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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采访对象是记者的上帝

2010-07-10 10:04:16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

摘要:

  文/陈中华
  “视采访对象为上帝”,与商家说的“把消费者视为上帝”道理是一样的,商家之所以奉买家为上帝,是因为尽管商家一口一个“为消费者服务”而实际上是买家为商家服务,助商家发财。而我之所以说采访对象是记者的上帝,是说采访对象实际上是为我们做成报道服务,助记者完成报道任务。
  这里说“视采访对象为上帝”,就是说对采访对象要尊重、要真诚;记者要摆正自己的身份,放下架子,要真正做到“三贴近”,尤其是“心”的贴近,让对方愿意与你说话、交谈,甚至向你敞开心扉。千万别忘乎所以,真把自己当成什么“无冕之王”了,否则可能事与愿违。
  前不久我去一县采访遇一件事:某电视台记者去一村改居社区采访,双方发生冲突,社区官员把记者打了。媒体自然要“护犊子”,据说是将该县新闻报道查封一个月,无论什么好事儿大事儿都不宣传,宣传部长很是为难,连连赶往电视台道歉,用尽办法“摆平”。但背后里,宣传部长却对电视记者非常不满,说当时记者不亮记者证,话筒上也未标明电视台标志,仅仅说:“我们是记者!”派头很大。而那村官,也不是善茬,干企业出身,“黑道白道”都见过,态度挺冲,双方顶起了牛,就把记者打了。让宣传部门为难的另一原因是,他们虽然去电视台道歉,社区官员却并不配合,还一直嘴硬说记者“欠揍!”
  这次冲突的原因之一显然是记者的“王”者做派。
  这一事件涉及一个问题:公民拒绝采访的权利。我国至今未颁布新闻法,宪法中的“言论自由”一说无疑包含了采访自由,但也从未有什么法规规定拒绝采访不自由。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公民都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应该理解为什么说采访对象是记者的上帝了,人家纯粹是在帮着记者做新闻。
  采访对象帮助记者做新闻——恰因为意识深处如此认识,多年来,我总有“求”采访的一种姿态。也许会有人说:没必要“求”,要有记者的尊严。而我认为:我求的不是他那个人,我求的是写新闻的必需材料,我采访时总是装“孙子”,回家写稿因材料丰厚得心应手,就成了“爷爷”。我丝毫没感到这种做法真正降低了我的身份,我内心保持着我固执的自尊和自信。
  把采访对象视为上帝,要摆出“求”的姿态,其实我们的一些记者在采访高官、明星时已这么做了,不过有点“变相”。两会采访最能体现当下记者这种“变相”或曰“变态”心理: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高官或明星,总是受到拒绝,但也总是跟在人家屁股后边,受何种冷落也感觉理所当然、心甘情愿。但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说的视采访对象为上帝,更是指视弱势群体为上帝。
  几年前,我患了重症,得知这一消息后,先后有十几拨农民带着他们自己或种或养的东西来看望我。后来,就有年轻记者问我:怎样与那么多农民交成朋友?我以为,没什么诀窍——只要你真正视他们为上帝,像朋友那样对待他们。他们是农民,这个社会把他们教化得很有自知之明,他们懂得自己是社会地位、身份最低下的人,他们认了,他们内心把记者当作像高官一样的高层人物,你真诚地对待他一次,或你表面上真诚地对待他一次,他就会在背后一直说:“这个人是个好人。”你总是真诚地对待他,能不与他交成朋友?多年来,我经采访交成的农民朋友确实成为我最好的朋友群之一,有的人在我家吃饭、住宿也是常有的事。还有的甚至承诺:“若需要找人帮着打架,我招之即来。”
  视采访对象为上帝,包括所有被采访对象,也包括被批评、被曝光者及罪犯,甚至包括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在这里,“视为上帝”是指采访时的一种“平等交谈”方式。道理很简单,如对死刑犯,采访他的目的无外乎要他讲出临终之言,以证明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非常后悔,以便警示世人。如他仍口吐狂言,也可向世人证明其十恶不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若记者以审判的口气,以仇者的口气,采访效果就难达到。
  (作者为大众日报特派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6月下

来源:青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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