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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文:舆论监督也是一种正能量

2013-12-27 09:25:37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李昌文

摘要:

  文/李昌文

  最近,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在一份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上批示:“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欢迎媒体监督。”这充分说明政府广开言路、打造责任政府的决心。正面的社会批评是一种正向的推动力量,有助于政府“少走弯路”、“少交学费”,能确保各项重大决策、政策措施科学、民主、高效。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政府也是如此,所以《宪法》明确赋予公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当年毛泽东与黄炎培那段著名的“兴亡周期律”对话的核心,就是政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了执政党克敌制胜的法宝和优良传统。可以说,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所有成绩,都是在接受批评和监督中取得的。无数事实一再表明,讴歌、赞美是正能量,而批评、监督同样是正能量,甚至从某种程度上理解,批评、监督所产生的正能量更大。

  从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深圳“猥亵女童”局长林嘉祥,从剑阁“节约”局长曹正直,到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从陕西“表哥”局长杨达才一笑露馅,到番禺“房叔”蔡彬财产申报中玩障眼法被双规,再到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因不雅视频被迅即免职等,都是通过媒体促使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正是媒体客观、理性的监督,让普通百姓看到了社会正义的强大力量,看到了党和政府从严治吏的决心。这种舆论监督恰恰是百姓广泛认可的一种正能量,也是党和政府所需要的。

  而这两年较为集中的通过民众集体表达意愿、媒体及时报道的群体事件,既助力了政府在地方经济中的理性发展,又促成了政府在民主意识和科学决策方面的提升。像2011年8月民众对大连市PX化学污染工程项目的抗议,2012年7月四川什邡市市民和学生集体抵制宏达钼铜污染环境项目。2012年7月因日本在江苏南通市的“日本王子纸业”巨量工业污水通过管道设施排向启东海域,使启东等7个地区的海水水域造成严重污染并使种植、养殖业被渐渐摧毁,民众进行群体抵制才使污染工程取消。

  舆论监督的活跃,展示了现代社会内在的活力。一些对舆论监督过于敏感的人,应当抛弃滞后于时代的心态。只有弄虚作假者、暗箱操作者、官商勾结者、以权谋私者、索贿受贿者害怕舆论监督。对一些见不得阳光的行为,只有及时进行监督曝光,才能使民之所恶难以得逞。

  郭树清省长批示后,仍有一些媒体人不敢行动,这是一种什么心态?是媒体人长期固化的狭隘的心理作怪,抑或是一种奴性观念在干扰,抑或是明哲保身的思想作祟?有些人把媒体揭发丑闻,百姓对政府的批评,统统指责为负面的不和谐的“负能量”,也压抑了媒体发声。

  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在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令人遗憾的是,少数新闻媒体为维护地方或部门的利益和所谓形象,对那些有碍社会进步、有害公平正义的丑恶言行,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置之不理。这种对“恶人之恶”放弃监督的自动缴械,无疑是对正能量传递的一种变相消解。更让人忧虑的是,百姓对媒体的信心也会因媒体的不作为而产生深刻裂痕,对媒体的信任也会在媒体“选择性发声”面前土崩瓦解。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来,中央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反“四风”离不开公众的监督,也离不开媒体的舆论监督。只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反“四风”中的作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才能收到实效。李克强总理一再说到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进行改革,断腕就是一种无可挽回、覆水难收的否定,这种大手笔,也需要我们媒体担当起自身的责任来共同推进。我理解,舆论监督在扬善挞恶、传递正能量的同时,也必须注重新闻报道的建设性,着力推动社会朝着科学、理性、有序方向发展。媒体要提高自己的公信力,不仅要靠自身的业务能力说话,更要不断地思考对这个时代的责任,不断反思自己的言行,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作者为山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来源:青年记者201311月下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