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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勇:差错分析:对每一个字负责

2014-03-25 23:14:11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高明勇

摘要:

  文/高明勇

  2013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平原在我负责的《新京报·评论周刊》上开设有专栏。前段时间,按照事先约定,专栏暂告一段落。我在给他的感谢信中说:“你是最认真、最靠谱、最受编辑喜欢的专栏作者。”

  这并非溢美之词的奉承话,而是合作近一年的真实感受。一个重要依据,当然是思考的深度与表达的生动较好地融为一体。其实,除了这些,我想说的是文章“干净”,通篇没有错别字,连标点符号都很注意——也许很多人不以为然,大学教授,何况是中文系教授,这不是小儿科吗?实际上,就一篇文章而言,不是难事,难的是数十篇文章,篇篇如此。

  之前,有一次和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交流时,我说他的文章很受编辑欢迎,秘诀是什么?除了他的学识、声誉等因素,一个标准也是文字“干净”,篇章结构合乎版面。他说自己没有“秘诀”,就是每写好一篇文章,自己修改七遍,再拿给媒体。

  讲述这两个例子,我是想说,在“无错不成报”的年代,没有“差错”难能可贵,不管是学者的美誉度,还是媒体的公信力,都体现在每一个细节,细节到“对每一个字负责”。

  我初入媒体行业时,一位前辈的忠告就是“认真”,在编辑眼中,“每一个字都可疑”。

  在《新京报》2003年11月11日的“创刊号”上,A叠二版是社论版,左下角是“开版致读者”,里面写道:“作为一份严肃媒体,《新京报》将会对报道中的每一个字负责。”并且,在随后的日子里,不仅有专人负责“纠错”(内部专人负责,专门热线、信箱接收外部纠错,延请社外审读),而且以“看得见”的方式,在同样的位置开辟“更正与说明”。

  根据《新京报差错认定及处罚细则》,将差错分为政治性差错、重大差错、重要差错、责任差错和一般性差错,并规定有相关的处罚程序、奖励与免责条件。同时,每一天都会公布“事实纠错”和“文字更正”,定期发布月度的“编校差错信息表”。

  以2013年12月“编校差错信息表”为例,共有22个差错,其中“文字差错”8个,“事实差错”14个。在“文字差错”中,如“王秀清”应为“王秀青”,“唐卫星”应为“唐韦星”,“吴志信”应为“吴志阳”等,多集中在新闻报道中姓名里的错别字。在“事实差错”中,如“北京大学国际关系系”应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两原告”应为“两被告”,“每年向中国增供1000吨原油”的“1000吨”应为“1000万吨”等。

  客观来看,这些差错从性质上看都是“一般性差错”,从内部的相关处罚来看,也是如此。

  目前很多报刊没有“更正与说明”或类似的致歉栏目,没有相关的差错信息,也就很难深入分析。就笔者所知,只有少数报刊一直在坚持公布差错。

  我根据搜集相关资料建立的档案,对目前《新京报》近年来的“编校差错信息表”进行数据挖掘,发现几个显著特征:一、这些差错几乎都可避免,属于一般层面的文字性差错,即便是一些认定为“事实差错”的地方,也大多是因文字的差错导致。二、差错率最高的地方,基本集中在人名、地名、数据(包括日期)、职务、计量单位等方面。三、从差错的责任人认定上,大多集中在编辑和校对,少数是由记者造成。

  当然,可以为这些差错找出若干个理由,比如截稿时间紧张没有时间细读,比如编版压力太大无暇顾及细节核实等。事后解释,终觉太迟。

  应该说,这个结论并无新颖之处,只是点明了“认真”二字。对媒体来说,需要在差错重灾区指明重点审核的必要性;对媒体人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养成习惯,如果养不成一遍成、一遍净的习惯,那么就养成像易中天那样多次改稿的习惯。

  细节里藏着魔鬼,细节里也孕育着品质。每一个字都可疑,要对每一个字负责。所以,我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态度比能力更重要”,能力不到位还有提升空间,态度不到位就难以扭转。

  (作者为《新京报》评论员)


  来源:青年记者20143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