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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两栖人”新闻报道的走向与开掘

2007-03-16 1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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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建志

  城乡两栖人: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群体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许多农民背起行囊,带着几多憧憬,几多希冀,离开贫穷而又令人眷恋的故乡,走向城市,开始务工、经商的征程。这些人,通常被称为“农民工”,简称“民工”。也有人按照他们的去向和工作性质,称之为“进城务工人员”。
  这些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他们身在城市,但户籍在农村;一年365天,他们大部分时间工作、生活在城市,逢重大节日和农忙季节则返回农村,好像候鸟似的在城乡之间往来迁徙。因此,笔者把他们称为“城乡两栖人”。
  本文所指的“城乡两栖人”,主要包括农民工,但又不限于这个群体,还包括跟随他们拥入城市的配偶和子女。
  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农村地区到城里务工、经商的人数达1.3亿人,如果加上跟随他们在城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子女,总数有1.5亿人之多,超过了我国总人口的10%。
  这又是一个复杂的群体。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具有兼业性;二是具有候鸟性;三是具有边缘性;四是具有失范性。

  加强城乡两栖人新闻报道的现实意义

  1、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这个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增加农民收入是基础。如何增加收入?路径有多条,其中把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让他们到城市里务工、经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少地方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尝到了甜头。
  记者不妨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合点上,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妇女和老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合点上,挖掘新闻,做做文章。
  2、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体现在多个领域、多个层面。比如,目前,我国的人口多数是在农村,如果没有农民的富裕,没有农村的和谐,即使城市再发达,再繁荣,整个国家也称不上发达和繁荣。而农民的富裕、农村的繁荣,城乡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农民工的贡献不可忽视。其次,在一些城市里务工的农民工,一直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比如被拖欠工资、随意罚款、人身羞辱,受到政策歧视、工伤事故的伤害,这些问题如果不消除,和谐社会的构建步伐就会放慢。还有,目前在我国产业工人队伍中,农民工已经超过总数的60%。在工资报酬、医疗保险、养老送终等问题上,他们是否与拥有城市户口的工人一样的待遇?这些问题都与构建和谐社会有关。
  再如,丈夫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妇女不得不肩负起家庭的生产劳动和抚养、赡养的责任,多重角色的扮演正在加重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和心理负担。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留守妇女问题值得全社会重视。
  由此看来,这里面蕴藏着一座座的新闻富矿,只要深入进去,用心发掘,就能写出好新闻。
  3、是各级党报以及农村报(农民报)、都市报的共同职责
  农民工的户籍在农村,他们在城市里生活得怎样,工作得如何,与农村发展关系密切,也是广大农民读者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作为主要以农民为读者、报道“三农”问题的农村报(农民报),及时报道农民工的新闻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国有 1.3亿农民工工作在城市里,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能否融入城市,在城市里是否“有家的感觉”,市民们是否以开放宽容的态度接纳他们,这些都是读者关心的问题,都是都市报报道的范畴。
  因此说,做好城乡两栖人的新闻报道,是各级党报、农村报(农民报)和都市报共同的职责。

  城乡两栖人报道的走向与开掘

  以往,新闻媒体对城乡两栖人的报道,多数集中于他们的工作情况、生活状态、权益维护方面,而对于他们的文化生活、生理需求等涉及较少,对于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注更少。最近一个时期,有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向两个方向进行了深化,一是向深处开掘,二是向宽处拓展。这也是今后有关城乡两栖人新闻报道要加强和拓展的领域。
  1、向深处开掘
  向深处开掘,内容包括进城务工农民的最低工资制度、工伤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
  (1)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报道
  据新华社2006年10月18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深圳举行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活动仪式上表示,“所有地区(除西藏外)都要在今年内实施最低小时工资制度,以维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民工工资增长。”
  (2)加入工伤、医疗保险的报道
  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上。
  (3)开展精神文化活动的报道
  《人民日报》2006年10月25日,刊登了一篇名叫《农民工生活因读书而改变》的新闻。这样有关农民工的新闻报道,读了令人耳目一新,精神振奋。
  (4)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举措以及立法动向的报道
  (5)改革户籍制度的报道
  及时报道在户籍改革方面的新动向,追寻造成某些地区农民工被不平、不公正对待的根源,是新闻记者的职责。
  (6)务工者子女教育的报道
  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新闻媒体及时采访、报道出现的新问题、新做法,解剖好的典型,必将引来更多受众的目光。
  (7)农民工期盼尊重、追求平等的报道
  新一代农民工进城务工,不仅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他们中不少人如今更向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期盼,这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农民工对此的关注超出了对讨薪、就业等基本生存问题的关注,值得新闻媒体及时报道。
  2、向宽处拓展
  向宽处拓展,内容包括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还有返乡创业人物及其取得成就的新闻报道等等。
  (1)留守儿童问题的报道
  全国妇联2006年10月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达2000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至22%。大量的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着生活、教育、心理、安全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现状如何?解决得怎样?是众多担负着社会责任的媒体必须经常关注的题目。
  (2)留守妇女问题的报道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丈夫长期外出打工、经商,妻子们留守家中。她们被称为“留守妇女”。有专家根据去年我国农村地区1.3亿人外出务工,其中已婚者1.06亿人推算,留守妇女约有4700万人。新华社记者来建强、张乐、杨玉华调查发现,繁重的生产劳动、赡养老人、抚育小孩等,使留守妇女成了家庭“顶梁柱”,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白南生认为,留守妇女文化活动缺乏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保障新一代农村女性受到更好的教育,提高她们的文化程度;另一方面,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更为重要。①这些都是记者需要关注和报道的内容。
  (3)留守老人问题的报道
  目前,我国农村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年轻人常年外出,留守老人的养老成为不小的问题。 据了解,老人年纪大了以后,子女要么不再外出,要么托付给亲友后再出去打工。问题在于,年轻人要侍奉老人、供孩子读书、要盖新房等,每年花销很多,呆在家里也不行。把老人托付给亲人,老人也觉得不方便。近些年,有的地方逐步对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让他们安度晚年。但留守老人大多有子女,不属于集中供养的对象。
  留守老人期待着全社会关注的目光。各地对留守老人的关心和帮助措施,都是媒体报道的内容,都是出新闻的题材。
  (4)返乡创业问题的报道
  大量农民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来到经济发达的城市务工、经商,成为所谓的“农民工”,不仅赚到了钱财,还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知识,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经过城市文明和市场经济洗礼的人,有许多返回家乡,建厂房,买机器,进行二次创业。这些返乡创业者的做法、经验和思想都值得新闻记者去报道。
  总之,经过20多年的风雨洗礼,农民工群体已经完成了自身的更新换代和结构转型,思想也发生着转变。与第一代不同,第二代农民工已经从在城市求生存转向了求发展,从满足于解决温饱问题到追求尊严、权利和平,从满足于领份工钱到要求加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有些人还从满足于在城市找个暂时的栖身之地到“我想有个家”。但是,他们要真正融入城市,不仅需要生存技能,还要提升个人文化素质。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照也发生了变化。新闻媒体应当适应这种形势的变化,把握这种动向,抓住新苗头、新问题、新做法、新经验,深入采访,及时报道。

  参考文献:
  ①新华社2006年11月6日电
    (作者单位:农村大众)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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