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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其:少谈些主义,多谈些利益

2011-02-20 2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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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观  其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千百年来我们社会主流的利益观。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规制和左的思想影响,在我们的意识形态中,个人对利益的追求被当成不道德、不高尚、不正当的落后思想,羞于言利、不敢言利,狠斗私字一闪念。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富严重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饿肚皮更不可能“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已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历史地看,不管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道理:没有利益就没有主义,主义都是为利益服务的;主义是否科学正确,得由利益说了算——是否符合民众利益、是否维护民众利益。民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基本标准。这一点,今天尤其重要。以下几个材料很说明问题,值得记者同仁细思量:
  1月8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委全会上说:许多党员干部跟人民群众的感情淡薄了,发生了角色错位,认为不是干部离不开群众,而是群众离不开干部。甚至觉得群众觉悟低、很难缠,看见群众就头疼;不是把群众作为服务对象,而是当成管制对象,甚至是斗争对象。取信于民是一个政治大原则,忽视人民群众的感受,群众不满、怨愤的风浪越来越大时,我们就会有翻船的危险。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要有效协调和整合各方面的利益,使人民群众从过去那种“感恩性”认同转变为利益认同,真正将党看成是代表和维护其根本利益的“自己的党”。
  1月10日,胡锦涛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说: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
  1月20日,人民日报刊发“本报评论部”文章《扫除面对群众诉求的“对手思维”》:改革开放30多年后,社会已经进入了利益博弈的时代,群众的许多诉求都是利益诉求。政府应该看到这种诉求的正当性和日常性,并通过协商的方式平衡、法治的方式解决,而不能采取“对手思维”,不能把上访群众不分青红皂白当稳控对象,不能把群众质疑不分是非黑白当敌对舆论,更不能靠手中的权力,对付群众的合理诉求。领导干部要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避免以个人的体验代替群众的感知,以发展的艰难作为难以解决民生困苦的托词,以过高的利益诉求掩盖群众工作的不力,以舆论的炒作回避对工作过失坦诚的检讨。同时,从制度上建立群众表达的平台,加大群众评议的砝码,让群众不支持的项目立不了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开不了头、忤逆民意的干部上不了位。
  1月24日,人民日报2版刊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解读,题目就叫《规范拆迁 保障私权》,干脆到位,一针见血。“私权”早不是禁词,但不可否认,解读这个条例,仍有相当多的媒体是不敢用这个词的。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以人为本、新闻为民,这是对新闻记者的要求。正如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在山东新闻界庆祝记者节大会上所说:“记者要永远和人民大众心心相连,永远和人民大众在一起,永远做人民大众的忠实代言人”(2010年11月10日)。
  “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新闻媒体呢?同理:“媒体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党政干部应如此,新闻记者更应如此。空洞的“主义”越少越好,粗暴的“正确”越少越好。以上材料,或许会让我们更清楚新闻报道应把握的角度和尺度。○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2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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