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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国:记者不能缺了这根“梁”

2011-11-20 1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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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高金国
  五四时期,学生狂飙突进,火烧赵家楼,获一片赞扬声,唯梁漱溟告诫:这可能侵犯公民权。上世纪50年代,梁漱溟又因不同意见当面顶撞领导人。他既得罪权力,也得罪群众,不分门派,不站队伍,不分贵贱,谁不对就质疑谁。
  五四运动宣扬的是民主、科学,激情的学生们依然对民主的最基本层次——公民权,认识模糊。或许,原因之一是当时尚处启蒙阶段,人们对“公民”二字比较陌生。
  现在,“公民权”却陌生依旧。即便在道义上担当重要角色的媒体记者,也时常出现漠视公民权的问题。
  前阵子,“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事涉名人,引起轩然大波也很正常。老高关注的,是其中忽然节外生枝,和李双江之子合伙打人的苏某,被怀疑是某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私生子,有记者在微博上公开叫板这位副厅长,质问他有没有勇气和苏某做亲子鉴定。
  情节转换之快,令人瞠目。这位副厅长可能传出过很多绯闻,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各种“小道消息”不少;即便如此,这种公开质疑引发了媒体的跟风报道,是否就是好事?记者要做的、媒体该报道的,是质疑,还是求证?
  毫无疑问,这牵扯到一个基本的公民权——隐私权。不管他是两袖清风还是贪官污吏,不管他是底层百姓还是厅级官员,都不影响这一公民权的客观存在。
  这一事件,是对整个新闻界公民权意识的考验。罪犯有没有公民权?贪官有没有隐私权?明星的名誉权是否值得尊重?公务员、高官的公民权是否就可以不加尊重?
  这种“公开叫板”出现后,多数媒体站在了“客观”的立场进行报道:“客观”报道这一“公开叫板”,忽略了该官员的公民权。至于网络,更是一边倒的叫好声。老高若是那个时候出来说句“公民权”,只怕会被唾沫淹死。
  “叫板”不是坏事。敢于公开叫板官员,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如果我们的媒体有“水门事件”的魄力,那只能说明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加快了。一边倒的叫好声,深层的原因无疑是普通民众对贪官的痛恨和对当今官场的失望。
  需要反思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用不民主的方式,去推动民主?这个话题容易扯远,简单而言:我们可不可以用践踏某个人公民权的方式,去争取他人的公民权?这个问题的答案未必是确定的,但必定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暴力革命时期,可能就是如此——牺牲独裁者的公民权,拯救普通民众的公民权;和平年代、建设时期,是否适用?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的问题,似乎更为严重。作为记者、作为媒体,他们要奔走呼号的,不是质疑,而是求证。即便质疑,也必须是求证基础上的质疑。他要有证据,这些证据或许不能证明“真相就是如此”,但要让读者能据此做出推断,知道“真相可能如此”。
  如果这位记者在公开质疑时,提出的是“某人是某人私生子的几大证据”,让读者借此推论,或许情有可原;但质问其“敢不敢和某人做亲子鉴定”,就有点滑稽了。哪条法律规定某甲可以要求素不相识的某乙和另外一个人去做亲子鉴定,以证实某乙有私生子?我相信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有如此荒唐的法律条文。即便某甲和某乙存在利害关系,那也需要法院判决,某乙才有必要承担这一义务。
  “水门事件”为什么能让尼克松下台?因为记者是在求证,而且获得了铁证;记者让总统下台只是表象,铁证让总统下台才是本质。莱温斯基事件涉及总统隐私,为什么被媒体热炒?难道媒体不顾忌克林顿的隐私权吗?并非如此。莱温斯基事件,司法介入在先、媒体报道在后,是克林顿自己牵涉到了一起司法事件中,而这起事件又牵扯出了莱温斯基。绝对不是法官或者记者先入为主地认为克林顿有性丑闻,然后“按图索骥”进行质疑的。如果媒体首先质疑克林顿有性丑闻并公开报道,然后要求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接受审讯”,那毫无疑问,学法律出身的克林顿肯定要和你打官司,告你侵犯名誉权、隐私权。
  和副厅长的这次公开叫板,后来偃旗息鼓,没了声音。无论如何,此事都让人百味杂陈。每一位记者都希望媒体能推动社会进步,却往往有人因为忽视公民权而适得其反。梁漱溟先生90年前那番话,依然值得深思。记者不仅要绷住法律这根弦,脑子里还要有公民权这根“梁”啊!
  (作者为鲁中晨报编委)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10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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