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招牌亟须依法规范
2019-04-10 11:34:55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4月上 作者:付彪(山东)
摘要: 3月18日,网友发微博称什刹海恭王府外一处餐厅惊现和珅题字老北京炸酱面。微博发出后,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据了解,因违反北京市牌匾标
3月18日,网友发微博称什刹海恭王府外一处餐厅惊现和珅题字“老北京炸酱面”。微博发出后,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据了解,因违反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相关规定,当天下午涉事的牌匾已被拆除。(《北京青年报》,3月25日)
不仅滥用“老北京”冒充老字号,还拉来古人“代言”,实在让人无语。据报道,不单是这家餐厅存在“李鬼”牌匾,恭王府周边多家店铺也有“李鬼”存在。滥用“老北京”招牌等不法之举吸引顾客的现象屡见不鲜,给寻找老北京特色的外地游客带来诸多困扰。
民俗专家表示,所谓“老北京”首先要有一定的历史,其次是北京特有,还要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像泡面、炒面、炸鸡之类全国各地都有的商品,并不适合称为“老北京”。显然,乱用、滥用“老北京”招牌,伤害了北京的历史文化,破坏了北京人的美好回忆;于外地游客而言,则很容易被误导,对地道“老北京”产生误解,留下负面印象,这无疑有损北京形象。
滥用“老北京”冒充老字号,不单涉嫌虚假宣传,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和对法律的藐视。相关部门对私设牌匾、滥用“老北京”招牌乱象进行多次排查整治,使一些“李鬼”现出了原形,让我们看到了监管的力度,同时也折射出打击私设牌匾、滥用“老北京”招牌乱象的任重道远。
滥用“老北京”冒充老字号的类似现象,在其他城市和景区也能见到,均是用各地都有的商品冒充本地特色商品,以忽悠不知真相的消费者。这也说明,遏制商家私设牌匾、滥用老字号招牌乱象,亟须依法规范,加大监管力度。○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4月上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