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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真相时代需要“科学辟谣平台”

2019-10-10 14:31:23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9月下   作者:乔新生

摘要:  新闻媒体要吸取教训,万万不可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加速谣言的传播。

  8月30日,中国科技协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打造的“科学辟谣平台”正式启动,互联网络上的谣言汇集平台之后,相关信息将由人工智能识别系统进行仔细识别,然后再返回谣言发源地,通过删除、屏蔽等方式阻止谣言的传播。

  这是我国政府部门应对互联网络信息混乱局面所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一些从事新闻传播研究的学者认为,后真相时代事实并不重要,事件发生后人们发表的意见才值得高度关注。虽然许多引发社会舆论热潮的新闻都是虚假新闻,但这丝毫不影响互联网络所反映的真实的社会情绪,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更加重视舆论引导,而不是对真相的探究。

  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如果社会舆论是建立在虚假信息基础之上的,那么引导社会舆论就必须追根溯源,澄清事实真相。如果不关注事实本身,而进行所谓的舆论引导,有可能事倍功半。反过来,如果查清事实真相,及时地辟谣,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舆论产生的根源,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后真相时代是一个被学术界滥用的概念。后真相时代的确值得关注,但是,正如任何事物都有内在联系那样,后真相时代产生的社会舆论,往往是由错误的信息所引起的。如果对互联网络上发布的错误信息不及时加以更正,有可能推波助澜。

  国家有关部门建立“科学辟谣平台”,实际上就是要建立净化互联网络环境的“国家队”,充分利用国家公信力和科学家的影响力,解决互联网络谣言流传所产生的问题。如果只是关注后真相时代互联网络谣言传播所引发的社会舆论,而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谣言彻底清除出去,那么社会舆论有可能被压制,但不可能被消除。

  当然,“科学辟谣平台”不能只是删除有关信息或者断开链接,而应该依照我国互联网络管理规则,要求互联网络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一方面及时发布信息,提醒读者关注谣言,消除谣言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提高“科学辟谣平台”的社会影响力,鼓励新闻媒体特别是传统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科学辟谣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这样做,可以普及科技知识,满足消费者获得消费知识的权利。同时,也应该建立追踪机制,澄清事实真相之后要求发布信息的违法行为人通过“科学辟谣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执法机关应当将处罚结果公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谣言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新闻媒体应当按图索骥,根据“科学辟谣平台”发布辟谣信息,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并且报道执法机关对谣言传播者处理的结果,通过“再次传播”满足消费者获得消费知识的权利,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从根本上清除谣言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后果。

  进入自媒体时代之后,短视频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一些经营者因此而挂牌上市,成为互联网络时代的上市公司。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一些经营者发布的视频充斥着虚假的东西。譬如,面包店使用棉花制作肉松,西瓜中注射催熟药,水果喷洒避孕药等,所有这些都会给经营者带来直接的损害,扰乱消费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重视谣言产生的原因,寻找互联网络谣言传播的源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谣言的传播者,彻底铲除谣言滋生地。

  如果只是被动地辟谣,而没有净化互联网络环境,那么谣言还会层出不穷。新闻媒体应当意识到,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是新闻媒体的固有责任,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新闻媒体的法定责任。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澄清有关事实真相,同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并改造互联网络环境。

  “科学辟谣平台”是新闻媒体好帮手,同时也是重要消息来源。新闻媒体应当善于利用这个平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公众知情权。

  新闻媒体千万不能以社会舆论监督的方式助纣为虐。按照一些新闻传播学者的说法,一些新闻媒体表面上持中立的立场,对于互联网络上传播的谣言进行客观报道,可恰恰是所谓客观中立的报道,使得新闻媒体以自己的公信力为互联网络谣言“背书”。新闻媒体要吸取教训,万万不可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加速谣言的传播。

  (作者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青年记者2019年9月下

编辑: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