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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媒体到底该替谁说话

2009-07-22 1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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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逯副局长一句惊天之语,引来了媒体和舆论的广为挞伐。媒体该替谁说话?到底是党还是人民?如果按照“正确”的意识形态,媒体当然该替人民说话,但因为党全面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媒体也该成为党的喉舌。这其间不该也不能有非交集存在。不少批评逯副局长的评论,也是挥舞着上述正确的口号,逯副局长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再出来接招。这个游戏从一开始就确定了胜方和败方,但身败名裂的逯副局长却未必心服口服。
  有人说,逯副局长和记者说这样的话,有明显威胁的意味。不过,联系上下文,也许逯副局长是想和记者套近乎,但不管是威胁还是套近乎,逯副局长的话都严重不合时宜,用近乎“文革”时期的语言来描述今天的社会现实,套用文革中的描述,这是“政治上严重的不成熟”。为官当政,有些话,尤其是实话,是不可以随便说的。
  如果我们把所谓“正确”的意识形态放到一边,媒体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它能替某个政党说话吗?它能代表所谓人民的利益吗?对于前一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可以,世界各国的通例是,政府不可以自己办媒体,但许多国家规定政党却可以。像台湾国民党的《中央日报》,经费主要来源于党费,平日里它也基本扮演国民党喉舌的角色。即便政党不直接介入媒体的经营,但媒体在运行中也会形成自己的政党偏好,例如台湾的《自由时报》,就是传统的绿营立场,替民进党说话也是不遗余力。其实,媒体有政党偏好本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关键是所有的政党都可以有媒体自由地为其代言,这样,就不会形成政党垄断媒体的后果。
  第二个问题比较复杂,也较难以回答。表面上看,媒体当然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替人民说话,但人民从来都只是一个抽象的政治概念,到底谁是人民?谁不是人民?按照过去的阶级分类法,凡不是剥削阶级的人都属于人民,即便如此,人民内部也是形形色色,千差万别。就拿郑州有人在经济适用房地块上建别墅来讲,巴望着住进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是人民,开发商恐怕也不能算是“阶级敌人”,违规批准更改规划的政府职能部门,也不适合划到“人民”的外面。大家都是“人民”的一分子,媒体究竟替哪部分“人民”说话,才算替人民说话?
  说来说去,“人民”这样的只代表正确的人民的洁净划分法,是政治斗争时代的产物。在那个时代,如果谁不是“人民”的一分子,谁就没有资格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一旦被确定为“人民”的一部分,不但可以表达利益诉求,这种利益也就被应当视为党的利益,从而,这一利益和诉求毫无疑问就应该被无条件尊重。这样的逻辑虽然属于上一个时代,但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有着相当的影响力,虽然它无法解释现实,但它仍然还是我们许多官员和民众内心意识形态上的常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逯副局长将党和人民割裂开的时候,才触动了无数人敏感的神经。
  一个有趣的后续事实是,随着逯副局长被停职检查,当初报道这一事件的记者很快也对媒体缄默起来,当我们的同事试图采访他的时候,他明确表示不能再接受采访。看来,真想替“人民”说话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那套我们熟悉的话语逻辑里,最关键的不是谁是人民,而是谁掌握着对“人民”的解释权。在逯副局长单独面对媒体的时候,这个解释权在手拿录音笔的记者手里,但这件事吵吵嚷嚷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时,记者的解释权就不得不让位给更有解释权的人或者部门。“人民正确”的正确意识形态后面,真正发挥作用的其实是权力。
  多数人分析推论得出的结论是,在逯副局长眼中,“党”和“人民”的确在利益上不一致,甚至党没有代表人民的利益。而其实,在一个利益复杂的时代,人民原本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他们在公共政策面前,原本就没有一致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即便媒体也不可能代表“人民”的利益,每个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媒体应该做的是,让每一个人(也包括党)都有充分表达的渠道。而政府的使命也不在于判断谁的利益属于人民、媒体该替谁说话。每个人都是有完整利益的公民,他们的利益都需要得到合理的尊重,媒体也有独立报道和表达的自由。这才应该是我们全社会的常识。
  (作者为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策划组主编)

  来源:青年记者2009年7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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