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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统宇:抵制电视低俗化的最新研究成果(之二)

2014-03-25 23:15:26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时统宇

摘要:

  文/时统宇

  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不能不面对的是大行其道的文化市场经济意识形态,在对这种文化市场意识形态的种种表达中,最有力的就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的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削减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在这种思维框架下,社会公权力部门在大众传播领域对公民个人道德偏好进行引导的做法被供奉为一种悬置状态,这种干预可以被理解为公共权力对公民私人领域的侵犯。

  如果要具体地把握这种文化市场经济意识形态的道德意涵,美国学者迈克尔·桑德尔的看法值得我们关注。他将“我们据以生活的公共哲学是某种版本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核心观念概括为:“对于公民拥有的道德观和宗教观,国家应当持守中立。既然人们在最好的生活方式这个问题上各有不同的主张,政府就不应该在法律上支持任何一种特定的良善生活观。相反,政府应该提供一种权利框架,把人们尊为能够选择自己的价值与目标的自由且独立的自我。”

  这种版本的自由主义道德哲学所选择的是在公共生活中悬置道德问题合理性的路径。在电视节目低俗化的过程中,这种道德哲学立场体现为,把传播内容与公众道德感的冲突理解为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震惊”,对传播内容不加省察的宽容态度似乎是最适宜的。宽容本身的意义不能不说是可取的,因为这种取向在客观上承认人类理性的有限性,进而为人类理性的多向度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不过,承认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是一回事,运用人类理性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担心滥用人类理性所带来的遏制理性发展的严重后果,就放弃运用人类理性对电视节目内容进行道德省察,那么,这种宽容也就是蒙昧主义。

  在电视节目低俗化之风愈演愈烈之际,这种自由主义道德哲学框架把全然拒绝对媒体内容的道德质疑变成某种天然合理的东西。这种做法将本来属于公共文化产品的电视节目内容等同于对个人言论不加限制的自由表达,显然混淆了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本质区别。迎合观众不是对观众精神世界的解放,而是对观众精神世界的奴役。低俗的电视节目通过对观众自由时间的占领,完成了对其精神和肉体自由状态的双重剥夺。观众在这种节目的麻醉下放弃了对公众利益也就是自身利益的反思、悬置了主体精神领域对外部世界的探索,换来的只是对每日劳作所带来的压抑的暂时忘却。从本质上说,这种忘却就是一种虚假的自由,这种自由最根本的作用就是使耽于这种冒牌自由的人们失去追求真正的美好事物的可能性。这种冒牌自由不是别的,就是市场奴役的延伸,就是19世纪英国工人在从资本家那里获得微薄薪酬后再送钱进去的小酒馆,在这里,唯一的区别在于低俗的电视节目显然在文化(如果有的话)和技术上的精致与获取的方便(甚至是近乎免费的,只要观众出卖注意力给广告商就行了),但是,二者的相同点也是明显的——对人类精神的禁锢。这种效应不啻为奥德修斯所聆听的“塞壬之歌”。不过,在这里,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奥德修斯对“塞壬之歌”危及生命的后果是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的,而许多观众对电视节目低俗化所带来的使人慢性自杀的潜在后果并没有实际的认识。这样,低俗的电视节目的毁灭力量显然要比“塞壬之歌”更大。

  所以,在反对电视节目低俗化的过程中,公权力部门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守夜人”,而有义务通过电视理直气壮地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摒除腐蚀社会精神肌体的低俗化传播内容。电视应该着力于增强公众的社会归属感,并通过对公民品质的塑造为维护社会共同体助一臂之力,而不应该利用本已稀缺的大众传播资源,借助在视觉传播领域践踏社会既有公序良俗给公众所带来的震撼感敛财。这就是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的道德哲学得以确立的学术基点。

  然而,自由主义道德哲学框架把一切交给残酷的市场竞争去裁决。这就仿佛指望在熙熙攘攘的市场或金戈铁马的战场上生长出娇艳的玫瑰花一样,电视节目低俗化的泥淖,显然不是世间最美丽的花朵——思维着的人类精神最好的栖息之所。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来源:青年记者20143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