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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平:行乞儿童与女博士

2011-03-24 2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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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长  平
  在于建嵘先生发起“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之前,我对人贩子拐卖儿童致残行乞的传言深信不疑。但是,一旦较起真来,就会发现传言只是传言,没有任何证据。以此作为依据动员民众,是不负责任的。
  同样地,在看到“70%女博士遭‘潜规则’”的新闻之前,我也对很多女博士被导师胁迫性交易的传言深信不疑。但当它成为新闻或者评论的时候,传播者就应对它进行追查证实。
  这则消息说,一位“北大前副校长”规劝自己的朋友说:“如果不想自己的女儿被……老头玩弄,就不要让她在国内读博士”,因为“目前中国的博导……基本上都会在适当的时候找一两个女博士生,而这些女博士生要想最后戴上博士帽,一定会把自己的身体献给博导们。”除了“基本上都会”这个判断之外,这位“前副校长”还公布了一个数字:70%的女博士被导师“奸淫受精”。
  据电子杂志《女声报》考证,这则消息并非“新闻”,它于2009年9月中旬出现在天涯论坛,当时就被四川新闻网等当作真实消息报道。今年2月14日,它又被当作最新消息,在猫扑论坛再次发布,并有网民发表博客评论,声称引自京报网。随后此消息在博客和论坛间广泛转贴,并被新浪网、搜狐网发布在相关频道中。
  这让我想起另外一则传言:现在的大学女生竞相当“二奶”,每逢周末某大学门口停满了高级轿车,年轻美丽的女大学生翩翩而至,打开车门一头扎进有钱老男人的怀抱。有一位在传言中被点名的大学工作了多年的教师说,她从来就没有见过此种盛况,而且那所大学的几个校门口都不可能同时停很多车辆。
  我在二十年前上大学的时候,班上就有一个漂亮的女生,和外面一个有钱的中年人谈恋爱。我们当然认为,这就是一种“傍大款”的行为。尽管这位女生很讨人喜爱,还是有很多同学对此表达了厌恶之情。后来,她一毕业就和那个中年人结婚了,至今没听说有什么婚姻问题。这其间的是非曲直,岂是“傍大款”、“包二奶”所能简而化之的?
  为什么70%女博士被“奸淫受精”这种粗鄙的消息能够广为流传,成群结队的女大学生钻入高级轿车这种明显戏剧化的想象能够让人相信?就跟“随手拍解救行乞儿童”可以号召数十万人参与一样,首先它能够轻而易举地满足人们的道德感,其次它又可以自欺欺人地填充人们对某类人群的歧视欲望。
  当人们义愤填膺地转贴行乞儿童照片时,不仅没有任何风险,而且还能高调展示自己的道德。同样地,当人们谴责女生堕落、教师腐败的时候,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显出感怀忧世的姿态来。但是,当事者不知道或者有意忽略的是,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对另外一些人的歧视和贬损,这使得他们的道德变成了不道德,言行构成了侵权。
  人贩子将儿童致残行乞,目前还是一个尚待证实的假设。即便找到了案例,可以肯定地说也不是普遍现象。但是,他们将孩子卖给人家“延续香火”,孩子又被这些人家送入学校读书,这是已经得到证实的事实。那么,是否可以“随手拍小学生解救被拐儿童”呢?这个行为成功的几率恐怕大过“随手拍解救行乞儿童”。显然,没有人可以这样做,因为家长们不会允许把自己的孩子当作“罪证”来展览。为什么可以拍乞儿呢?他们显然认为,在借“打拐”和“禁乞”虚构的道德感面前,这些孩子的权利小于别人。
  女博士一向被男权观念视为异物。有人说,世界上人有三类,男人、女人和女博士。一个女人读了那么多书,想了那么多问题,还准备干那么多事情,她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出卖肉体是一个最便捷的想象。“潜规则”当然存在,但是它原本不分男女,而且男人干得一点不比女人少。但是没有人笼统地否定男人的成就。
  说到这里,我必须做一下自我检查。我认识的女博士,基本上都聪明能干,有学识有能力,也有独立精神。前文说了,我曾经认真地相信很多女博士被导师“潜规则”。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仍然相信至少有部分女博士“惨遭不幸”,尽管我举不出任何一个例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来源:青年记者2011年3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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