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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其:“非意图的结果”

2010-04-20 08: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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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观  其
  最近,读了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钟祥财先生的文章《历史发展的不确定性》。他说,思考“非意图的结果”这一命题,在哲学伦理、知识信息、思想方法、体制转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读了之后,觉得“非意图的结果”与新闻也密切相关。比如,记者如何看市场经济中的人和事,如何看政府规制与市场之手的关系,如何看市场中的“恶”、“无序”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如何看新闻业内的种种所谓“怪相”,新闻媒体如何看待自身的改革发展,等等。“非意图的结果”,可以为我们提供另一种视角或者说是思维方式。
  尤其在中国,自古及今,主流的思维方式是“目的论”、“目标论”:事情都是有目的的,做事情都得有目标,结果都是有逻辑的、是遵循计划设计而来的。
  所有思维方式都有利有弊,“目的论”、“目标论”也不例外。其最大的弊端,可能就是过分强化了所谓人的主体性的力量、计划的力量。其实,人是很有限、很历史的。有意思的是,“目的论”、“目标论”的思维方式往往让人陷入两难陷入悖论,以致离“目的”、“目标”越来越远。
  钟先生对“非意图的结果”的研究历程,作了简明梳理。聪明的读者自己看吧:
  1.最早论及“非意图的结果”命题的是荷兰的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他把人类社会比喻为一个巨大的蜂巢,而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商人、律师、医生、牧师、法官,等等——都是这个蜂巢中的蜜蜂,这些蜜蜂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施展各自的本领,与此同时,他们的活动却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繁荣。在曼德维尔看来,“被我们称做现世罪恶的东西,无论是人类的恶德还是大自然中的罪恶,才是使人类成为社会性动物的重大根源,才是一切贸易及各行各业的坚实基础、生命与依托,概莫能外。因此,我们必须将它们视为一切艺术与科学的真正起源。一旦恶德不复存在,社会即使不马上解体,亦必定会变得一团糟。”
  2.随后,亚当·斯密在他的几部著作中用“无形之手”的说法延续了曼德维尔的发现。在《国富论》中,他写到,营业者通常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
  3.卡尔·门格尔在《经济学方法论探究》一书中,把“非意图的结果”问题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在他看来,“另外有一部分社会现象,并不是社会成员达成协议或立法的结果……语言、宗教、法律,甚至国家本身,还有一些社会经济现象,如市场、竞争、货币等等现象,还有其他在历史的各个时期出现的大量社会构造物,都不能说存在过共同体有目的地创建它们的活动。”
  4.对“非意图的结果”问题作过最为完整和深刻论述的是哈耶克。他指出:“曼德维尔关心的是并非由人有意建立的制度——虽然立法者有改进它们的责任——以便协调不同的个人利益。利益的一致既不是‘自然的’,因为它并未摆脱人的行为所形成的制度;也不是‘人为的’,因为它并不是因有意的安排而产生的,而是自发生成的制度的结果,这些制度之所以能够得到发展,是由于它们为碰巧找到它们的社会带来了繁荣。”“竞争之所以有价值,完全是因为它的结果不可预测,并且就全部结果而言,它不同于任何人有意想要达到或能够达到的目标。”
  钟祥财先生在文中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30年来的改革开放,也有力印证了这一命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特定文化传统和制度惯性的经济体制而言,“非意图的结果”在以下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启迪意义:1.应该突破以传统道德作为评价经济发展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观念桎梏;2.由于市场经济是一个知识发现的过程,所以必须警惕“全知全能”的理性建构主义倾向;3.充分认识个人主义(分散决策)的必要,防止集权主义的危害;4.遵循自由竞争、自然演进等法则,扬弃“毕其功于一役”等各种虚幻空想和自负行为。○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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