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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目光对准正面假新闻

2008-01-31 1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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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朱德泉

  又到岁末,照例到了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的时候了。此时,综观每年来评选出的十大假新闻就会发现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缺憾,即那些打着“正面宣传”的幌子行欺骗公众之实的假新闻无一入选。
  是这种姑且称之为“正面假新闻”的东西太少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我国一些地方,虚假的新闻宣传屡见不鲜,一些报纸的重要版面、一些频道的重要时段为营造氛围而刻意制造出的假事件、导演出的假镜头让很多受众“受不了”,对客观世界发生的新闻事实任意封锁、歪曲、剪裁,甚至无中生有,杜撰虚构种种假新闻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本来以虚假政绩动因炮制的祥和氛围正成为很多受众取笑的对象和“骂娘”的依据;这种“正面假新闻”危害不大吗?就拿虚假的经济运行数字一项举例,它直接造成统计口径的失真,以此为决策只能造成“上骗中央、下坑百姓”的恶果。君不见,文革期间虚假的新闻宣传造成了多么惨痛的历史教训啊?!
  “正面假新闻”入选不了“年度十大假新闻”自有其无奈的一面。打苍蝇易、打老虎难。一方面这些东西多是在某些地区权力机关、或某个地区强权人物授意下炮制出来的,新闻打假投鼠忌器;另一方面,这种“正面假新闻”比虚假娱乐新闻、虚假社会新闻等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记者揭黑甚至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即便是被揭露出来也需要评选者的勇气和大无畏的精神,这恰恰是目前新闻界“为尊者讳”所不愿干、不敢干的事儿,这恰恰是当下舆论监督最尴尬的软肋。
  但是,面对这种无奈,难道就束手无策吗?
  如何寻求新闻规律与宣传规律的统一,就成为新闻工作者应该好好琢磨的一个问题。
  目前一些“正面假新闻”之所以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新闻规律屈从某些特殊利益者粉饰太平的宣传动机,以及屈从于某些地方政府“小政治气候”的需要。
  新闻传播是根据受众的需求进行的,是以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为宗旨的。宣传是按照传方的需要来进行的,主要是体现传方的意图。宣传虽然也要尽量新鲜、尽量结合时事,但是同样的观点可以反复讲,陈旧的资料也可以作为论据。宣传虽然也要以事实为材料,正确的宣传更要讲真话、讲真理;但是并非所有的宣传都遵循真实性原则,反动的宣传谎话连篇,西方有著名学者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宣传就是有目的的欺骗。”
  新闻是宣传的一部分,但其自有特有的规律性,虚假的不是新闻,而是谎言和谣传,陈旧的不是新闻,而是资料的复制、粘贴。目前的情况恰恰是存在两者混淆,为了完成宣传任务而不顾事实,任意涂抹、切割。
  真正的好新闻一定是按新闻规律办事而达到宣传效果的。
  新闻人在完成宣传使命的时候存在两个误区,由此造成的“正面假新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一个误区是被动接受、草草完成。如一反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就不断出现人家乐呵呵数钱的图片或画面。这种把人当道具的做法本身就是违反常识、违反人性的。真理总藏于具体当中,如果下下工夫,相信不难找到真正打动人的细节、故事。另一个误区是主动迎合、不自觉地充当了假事件的帮凶。如对交办的宣传典型任意拔高,对一些地方政府的宣传秀丧失操守、妙笔生花。面对假典型,有位我熟悉的新闻界老前辈就曾拂袖而去,拒绝宣传。此种风骨是何等令人钦佩!
  在都市类报纸越来越承担起党的新闻宣传事业重任的当下,我认为如何杜绝出现事关时政、民生的“正面假新闻”,应该与防范那些“苍蝇式”的虚假报道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否则,即使貌似主流了也会丧失公信力。
  其实,所谓正面新闻与负面新闻的说法本身就存在不同看法。我极其同意调查记者王克勤先生的一个观点。他认为新闻只有两种:负责任的新闻和不负责任的新闻。
  要做负责任的新闻,无论你面对什么样的要求、指令,都要经过自己的良心判断,先进行一番“自由心证”再说。
 
  (作者为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副总编辑)

 

  来源:青年记者2007年1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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