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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则失信,诚则不欺

2022-07-27 08:20:25

来源:《青年记者》2022年7月下   作者:文景 安代

摘要:“诈”和“信”都是人类特质,是不外显的内心态度。主体因为“诈”或“信”的内心态度发出的动作都不能直接作用到客体身上,需要以对方的“信任”为媒介,才能完成“互动”。

  人“想的”和“说的”不一致,就构成了“诈”。“诈”在造字之初跟“欺”互为解释。现代汉语中,“诈”比“欺”和“骗”多了两重释义:假装和试探。这两重释义是“诈”诞生之后,在数千年的应用场景中逐渐生成的含义。“诈”因为诈骗、反诈成为新闻文本的高频词。诈骗是一个法律概念。在科学、医疗、军事、艺术、社会、哲学领域,“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概念称谓。

  “想的”和“说的”不一样就是诈

  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三体》中,三体星人跟地球叛军代表伊文斯有一段有趣的对话。

  外星人告诉伊文斯,他们通读了地球文明全部的文献,但有一本很有名的书看不懂。伊文斯就问:是哪本书呢?外星人回答说:三个王国的故事。伊文斯想了一下就知道外星人说的是《三国演义》。外星人说:这三个王国之间的战事挺简单的,但逻辑很混乱,书里的人一会儿想,一会儿说,想的和说的还不一样。这样的书怎么会成为地球文学名著的呢?

  伊文斯说:想的和说的不一样,这哪里混乱了?外星人当场就被震惊了,说:“‘想’和‘说’原来不是同义词!”对三体星人来说,人和人通过脑电波交流,一个人在想啥,立刻就会化作电磁波传到对方的脑袋里,所以“想”就等于“说”,想和说是同义词,“思维”是无法隐藏的。

  正是因为这个前提,三体星人看不懂《三国演义》,因为他们理解不了“空城计”的兵不厌诈。他们也理解不了大灰狼为什么在吃小红帽之前还要隔着门跟她聊天,这不会暴露自己的想法吗?伊文斯解释说:大灰狼打扮成小红帽最信任的人——小红帽的外婆——和她聊会儿天,正是为了取信于她,为了更省事更顺利地吃掉小红帽。

  对话的结尾,伊文斯明白了科技碾轧地球人的三体星人的“弱点”,就和他们说,假如想占领地球,需要人类叛军的帮助:

  “您需要我们。”

  “我害怕你们。”三体星人回答。

  这是双方最后一次交谈。至此之后,无论伊文斯怎么呼叫,三体星人都没有再应答。

  诈、欺、骗的释义不完全重合

  在《说文解字》中,“诈”只有一个解释,“欺”;反过来“欺”的解释是“诈”。跟“诈”相关的一系列的字都是言字旁,比方说:

  谲,权诈也。

  谩,欺也。

  诳,欺也。

  谝,便巧言也。(《说文解字》中没有“骗”字)

  諆,欺也。

  訏,诡譌也。

  在造字者的思维中,“诈”是要以语言为工具来完成的。想的和说的不一致,就是“诈”。造字之初的“诈”与“欺”是同一个意思。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欺”是欺骗、欺负;“骗”是用谎话或诡计使人上当,以获得什么。而“诈”有三个释义:一是骗;二是假装;三是用假话试探,使对方吐露真情,比“欺”和“骗”多了两重含义。

  从释义来看,“欺”和“骗”是不折不扣的贬义词,而“诈”则要视使用的场景和目的来区分它的性质。

  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近18个月(2021.1.1—2022.6.14)的见报稿件中,在不重复的15547篇文章中出现了“诈”(见表1、表2)。

表1:“诈”出现的频率

表2:与“诈”紧密连接的高频词

表1、表2数据来源:《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2021.1.1—2022.6.14的见报稿件。南方舆情数据、凡闻科技、云润大数据提供数据支持。

  当代汉语言词组“反诈”的英文翻译是anti-fraud,其中fraud是欺诈、欺骗和骗子的意思。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fraus。“反诈”把“诈”的范围限定得更加明确,即在“骗”这个领域。

  在英文中,scam和fraud都表示“诈骗”。2016年人民网选出的年度十大热词之一就是“电信诈骗”(telecom scam)。scam多指以诈财为目的的骗局,偏重于“局”,或者说骗案过程。fraud多指通过谎言或欺骗手段获取金钱的人,侧重骗案中跟人相关的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说,“反诈”可以理解为:反骗子。因为骗局总是无限的,反骗局,反之不尽。

  反诈针对的骗案重灾区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中提到:2021年,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3万人,同比上升3.3%;起诉互联网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28.2万人,同比上升98.5%。

  公安部2022年4月发布信息:电信诈骗类型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是主要类型,而利用虚假App实施的诈骗占全部发案的60%。

  明代张应俞的《杜骗新书》,又称《骗经》,全书共四卷,罗列古代诈骗案件84宗。纵观“被骗”的原因,总结起来只有六类:求财、求色、求官、求买学、求脱罪、求长生。进一步来说,当个人能力不足以解决以上六类问题,或想用更省时省力的方法解决问题时,就想借助“外力”。而这就给了“诈”以空间。比方说:

  疫苗诈骗,如九价HPV疫苗“杀鱼盘”。

  婚恋诈骗,如“恋爱杀猪盘”“夕阳红婚恋诈骗”。

  刷单诈骗,如“兼职杀鸟盘”,刷单返佣,针对学生、全职太太。

  健康诈骗,如保健品推销诈骗。

  财务诈骗,如明星偷税漏税行为;又如5月搜狐全体员工集体收到工资补助的诈骗信息,以致有人被动上当受骗。

  金融诈骗,如非法集资、虚假投资理财、网络贷款。

  事故诈骗,如碰瓷。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可以以诈骗罪定罪。

  交友诈骗,如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遭遇骗财骗色。

  传销诈骗,如庞氏骗局,金字塔骗局的始祖。

  公益诈骗,如诈捐,又如非法慈善募捐、募资。

  招生诈骗,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方式,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

  科技造假,如硅谷“滴血验癌”。2003年一家名为Theranos的公司称自己开发的检测设备仅需采集几滴指尖血,就可以在4小时左右的时间里检测出包括胆固醇和癌症在内的200多项指标。其创始人曾登上福布斯全球最年轻女富翁榜单,身价超过60亿美元,公司最高估值曾达90亿美元。2015年,“滴血验癌”被证明是彻底的骗局。

  学术造假,如学术论文抄袭、编造虚假数据。

  食物造假,始于1991年的央视3·15晚会中,食品类的打假维权每年都会涉及。其中,2013年至2022年的10年间,被3·15晚会点名的食物大类就达到15种,包括:粉条、酸菜、猪肉、海参、汉堡、辣条、鸡蛋、饮料、保健品、鱼肝油、面粉等。

  还有一大类表面上看不直接包含“骗局”,但依然被相关部门定义为“诈骗”的行为,譬如:手机窃听App、人脸识别信息窃取、恶意扣费、公共Wi-Fi信息窃取等。

  “反诈”中的“诈”,是个法律概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在《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的界分》一文中指出,民事欺诈属于民事不法,刑事欺诈属于刑事犯罪,两者要通过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非法占有目的这三个方面进行界分。日本民法学家我妻荣也曾指出,刑法针对的“诈”是铲除危害社会的行为,民法针对的“诈”是保护受害者的正当利益。

  四大名著中的“诈”与“骗”

  在现代汉语中,诈除了骗,还有另外两重含义,一是假装;二是试探。这两重含义是“诈”诞生之后,在数千年的应用场景中,逐渐生成的含义。

  《三国演义》中包含了大量的“诈”:诈降、诈败、兵不厌诈;诈的近义词和同义词出现的频率也很高,譬如,计:献计、中计、连环计;谋:谋诛、谋士、谋定天下。蒋干的外交之诈,七擒孟获的军事之诈,望梅止渴的心理之诈,虽然没有出现“诈”字,但是“诈”作为军事才能和外交智慧的象征,成为贯穿全书的思想。作者对于使诈、用计,始终持褒扬态度,例如,第30回结尾的总结:弱势只因多算胜,兵强却为寡谋亡。成都武侯祠门口的对联是清代学者赵藩对诸葛亮的评价: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多用计,少用强,多用嘴,少动手,攻心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最高境界。

表3:四大名著中“诈”“欺”“骗”“信”“诚”“忠”的词频

数据来源:南方舆情数据。

  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在全书都以“攻心为上”的《三国演义》中,具有绝对贬义的“骗”字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中出现“诈”字最少的一部书,全书仅出现了6次直接使用“诈”和14次使用“骗”的情景。然而,众所周知,大观园内外社交之诈无处不在。

  《聊斋志异》中有一篇专门讲骗局的小说叫《局诈》,它由三个设局诈骗的故事组成。

  元代戏曲家关汉卿的《诈妮子调风月》《赵盼儿风月救风尘》,讲的都是下层女子“用计”“设局”跟身居上位的坏人及其坏事做斗争的故事。作者对下层人民的勇气和智慧所持的是同情、肯定和赞扬的态度。

  说谎是“人神共愤”的特质

  与《山海经》并称古代两大“神书”的《神异经》中记载了一种动物叫“讹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传说讹兽面容姣好,身形如菟(像老虎),经常骗人,肉质鲜美,但吃了它以后就不能说真话了。

  北欧神话中也有一个专门说谎的神仙——洛基(Loki)。洛基是谎言与诡计之神,但在另一些神话中,他又被描述为一个“足智多谋”的神。在丹麦主教献给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1577—1648年)的《老埃达》手抄本中,有一篇名为《洛基的争辩》(Lokasenna),讲述了洛基跟北欧神王奥丁通过“血盟仪式”结为兄弟的故事。血盟是指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或神以血为媒定下盟约,盟约规束双方:要像血亲一样互助互利,永远不能刀剑相向,背叛对方。否则,“失信”的一方会受到巨大的反噬。因为这个严苛的条例,奥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相信了洛基,并给他在尊奥丁为神王的阿斯加尔德神族(Asgard)中留了一个座位。

  有趣的是,作为一个“以说谎和使诈”为主要技能点的神,洛基却跟其他的神定下一个终生都不可违反和撤销的盟约。最终,洛基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在“诸神黄昏”(Ragnar?k)的最终一战中背叛奥丁倒向了巨人一边。在这一战中,洛基和奥丁双双战死。

  神话、童话、传奇故事的作者总是希望“谎言”能以客观的方式成为外显的特征,从而变成风险可控的因素。譬如在《木偶奇遇记》(又译《匹诺曹》)中,“你怎么可能知道我在说谎?”“宝贝,说谎是很容易认出来的,因为说谎会变成短脚或长鼻,不信你看,你说谎就是长鼻子那种。”但是,现实中的说谎者并不会有如此明显的体表特征的变化,甚至有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被“识破”。

  被英国诗人雪莱誉为“万王之王”的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卡迭石战役(Battle of Kadesh)中和敌人打成平手。当他回到埃及后,却“编造”了大获全胜的作战记录,并迅速将战果刻在七座神庙之中。埃及古文物学者凯伦·艾克索(Karen Exell)如此评价,“这一切当然都是编的,但他完全懂得如何利用谎言”。拉美西斯二世让人们相信了他的伟大,也让当时的世界乃至今天的世界记住了埃及“强大的”帝国形象。

  比利时画家詹姆斯·恩索尔(James Ensor)擅画“面具下的众生百态”。其中一幅画被作者命名为《诡计》(Intrigue,又名《密谋》)。画中人都戴着面具,坦然地伪装自己(见图1)。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说过,“一个人做自己的时候未必会讲真话,假如给他一个面具,他就会告诉你真相”。

图1:《诡计》(詹姆斯·恩索尔)
 

  诈的科学性质:人类之外不称“诈”

  从泛义来讲,想的和说的不一样就是诈,是人类特质,是全地球的族群特性。但是,在不同的学科中,“诈”会因对象不同而被称为“试”“探”“测”。

  在医学上,mRNA技术,就是人对于自身机体的一次“诈”。mRNA里面的m是messager(信使)的意思。用通俗的话来说,这一技术就是人工发送一条信息到身体的蛋白质工厂,指导身体合成蛋白质。工厂看到信使带来的订单,就把蛋白生产出来了。以新冠疫苗为例,疫苗携带的这条指令,是合成病毒的S蛋白。S蛋白一经合成,在身体里出现,人体的免疫系统就会发现这个“异物”,进而去扫清它。在这次“反诈”演习中,通过清除过程,免疫系统识得了S蛋白,人体就拥有了中和抗体。

  因为人的肌肉、血液、器官都是由蛋白质分子构成的。如果能够从体外发送一个“信使”,使其穿过人体细胞的边界,进入蛋白工厂并说出一条“人造”指令,就能让机体出现很多“奇迹”。《麻省理工科技评论》将mRNA技术评为2021年全球十大突破性技术,称其在传染病、艾滋病和癌症等多种疾病治疗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在信息技术领域,伪代码(Pseudocode)是一种非正式的,类似于英语结构的,用于描述模块结构图的语言。伪代码用介于自然语言和计算机语言之间的文字和符号来描述算法,是人用自己熟悉的语言对计算机的一次“糊弄”。

  诈的社会性质:语言和人设的共谋

  戴上面具不等于耍诡计,也不等于要密谋害人,不讲绝对的真话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骗”。在泛义的人文领域,人根据“诈”的不同性质和目的,对“诈”的行为有不同的定义和称谓。以下试作分析。

  社交语言集体共谋。英国社会人类学家凯特·福克斯(Kate Fox)在《英国人的言行潜规则》一书中提到:英式聊天都是从天气开始的,但聊天要遵循“同意规则”,即假如对方说“很冷,不是吗”,唯一正确的答案是“是啊,好冷”。如果就真实的情况和感受回答为“我觉得不冷啊”“你真的觉得冷吗”,大家就会觉得回答者“失言”了。福克斯得出结论,英式聊天里,“每两声‘请’‘谢谢’‘对不起’‘好可爱’中,至少有一声是虚伪的”。而这种社交语言之“诈”,是一场集体无意识的共谋。

  这种集体语言共谋,同时也出现在当代汉语中,比方说,“语言通胀”。在社交媒体聊天中,表示高兴用“哈哈哈哈哈”,因为传统的“哈哈”会被误解为反讽;听到对方的话,用“嗯”回答可能会被误认为有情绪或不肯定,同意要用“嗯嗯”。

  人物设定主动虚构。很多人都会经营自己的社交媒体圈,精心地打造“人设”。“人设”来源于“人物设定”,本意是指艺术作品中角色的外貌特征、身世背景、性格特点、行为方式。社交情景下的“人设”,更多是指当事人主动塑造“别人眼中的我”。“社会人”把“人设”当作自己跟环境交流的“媒介”,通过“人设”交换信息甚至获取利益。这种刻意营造的人设中有可能存在不真实的成分,譬如,过度夸大的美德、行为;还有可能存在虚构的成分,譬如,伪造的学历、身世、收入。

  对于全面社交媒体时代的人来说,信息是碎片化的。为了保证“人设”的完整、完美、统一,人就会有选择性地隐瞒、嫁接这些碎片化的信息,刻意误导他人,在极端情况下甚至虚构事实。

  社会风俗表里不一。美国学者保罗·福塞尔在《恶俗》一书中写到,“整个社会披着欺诈外衣”。恶俗的语言是,人在他们只想说“内容”的时候用“语境”,想说“同情”的时候用“共鸣”,想说“想法”的时候用“概念”。而产生这种风俗的原因,是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人标榜道德且社会风潮浮夸。

  艺术设计以假乱真。油画界有个术语叫“乱真之作”(Trompe l’oeil),这个画派追求的就是以假乱真,戏弄观众,让他们思考何为真,何为幻。

  日本设计大师黑川雅之在解释自己设计的一张名为“象的小椅子”(见图2)的时候,说“我通过这件作品想表达的是一个小小的戏法,吸引人的眼球,刺激人的想象”,“它不是真实的表现手法,表象扰乱人的感知,如同骗局”。

图2:设计修辞学之视觉“魔术”

  室内加装镜子以呈现更大的空间感,人通过化妆美饰自己,这些行为的本质都不是以表达事物客观真实的一面为目的的。

  有时,表扬假的事物说其“像真的一样”。这大概就是“乱真之作”想表达的艺术哲学。

  从自欺欺人到“演久成真”

  “诈”不仅可以用在他人身上,也可以用在自己身上。

  北美食品开发领域的研究者芭柏·史塔基(Barb Stuckey)在《味觉猎人》(Taste)这本书中提到,当下社会到处都是美食,经过咖啡店、面包店,飘出咖啡、奶油的香气,商家的狡诈的策略使人的身体形成被动的“自欺”,人在不饿的前提下被神经反射“诈”出了进食欲望。

  心理学上把主动的“自欺”分为不同的等级,严重的是精神分裂,较轻的被称为“妄想”。譬如,“235分上清华”“清华女博士报考协警”,这两条新闻的主角都是因为太想上清华了,“妄想”出自己考上了清华,他们甚至分不清现实和脑补内容的区别。又譬如,钟情妄想,有一些粉丝不仅自己狂热地喜欢明星,同时觉得明星也喜欢上了自己,还找出很多“证据”来证明明星也喜欢自己。

  前文提到的硅谷“滴血验癌”骗局在华尔街投资者们的火眼金睛下竟然延续了十多年,其中一个原因是主角在无数次的演讲和宣传中,“演久成真”,逐渐相信了自己所说的话,不仅骗了社会,骗了投资者,甚至骗了自己。所谓演久成真来源于硅谷的一种创业宣传策略:fake it until you make it,意思是在没有做到之前,一直宣传,一直假装做到了,直到真的做到了。微软、苹果、甲骨文等知名的硅谷科技公司都曾被谴责在某些时候采用过类似的营销手法。对还没有做到的事过度承诺也成为硅谷的特征之一。

  获得2020年第92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国际影片、最佳原创剧本奖的《寄生虫》(Parasite),历史性地成为首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非英语影片。《人民日报》点评这部电影:“震撼人心的是电影中深埋的人性主题:无论是诈骗者,还是受骗者,都让人同情。”《寄生虫》可算当下对电影大师让·雷诺阿那句名言的回应:“人生最可怕的事在于:每个人都有他的理由。”

  诈与信的共生关系

  在《说文解字》中,信是“诚”。诚是“信”。信是会意字,由人、由言会意。即相信了人,相信了人说的话,就是“信”。

  每一次诈的背后都是一次信,每一次信不一定都对应一次诈。用现代互联网语言来说,诈是带来损失的一次互动。信息社会、信用社会中,每人每天不一定会遇到“诈”,但一定会遇到“信”,即信用交换体系。

  跟诈相关的字,都是言字旁,诈要以语言为工具。靠想,靠“意念”,实现不了“诈”。一方面,一个人从大脑产生“诈”的想法到诈的实现,中间需要语言为媒介;话讲完了,对于使“诈”的人来说,可以做的事已经完成了。信不信是对方的决定。另一方面,被诈的人,从听到话开始,再到大脑中产生“信”的念头,诈的行为才得以实现。后者在表达“相信”的时候,同样会以语言或行为来表达。譬如点头、说出肯定的话。此时,“信”有可能是真信,也有可能是对对方的“反诈”——其实我不信,但我假装我信。此时信与诈的对象就颠倒了。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诈和信的动作都不能直接作用到对象身上。诈和信都是主/客体在互动中的不外显的内心态度。

  在艺术作品中,除了语言之外,表达“信”,会采用低眉垂首、神情肃穆、仰天合十,用外显的动作来向对方传递自己的内心态度。比方说在仪式中,人可能会跪下,会低头,会默念,会流泪,会控制表情为“神情肃穆”。

  “信”和“诈”跟“吃饭”“打球”不一样。比方说,吃苹果,人能真的咬到苹果,“吃”是对苹果有实质性“伤害”的动作。但是“信”和“诈”不同,相信某个人或某件事,并不直接影响这个人和这件事的可信度。类似的词还有“满意”,如我满意考试成绩,是我对考试结果满意。满意的动作不会改变考试成绩。吃和不吃是有物理区别的,但是信和不信,满意和不满意,只有精神区别,没有物理不同。

  《不列颠百科全书》定义信(faith)为宗教名词,指人对于至高神明和救恩的内心态度、信念或信赖。“信”就是人受感召而对这种启示做出的响应。比方说:

  希伯来人认为“信”是神和人的契约精神,指订约双方的信实态度;

  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人马丁·路德“因信称义”;

  19世纪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强调“信”的主观性质;

  佛教的“信”指“信心”,即相信神佛的心。

  在文学、艺术作品中,主人公会经受“试炼”,会动摇。这种语境下与信相对的诈,往往被称为“背叛”。譬如,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画面呈现的正是就餐的全员听说他们当中出了叛徒的一瞬间,各自的表情和行为。

  信是规范和约束的力量

  在不同的文化中,“信”都表达一种内心态度,以及由这种态度凝聚而来的力量。比方说:

  儒家的“信”为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是儒家传统道德规范。儒家强调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反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宗教的“信”,指忠诚,对应七宗罪中的“傲慢”。广义的傲慢指没有信仰,行事凶残,放纵,反人类。

  日本武士道的“武家法规”是镰仓幕府发布的《御成败式目》。“忠”和“勇”在法规中排第一、第二位。勇,是勇武,不仅武艺好,还要勇敢。忠,是绝对的忠诚和服从。诚,是诚信。

  信仰主义(fideism)是一种哲学观点,譬如法律信仰主义、科学信仰主义、网络信仰主义。

  事实上,正因为想的和说的可以不一致,“诈”是无处不在的。诸子百家的贤者几乎一致强调,人应当以“信”为本。比方说:

  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春秋穀梁传·僖公二十二年》)

  人之所助者,信也。(《周易·系辞上》)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

  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礼记·儒行》)

  口惠之人鲜信。(《韩婴外传》)

  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荀子·非十二子》)

  但是关于信什么,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者流派、不同的人之间有着很大的争议。

  “零信任”体系将“信任”实体化

  “信”是信仰和信用。信仰是集体理想,信用是监察机制。“诈”是人类特质,而信将个体连接为整体。作为整体,需要共同的理想,但又因为思维的不外显,对于集体,需要“信用”监察体系。

  当代的信息技术是以“零信任”为基础的,每一次数据交换都要交换凭证。密码、口令、区块链的算力证明、非对称的私钥,都是把“信任”凭证化、实体化了。这样的信用体系的设定原则,恰恰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的安全的信息交换,实现了将更多的个体连接为整体的构想。

  “信”是信息社会、信用社会中,每个人每天都会遇到的信任、信用、征信。现代信用体系将人与人、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的关系都设定为“零信任”,每一次都要输密码、交换代码,要亮码扫码,才能完成信息交换。对于破坏信用体系的行为,会惩罚,会标记为“失信人”。这种如影随形的信息标识就如同古代的黥刑在重犯脸上刺字,以警示他人不要再轻信此人,甚至强行禁止系统中的其他人再次与此人发生联系。

  从技术层面来看,“诈”的行为是主动的,而绝大部分安全策略则侧重于防守,强调对关键信息的保护,关闭“诈”发生的渠道,戒绝“诈”发生的可能。因此在技术层面,所有针对“诈”的反制,并不一定塑造“信”的环境。从另一方面来说,“信”作为一种集体规束,天然带有对个人权利的限缩,而所有积极增进“信”的技术进步,还涉及了人与机器的关系,因此往往都会面临现代伦理的苛刻审视。譬如一些金融机构利用AI技术对普通消费行为进行甄别,将其中明显不符合一般消费习惯的选出来给予警示,甚至直接拒绝交易。但这是以商业机构对普通消费行为的搜集与分析为前提的,个人隐私的边界被迫后退。从这个层面来讲,“诈”和“信”之间的每一回合的“进退”,都是一次社会关系的微调甚至重塑。

  要阻止“诈”的信息传递,除了每次交换信息前都要交换凭证的“零信任”信用体系外,还需要“主动”的技术识别与干预。

  阿里集团联合鹏城实验室、浙江大学、广州大学、启智社区等研究机构开启大规模电商图上风险商品检测AI挑战赛。利用来源于真实场景中的大规模异构且存在噪声和缺失的图数据,以及不均衡的样本,邀请国内外AI参赛选手研发更高效的AI方案,进行风险商品检测。风险商品检测的目标是识别可能存在的假货商品、法律法规不允许发布的商品等,旨在维护平台内容信息健康。

  阿里安全与澳门大学还向公众开放了“假图粉碎机”的体验技术。这种技术是通过AI识别图像被篡改的区域。此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图像篡改检测的研究集中在自然图像篡改检测,但日常在大众传播领域带来风险损失的假图通常是资质证书、电子证件等,现有的篡改检测方法直接应用到这些新类型图像时,准确性大幅下降。而“假图粉碎机”的技术则主要集中应用于电子证照等非自然图像。

  信息传播领域信任关系的重塑

  《科学》杂志2018年发布了麻省理工数据科学家Soroush Vosoughi的一项研究成果:《网络中真实与虚假信息的传播》(The Spread of True and False Information Online)。研究结论是:谣言的传播速度不仅远远超过辟谣速度,甚至会超过正常新闻的传播速度,而且传播谣言的主要载体,并不是恶意的“第三方”或“机器人”,而是大量怀着朴素情感的一般人。一条具有“吸睛”元素的“爆款”谣言,在短时间内快速波及数万人的情况下,其中参与传播的1万左右的人都是被瞬发的情绪裹挟的不明真相的普通人。在社交媒体时代,恶意炮制谣言、曲解事实的人利用了本意善良、关心社会的普通人,使“谣言之诈”呈放大之势,不仅侵害了已有的社会共识,甚至侵害了社会常识。

  全球知名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公司盖洛普(Gallup)2016年针对美国民众的一项调查显示,独立的个人被网络赋予了超出自身承载能力的信息,从而被动地参与到对社会层面的“信”的破坏中来。因此在信息传播领域反对“诈”,重塑“信”,也变得前所未有地重要。

  美国信息技术领域的学者戴维· 雷泽尔(David Lazer)指出,在全新的时代,人们需要用新工具去应对新形式的“诈”,比方说,利用机器识别和算法介入,为社交媒体网络上新闻的传播设计一套全新的安保体系,以技术去保护普通人。

  “信”和“诈”之间的关系,是集体生活经验和个人内在意识的矛盾。对整个族群来说,为了创造更高的文明,必然是需要集体合作的,集体合作的基础是由“信”连接起来的。比方说,信用系统支撑下的全球金融贸易交换。同时,个体的“诈”是内心态度,信的程度和诈的想法,都不外显。孔子虽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但是这套规范的底线是“君子不欺暗室”的共同意识。当君子身处暗室的时候,到底欺不欺,是个体内心意识的选择。

  “诈”是源于人类的“想”不等于“说”。只要人的思维不会在脑袋上变成一排字显示出来,想和说就永远是两件事。只要想和说不能画等号,“诈”就会一直存在下去。然而光是相对于暗的存在。所以从信仰的层面来说,正因为“诈”是无法检测的内心存在,“信”的价值才如此珍贵。

  信与诈的共生关系,恰恰是“信”的力量来源。

  (作者为暨南大学文本实验室研究员)
 



特邀合作:暨南大学文本实验室

来源:《青年记者》2022年7月下

编辑: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