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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语境下IP戏曲的传播

2018-11-27 15:35:00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1月中   作者:李建军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新媒体的介入,戏曲的传播方式及其艺术特色已经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事实上,作为传统的歌舞演故事的戏曲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新媒体的介入,戏曲的传播方式及其艺术特色已经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事实上,作为传统的“歌舞演故事”的戏曲艺术,它可以结合先进的媒介手段,在创新的传播方式中实现传承目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紧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 因此,在多元化的互联网语境下弘扬戏曲文化,既需要与新时代相匹配,又要注意到传播渠道的多样性和趣味性,以创新的形式和充实的内容,更好地把戏曲传承和传播下去。在这一点上,IP戏曲已经迈出了一步,在某种程度上将传统文化与互联网的IP效应融合了起来。本文以粤剧《决战天策府》和越剧《甄嬛传》为例,一方面试图探索互联网语境下戏曲IP的传播现象,另一方面尝试剖析戏曲IP的艺术特性。

  IP戏曲由何而来

  顾名思义,IP戏曲是由“IP”与“戏曲”组成。首先这个戏曲改编的“IP”是有一定的商业价值的,可以引起广大粉丝的注意的。再者是从IP项目出发,是真正从商业模式上做到IP与戏曲的结合。

  从这两点看来,近年来的粤剧《决战天策府》和越剧《甄嬛传》是符合的。正如《决战天策府》的项目负责人及主演彭庆华所说,“我们刻意把这个戏置于与传统模式不同的境地,想找到一种真正良性循环、自给自足的运作模式。我们想通过观众,通过票房供养演员。我们选择这一题材,不仅是艺术上的尝试,也是运作方式的新尝试”。粤剧《决战天策府》改编自《剑网3》,后者属于历史题材英豪类型的游戏IP。此剧讲述了天策府的统领李承恩在安史之乱期间,遭遇了惨败之后联合各路人马;经过英勇战斗,终于夺回了天策府,保卫了大唐王朝的江山。为了达到时尚和酷炫的效果,《决战天策府》在音乐配器上加入电声元素,反而弱化传统的武场锣鼓设计;在舞美、造型、音响等手段上,既有威亚轻功、动漫造型,又有裸眼3D 视觉效果与5.1 环绕立体声的剧场声效。可以说,《决战天策府》在剧场的当代审美上下足了功夫,而这显然与先进的多媒体技术手段有关。而上海越剧院推出的越剧《甄嬛传》,也因良好的票房成绩而备受关注。为了加强此剧的宣传效果,上海越剧院在开排前就为它建立了一个专属的宣传网站,以此吸引更多的粉丝,加大它的关注度。同样,出于对年轻观众的关照,此剧的人物造型既华丽大气,又光彩照人;情节上保留了原著的精华人物和相关情节。可以说,舞台上既有越剧风格的诗情画意,又兼具皇家的凝重大气和华彩绚丽。

  戏曲IP的艺术特性

  近年来关于IP的讨论众说不一,基本上都集中在影视的领域。而关于IP戏曲的讨论,虽然并不多,但很值得我们关注和探索。潘乃奇的《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看IP与戏曲创作的关系》和黄斌的《IP粤剧〈决战天策府〉制胜之思》算是较早关注到IP戏曲的研究文章,分别从剧目改编和剧目制作的层面对IP戏曲进行了相关的论述。下面,我们主要集中探索一下IP戏曲的艺术特性。

  1.IP的戏曲化与戏曲的IP化

  一方面,从商业逻辑的角度来看,选择IP就是因为它具有商业性,能够有效地起到粉丝经济的效应。情怀作为一个消费点,显然更具创意黏性与商业潜力。另一方面,因为IP一般是网络文学、网游的延伸,不管它如何通俗,也必须具有文学性。因此,互联网语境下IP戏曲的创作与运作,既要兼顾到IP的商业性,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商业价值;同时又在这基础上,深入挖掘IP的文学价值,使之符合戏曲艺术的剧场性和戏曲表演的程式性。例如《决战天策府》就抓住了这一点,在IP开发成戏曲的过程中,通过专家的认证,牢牢把握住剧场的艺术性。因为就戏曲手段而言,它所长者正是抒情与写意。完成了IP的戏曲化,并不是代表完成了,我们还需要进行戏曲的IP化:在细分观众基础上进行剧目的商业定位,围绕着IP的粉丝而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打造剧目。取材于网游的粤剧《决战天策府》,无疑其受众就是年轻的网络玩家。

  2.IP戏曲的剧情剧场化

  作为大众化的网络IP,它更关注情节的复杂和新颖,甚至出现许多生活中所没有的场景与逻辑,以此来博取读者的眼球。但剧场的舞台更倚重音舞表演的可看性,讲究在戏剧结构中强调冲突与悬念的制造。特别是戏曲,它就更加注重人物的抒情和时空的写意。诚如王评章所强调:“戏曲人物形象更加情感化,文本内容太饱满、情节太密集、结构太复杂、人物太多,唱腔就会零碎,表演上也难有完整的程式动作来展开人物情感、心理。” 《决战天策府》在宣传上,一直强调该剧的“戏曲性”,同时有意将中国梦表现接地气的个人英雄主义。这跟好莱坞大片宣扬“美国梦”是一样的道理。又如,在越剧《甄嬛传》里,电视剧的篇幅不可能完整出现在舞台上,必须在原著精华的基础上,通过裁剪,重新浓缩为几个小时的演出。正如编剧李莉表示,为了适合舞台的演出,只好模糊了背景以突出人物的主线,虽然架空了原著的时代,但这是一种不得而为之的做法。

  3.IP戏曲的表演程式化

  自戏曲产生以来,它就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观众。这是因为戏曲以演员的表演艺术为中心,把表演艺术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其表演艺术最显著的特点即是其程式性。对于以IP为改编主体的戏曲来说,它的表演程式化问题是不可避免了。或者说,如果空有IP而不对IP戏曲的表演程式化做出艺术融合的努力,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在越剧《甄嬛传》中扮演“甄嬛”的王志萍曾说,自己是一个“甄嬛迷”,以为这个人物角色应该很容易把握。但真正排练的时候,她才发现并不如此。毕竟,戏曲是一种程式化的表演样式,它跟电影的“镜头表演”并不相同。如果为了讨好观众,而把舞台上的戏曲表演转为电影的风格,并不是一种很好的策略。其实,越剧版的《甄嬛传》还是很舞台化的表演程式,有时尚化的视觉呈现,但它的人物刻画及人物抒情,还是越剧的本色表演。

  结  语

  无疑,IP戏曲是一种跨界的融合,而跨界最珍贵的地方在于它能够产生新的特性。可以说,加入互联网的新元素,IP戏曲可以探索出一些新的表演样式,以适应现代人审美趣味。当下的粤剧《决战天策府》和越剧《甄嬛传》,以“现代的理念、决绝的胆量、商业的路径,将这种变革拓展到整个剧场空间,将闹热与狂欢的剧场还给市民大众,重返民间生活,重建与市民大众的文化联系” 。IP在营销推广、粉丝互动以及衍生品售卖等众多环节,已经在市场上有一套成熟的商业模式了。如果摸透了这套商业模式,在实现IP戏曲化的过程中就会事半功倍。反过来,戏曲改编时只是借用了IP的剧情构思,放弃了IP的产业效应,那么可以想象的是其IP开发的成本必然很高。因此,如果IP戏曲想有效借势使得效益最大化,需要充分利用原IP的产业效应。不过,IP不是万能的,同时也不能损害戏曲的本体。任何形式的戏曲呈现,都要建立在突出演员表演的基础上,写实与写意相结合恰到好处,防止太写实的呈现,如过于强调多媒体影像、道具、布景等而湮没演员的表演及技巧的展示,这种表现不但破坏了戏曲的虚拟写意的“美”与“真”,更添加了画蛇添足的“丑”与“假”。

  总之,戏曲的传播及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在互联网时代下,积极地激发它的市场生命力,以一种新的姿态去拥抱新时代,为广大民众提供更为多样化、时尚化的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随着IP的戏曲开发,优秀的传统文化也将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我们应该对它持一种开放与包容的态度。

  (作者单位:山东艺术学院)

来源:青年记者2018年11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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