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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报告不能取代调查性报道

2020-09-24 11:24:38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9月中   作者:王天定

摘要:  近年来,调查性报道日趋萎缩,调查记者流失严重。同时,舆情内参蓬勃发展,大有取代调查性报道之势。笔者认为,调查性报道与舆情内参各

  近年来,调查性报道日趋萎缩,调查记者流失严重。同时,舆情内参蓬勃发展,大有取代调查性报道之势。笔者认为,调查性报道与舆情内参各有特点,调查性报道在今天仍然具有存在的价值。

  较之解释性报道等其他深度类报道,调查性报道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选题方面,它主要以揭露掌握公权力的部门所做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为宗旨,即,它是曝光、批评监督性质的。调查性报道呈现的是媒体和记者独立调查的内容,而不是单纯报道有关部门或机构的调查结果。更进一步说,包括政府部门在内其他机构的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有时候恰恰是调查性报道的对象。调查性报道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旨归,站在公众立场上,有服务公众的高尚目标。这一点,也正是调查性报道与狗仔队报道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而舆情内参、舆情报告,是传统内参基于互联网技术而产生的变种,是运用现代网络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由专职舆情分析师综合研判写成的报告,主要综合呈现某重大事件中社会各界的主要反应,并提出如何处置舆情的相关建议,等等。现在,提供舆情分析的,除了媒体机构外,很多高校新闻学院都有舆情监测项目,从相关党政部门申请专项课题经费,受托做舆情监控分析。另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是,各地大小机关企事业单位,很多也在内部开设舆情监测室、舆情局,直接从事舆情分析监控。此外,社会上还存在一大批专门从事网络舆论情况分析、研判及应对策略咨询的商业公司,直接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舆情分析的定制服务。

  由此不难看出,“调查性报道”与“舆情内参”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内容产品,核心差别在于,调查性报道具有舆情内参所没有的公共性。

  首先,调查性报道是公开发布的,这种公开性,一方面有利于保证调查性报道的产品品质,另一方面也保证了相关当事人质疑答辩的权利。

  其次,舆情报告是政府根据自身需要定制的产品,而调查性报道是站在公众的立场上,监督包括政府在内所有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因此,舆情报告与调查性报道,各自有不同的使命。当然,监督政府绝不意味着要站在政府的对立面,调查性报道的使命也是建设而不是破坏,但是,对政府的监督不可能由政府根据自身需要定制生产,这是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常识。

  再次,也是必须指出的一点是,调查性报道被称为新闻事业“皇冠上的明珠”,但如果单纯以投入产出做经济分析,其于媒体而言,大都是性价比不高的产品,投入多而且时常伴随不可控的风险,于公众而言,是一种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正是调查性报道公共性的重要体现。相对而言,舆情内参与传统内参还不相同,它大都是舆情机构向政府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偿定制服务,是商业化运作的产品。

  我们在高度肯定严肃舆情报告,培育更多优秀智库,促进政府提高决策水准的同时,要群策群力,在变化了的传播生态中以互联网思维重树新闻专业精神,振兴凋敝中的调查性报道。

王天定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来源:青年记者2020年9月中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