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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明:不急着贴“舆论监督”的标签吧

2012-11-26 16:20:50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李曙明

摘要:

  文/李曙明
  10月9日,云南一家报纸的总编辑在微博中称,“作为一个出身福建的媒体人,从未感到如此的愤怒和耻辱”。之后,“@邓飞”、“@王克勤”等微博讲了让他“愤怒和耻辱”的缘由。原来,这家报纸当天打算推出《福建“表叔厅长”来了》一文,是有关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戴5万元雷达镶钻手表,腰系1.5万元的爱马仕腰带一事。但却被“跨省撤稿”。
  几条微博引得群情激奋,传统媒体也及时声援,《新京报》社论称:“简单而粗暴地对待舆论监督,跨省撤稿,不但不可能堵住世人的口目,反而欲盖弥彰,在公共舆论空间激起更大的波澜。”遗憾的是,除了微博上的信息,无论报社还是福建省交通厅以及厅长本人,都未就此做任何表态。
  真相明晰之前,我感觉“简单而粗暴地对待舆论监督”的判断,似乎有些操之过急。
  从总编辑的愤怒看,即使“开印前稿件被撤”是事实,撤稿也不是报社的主动行为,而是受到某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从何而来,我无从判断,但需要强调的是:有压力,并不说明压力一定不正当。撤稿是否正当,判断标准只有一个:这个稿件该不该撤?
  《福建“表叔厅长”来了》的原文至今“未见天日”,但 “@邓飞”在微博中透露:“有人细看文章,说只是简单描述了福建省交通厅长穿戴比较豪华,全无必要毁掉这期报纸。”如果稿件真的“只是简单描述了福建省交通厅长穿戴比较豪华”,那么,这稿件要不要登、可不可撤,还真要细思量。
  官员最好穿着朴素,但如果家庭条件允许、财产来源正当,一些人选择穿戴相对豪华一些,也未尝不可。“交通厅长穿戴比较豪华”,或是事实。但仅仅穿戴比较豪华,是合适的报道内容吗?有人或许会说:“他是官员,媒体有权监督。”监督当然没问题,但监督不是捕风捉影地怀疑,而是必须建立在一定事实基础上。穿戴比较豪华,和“有问题”相距太远。
  也许又有人问:“周久耕、杨达才不都是栽在名表上吗?网友‘揪出’他们行,报道这个厅长怎么就不行?”关于这个问题,我说两点:第一,揪出周久耕、杨达才等贪官的结果固然令人欣慰,但这种模式对人的“误伤”也需要警惕;第二,至少目前,和网文相比,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可信度更高一些,影响也更大一些,因而传统媒体介入相关事件,应该更为慎重。事实上,在周久耕和杨达才的事件报道中,传统媒体也是在网络持续发酵,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迹象越来越清晰时才选择介入的。
  如果被撤稿件内容仅限于网友爆料,那么,笔者以为,将其“原汁原味”拿到报纸上发表,是不够慎重的。既然刊登这篇稿子被一些人看做舆论监督,撤稿被认为是阻挠舆论监督,我就急切地想知道,稿子里面是否有采访被监督方的内容?给被监督方说话的机会,这可是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事实是没有这方面的内容,那么,是对方不接受采访还是压根儿就没找对方?如果答案不幸是后者,那么,这显然不是一种负责任的监督态度,甚至令人怀疑是在监督幌子下的哗众取宠。就冲这一点,被撤稿就不冤。
  稿子到底写了什么、为什么会被撤稿,谁撤的稿,我相信这些不会永远是秘密。付出巨大劳动,成果却被某人一句话勾销,被撤稿的气愤和无奈,我有过体会,所以能理解同行的感情,但感情毕竟不能代替理性。到底是舆论监督还是“伪舆论监督”,在没看到稿子之前,我不想急着下结论。
  
  (作者为《检察日报》评论员)

  来源:青年记者201211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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