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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高峰:2009年,你被暴力了吗

2010-02-10 09: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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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恐吓、辱骂或毒打是每年新闻人从业生态盘点中的一个不变的主题。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媒体公开报道有关记者被毒打、被恐吓、被辱骂、被传唤的事件不下30起。典型性的有:11月21日,河北青年报副总编辑乐倩在石家庄居住的居民楼下突遭凶徒袭击,被殴打受重伤; 8月28日,湖北经视“经视直播”栏目记者采访黑作坊豆芽新据点遭围殴;8月15日,浙牌宝马青岛酒驾打晕记者砸伤交警;7月27日,东莞市谢岗镇星联圣诞饰品制造厂发生大火,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遭到了该厂数十名人员的围堵推搡和人身威胁“你相不相信我可以让你们死在这里?”7月17日,河南安阳市某在建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工地的个别人员不去忙救人反而用砖头砸伤记者;5月13日,新疆法制报摄影记者在乌鲁木齐市采访一性用品店时,遭到店主殴打,致面部受伤;3月31日,重庆电视台记者采访某施工工地遭遇“全武行”,人被打伤,摄像机被损坏;3月22日,《小康》杂志社记者在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拆迁工地上拍摄拆迁冲突时,被多名城管和联防队员群殴,血流满面;2月1日,四川在线记者采访政府会议遭围殴,警察旁观,致使该记者左脚脚踝、大腿、后腰及背部多处受伤;央视深入沈阳揭露赌球黑幕,资深记者曾接恐吓电话;哈博嫩白晚霜汞超标30000倍,贿赂记者不成换恐吓。
  对于记者被打事件,目前还只能靠呼吁加强保护来降低记者被打的风险,有关学者出于无奈甚至建议记者采访时要带上防身物品来加强自我保护。如著名法律学者贺卫方就认为:“有些地方权势无所顾忌,所以一些敢言的媒体在采访遭遇危险时也处于弱势。”为此他建议,“记者以后外出采访时随身携带防身物品,必要时反击自卫”。
  除了记者屡被毒打、威胁,采访暴力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以及交通出行遭受意外伤害等,也增加了记者职业安全的风险。如3月22日,云南昆明七甲村一大型纸厂发生火灾,昆明某报社摄影记者为了抓拍镜头,从6米多高房顶掉在地上,摔成重伤;7月8日,人民日报前方报道组在完成乌鲁木齐7·5事件报道任务返回驻地途中时,遭到埋伏在路边的上百名手持利斧、砍刀、铁棍的暴徒的袭击,两辆越野车遭到严重损毁。由于记者职业安全风险系数较大,记者购买意外保险必须以超过常人的价格购买。
  2009年的记者被打、被伤害事件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公权力机关参与殴打或拘传等伤害记者事件时有发生。如10月17日,洛阳当地一家报社记者在报道车祸时,被警察强行戴上手铐,带入派出所,被非法拘禁长达8小时之久;2009年9~10月,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因一篇报道触怒了武汉江岸区检察院,居然收到了一份带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此后多次受到检察院威逼传唤,后因引起高层关注,姚海鹰才免于牢狱之险。类似的还有湖南某地机关用公函辱骂记者事件,该公函辱骂当地一名记者站工作人员是“卑鄙小人,犹如一条丧家之犬”。
  2009年笔者在对新闻人从业生态现状进行调查时也发现,记者的职业安全与尊严存在严重隐患。在采访中有半数从业者遭遇过辱骂和诋毁。近四成从业者虽然自己没有遭遇过,但同事遭遇过。在工作受到过恐吓、威胁的也超过六成,其中偶尔受到过的占53%,经常受到的占8%。在工作中遭受过人身攻击的则超过三成。虽然自己没有遭受过,但同事遭受过的占50%,而自己和同事都没有遭受过的不足两成。
  对于如何解决记者的人身安全与尊严较为频繁地受到侵犯的问题,超过半数从业者寄希望于法律支持,另有两成从业者希望政府能提供保护。从现有情况来看,这些都难以实现。记者朋友要想在工作中免受暴力和屈辱,现实一点的还是听听贺卫方先生无奈而又理智的忠告吧:“记者以后外出采访时随身携带防身物品,必要时反击自卫”。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博士生,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编审)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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