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为摊主读报”就是个“新情况”
2010-02-21 15: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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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志峰(北京)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夜市,城管执法人员向摊主强制收取订报费,一个月的订报费是32元。城管称不识字也要交钱,并称要让老百姓从报纸里“学习国家政策”、“不识字我读给他听”。
强制摊主订报是为了让他们“学习国家政策”,并且承诺摊主不识字“我读给他听”,福州这些城管的政策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热忱足以令闻者动容。可是,事情真的像城管说的那样感人吗?别看说辞,看事实——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报刊发行搞摊派,城管的这种做法岂非违反了国家政策?用违反国家政策的方式督促别人“学政策”,分明是一个“黑色幽默”嘛。
其实,每年的下半年尤其是后几个月,一些地方都要刮一阵报刊摊派风。只要是手里稍微有点权力的部门,大抵都有自己的“发行任务”。不过,一般报刊摊派是针对下属单位或企业进行的,像温州某些城管这样连夜市摊主都不放过的做法,还真不多见。一个月30多块钱的订报费,对大多数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小本经营的夜市摊主而言却可能不是个小数目。为什么温州城管的摊派工作做得如此细致、如此“捞底”呢?可能是相关部门的“发行任务”还没有完成,无奈之下只好出此下策,派出去一份是一份。这可真应了那句老话:阎王爷不嫌鬼瘦,蚂蚁大腿也是“肉”!
摊派报刊带来的诸多问题不必赘述,谁都心知肚明。国家禁止报刊发行搞摊派,是真正的“三令五申”,很多地方每年还都要下发文件以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可惜的是,“雷声大雨点小”似乎已成常态,你禁你的,我照摊派不误,有的甚至还打着“政治任务”的幌子,你又奈我何?现在,已经有人把摊派之手直接伸向了社会底层群众,这显然是一个不好的信号,说明某些地方报刊摊派日益猖獗、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了!
中宣部部长刘云山曾在中央报刊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报刊发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某些地方出现的“我读给他听”就是典型的“报刊发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应立即介入,坚决查处这种违纪违规行为。○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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