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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饭吃了,该批的还得批

2010-12-10 1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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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陈中华
  那天与青年记者交谈,一年轻人问我:做批评报道采访,若让被批评方死拉住,还请吃了饭,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那怎么办?我说:“饭吃了,该批的还得批。”
  这种事我经历的可不少。最近的一次是去某地采访:一个村委会主任私将一块几十亩当初填河滩造的地“承包”给一人,那人就掀了上面的土,将下面的沙子采卖了,毁了地。我去现场并找当事人采访后,被乡镇干部堵住了,被请客,还由一宣传科科长陪着。当晚,对方用轿车将我送回济南,并送我两小盒土特产。临别,那干部很直率,问我:这事不报了吧?我也有四五成酒意,直率地说:你停下来,或者你至少停一段时间,缓缓农民的气,与农民协调一下,也查查是否是在册耕地,我就不报了——咱就这么说定。
  结果是,“承包人”一直未停,反而加班加点采沙。我打电话找该县土管局,对方两次都说“再给你回电话”,但一直未再有任何音信。这篇批评稿就发了,这可以说是他们逼我发的。
  有时采写批评稿,“吃请”是迫不得已,目的是想发稿。凡记者自己采访的稿,是自己的劳动成果,自然非常想发表。但对方逮住了你,请你吃饭,你硬不吃,对方就会看出你的执意,看透了你的内心。此招不好使,他还会有办法,如再托关系,甚至设法找到你的领导,领导也是人,也常被弄得不好意思,多方面权衡利弊,最终你的稿还是发不了。所以,与其这样,倒不如吃他的饭,麻痹他一下,回来稿照常发表。这需要克服“吃人家嘴短”的心理障碍,如何克服?你要这么想:你吃的是国家的饭,你批他是对国家负责。
  我就有那么一回,稿发出后,对方是个县级官,性情直率而泼辣,打电话将我骂了一通。我放下电话不烦反乐:怎么样,怎么样——稿我发出来了!
  好记者必须是个政治家,要会权衡,并非你采写批评稿,被请吃饭后,还机器人似地一律照发不误。吃饭时,对方会与你交流对问题的看法,甚至吐露其中一些内幕情况,你从政府工作大局及对方所处位置看,有些稿不发是很正常的事。
  当初我在农村大众报工作时,一次下去采访,对方知道了,电话中说“与您见个面谈谈”,我一听,快跑吧!立即往济南赶。晚上九点钟了,我去办公室转转,不曾想那县的宣传部常委部长正独候在我办公室外面。事后了解:下午她找到办公室,因我下午没去办公室,找其他同事或领导,都推到了我身上,也不告诉她我家的地址,她就只好这样怀揣一丝希望等我,我还真被她感动了。
  这一回我们没吃饭,也没收取任何土特产,但稿未发,是因为我从她工作所处位置及该问题日后处理更顺利的角度考虑,从“大局”及“导向”考虑,以为不发稿利大于弊。如不这样考虑,你就是个书呆子,是个记者呆子。
  这样,老百姓也会产生误会,他知道你采访政府了,甚至知道你吃请了,稿最终未发,他们自然以为记者也被买通了。
  前不久遇一事:几个农民找到我家,“求助青天大老爷”似的姿态让我难拒绝,我专门到几百里外的那个村了解情况,后来采访镇政府时被请客了。我了解透了这桩简单事,希望政府稍微放低架子处理了。但几个月过去了,至今问题仍然没处理,农民还一直打电话找我,我估计未解决的原因是政府与百姓赌气。大可不必!我不得不考虑寻机再去一趟,该批的还得批。
  至于“封口费”,我曾专门做舆论监督报道多年,从未有人送我一回,我也自然未收过一回。这可能与我采访批评的都是些小事小单位有关。那天去一学校讲课,对方问到这问题。我说,我以为如果是正规媒体,又是正式记者,拿封口费需要“天胆”。我甚至认识个别专门做这种事的人,与我们身份都不同。
  中国国情复杂,批评稿最终能否见报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这里回到文章的起点:“饭吃了,该批的还得批。”这句话的深层意思是,新闻记者要把持基本操守。这基本操守就是:向公众宣传公平和正义。

  (作者为大众日报特派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11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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