对?那么你刚才提的问题是不是央视新大楼和大火相比,它是一个一般原则的产物还是一个特殊的事物?
  我告诉你,我的判断是——它是一般原则的产物。任何一个常态的事物,比如说杀人、放火、贩毒,“黄赌毒”这些东西,其实都面对着一个有30多年时间压缩的中国这个背景。就它的变化而言,背景变化的量度或幅度,要大于它本身,所以我说它是一般原则的产物,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节点。
  我们来抽象出一般原则:我认为那些经典的“人咬狗”事件,相对于它所处的环境时空,其实不如它所处的环境本身变化得剧烈。也就是说,环境本身,可能更属于“人咬狗”,更属于我们不知道的。只是因为很偶然的一团火让我们知道了它。
  再来看央视新大楼,它的经典价值在哪里呢?我觉得是因为它有两个反差。一个反差是什么呢?就是这个大楼作为特殊的主体被遗忘了,而我们刚才谈到的“问责模式”,它只着眼于大火本身、常规本身。我们谈论让新闻增值,那么,怎么来增值,在哪里增值呢?答案就是我们说的“求是模式”,调整报道的目标,从“大火”转向“大楼”。

  寻找最具信息密度的元素
  徐守利:您说的很有道理。您能不能接着谈一谈您自己或者《三联生活周刊》在报道央视新大楼失火时是怎样使用“求是模式”,又是怎样让新闻增值的呢?
  李鸿谷:在使用“求是模式”进行报道时,需要掌握好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寻找最具信息密度的对象。
  我们刚才反复讲到的央视新大楼失火事件中,其实大楼的信息密度大于大火。为什么?下面我要论证一下为什么央视新大楼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这幢楼占地11.6万平方米,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4栋9层板楼的面积。这么大的面积,相当于一个垂直的城市或一个垂直的社区,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代化的景象。此外,这个楼有很多功能,有两家电影院、一个剧场、旅馆、录音棚、传输车间、演播厅等等,我都可以说出十几项来。可以想象一下,这栋楼很多的功能都有,但是同时, 5层到26层都是空的。我们做这个稿子的时候采访过很多建筑师,他们对这个楼也感觉特别地不可思议。简而言之,我们选择“大楼”而不是“大火”作为关注的对象,正是因为它更具信息密度。
  再举一个例子,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弑师案。这个新闻我们用三个元素来讲:事件,是学生刺杀老师;人物,包括老师、女学生、嫌疑犯;再有一个,就是事件发生的背景。你觉得哪一个是你最先进攻的方向?
  曾维康:我选择老师、女学生、嫌疑犯三者之间的关系。
  李鸿谷:不对,三者之间的关系太笼统了,只能选一个。
  告诉你,我们当时选的是老师。因为我们当时的兴趣点有两个:一是他(老师)是一个穷学生、留学法国,后来回国;然后,他还同时面临着另外一个结构,就是学校里的关系。这个关系很复杂,包括官方、同事、学生;还有一个因素,我们经常说学校急功近利为了提升自己,会有很多奇怪的动作。这个学校本身,相比爱情故事,相比“三角”关系,我们觉得它更具社会信息。
  我们看到很多攻击学校或讨论高等教育怎么改革的文章,同时我们也看到很多关于学校教师抄袭、舞弊的新闻,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的高校有很多这个时代的信息符码,而这个时代的信息符码,通过这些留学的穷学生能够体现出来。再加上它又是一个“三角”故事,所以我们觉得“老师”可能更具新闻密度。
  当然啦,这不是一个唯一的选项,它只是你选择答案中的一种。同样,你选择女学生、嫌疑犯都没有错,每个媒体都有自己选择的方向。
  其实,寻找信息密度大的事件往往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参与冲突的人物,以及人物所处的背景,这可能比冲突更具有信息的密度。
  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一个事件,一个是“三角”恋爱,然后有一个“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然而它们都不如“老师”的故事更具有信息密度。在这个过程中,把他(老师)当作主角引进之后,既能与冲突发生关系,也能与背景发生关系,这样整个报道的容量就扩大了,增值的部分就产生了。
  徐守利:您提出“问责模式”和“求是模式”,是两个很新颖的概念。作为一个新闻老兵,请您给即将走上新闻工作岗位的“准记者们”提点建议。
  李鸿谷:新闻报道其实没有定法。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想讲三个基本的原则:
  第一个,就是反省“问责制”的报道模式;
  第二个,是要把“求是模式”变成优先的原则,把“问责模式”变成第二位的原则,不是要你放弃它;
  第三个,对大家很重要,是我们真正要讲的方法论——就是你要寻找最具信息密度的对象。也就是我们刚才反复讲到的央视新大楼失火事件中,其实大楼的信息密度大于大火。
  将来你们面临任何一个新闻的时候,你一定要问自己,问你的同事,哪一个对象最具信息密度。这才是最关键的!

  (曾维康、徐守利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青年记者2009年9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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