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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灿灿:和记者做朋友?

2014-07-31 15:22:17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张灿灿

摘要:

  文/张灿灿

  曾经有一段时间,风靡过一个论题:“人的一生应该交几个朋友”。这大概脱胎于美国的谚语:“人的一生必须交两个朋友,医生和律师。”这种说法进入中国后,经过本土化的洗礼,就演变成了各种结论,形成多种职业的排列组合。有的是医生、教师,有的是医生、警察、银行家,有的还列出了修理工、出租车司机、早餐摊主,甚至还包括地痞、黑社会等灰黑色职业。

  撇开这种交友观的功利性不谈,仅仅调研一下入选职业的频次,会发现记者被提及的次数并不多。按理说,记者见多识广,洞察能力强,分析的功夫也是天天练、时时用,这样的人,你不想和ta做朋友吗?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有时候朋友间并不是这种绝对关系,而是和某类人群成朋友,你的一切趋向公开。你和段子手做朋友,你的生活轶事或者人生经历可能就成为一个段子,博人一笑或者催人泪下;你跟导演做朋友,那么很有可能看着看着电影就感觉其中的桥段似曾相识,台词耳熟能详;而你跟记者做朋友,保不齐你的三言两语就成了新闻素材,你在不经意间就变身为采访对象。

  是不是很容易得出“不要轻易和文字工作者做朋友”的结论?当然,这只是笑谈。现今环境下,记者和采访对象的关系尚未走上真正的工作关系。但谁能接受,新闻就是一个记者在朋友圈转了一个圈就完成了?

  作为新闻专业出身的人,无非是要努力学习采访技巧,不断增强突破采访对象心理的能力。也有老师会传授“和采访对象做朋友”的经验之谈,提示新手记者一定要重视人际交往,打下与采访对象建立更紧密、更信任关系的良好基础。

  这也是新闻行业的功利性追求。一个好的采访对象,甚至可能决定你整篇报道的高度。所以攻克这个关键人物,事关重大。似乎,不使尽浑身解数,就无法证明采访的艰辛和成果的来之不易。因为“挖掘真相”是记者的天然使命,在此过程中不得已采取的一些手段、技巧,似乎可以被忽略不计。

  “放轻松不要紧张,我们就是聊聊天”、“我可以成为你信任的人”、“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可以说出你心中真实的想法”……想必这些话,在所谓的艰难采访中,总是作为开场白。在不提示的情况下,就开始采访;和采访对象套套近乎,称兄道弟,在朋友般的嬉笑怒骂中就完成采访;靠“听两句看两眼打三两个无回应的电话”,就悄悄记录下名人杂事,甚至街头巷尾的路人囧事,成文一篇、赚眼球无数。这些做新闻的套路,司空见惯。

  肯·梅茨勒在《创造性的采访》中说:采访对象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呢?记者在采访开始的时候,不会发出“米兰达警告”,也不会用下面的话来安慰被访者:“你有权利保持沉默。如果放弃这个权利的话,你所说的每句话都有可能,而且必将被用来做与你不利的报道素材。”(注:“米兰达警告”即miranda rights,指在美国法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讯问时有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的权利)

  事实上,不要对采访权误会太多。它保障了记者记录和搜寻信息的权利,但是与之相抗衡的,是一些人保护隐私和拒绝分享的权利。美国职业记者协会明确提出了一条原则,除非“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而且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否则不可偷拍和匿名采访。

  对采访对象而言,可以和记者做朋友,但至少采访开始前,你要意识到,你可能会控制不住谈话之后的局面。套用一句大俗话,和记者做朋友有风险,交记者朋友需谨慎。同样,作为朋友的采访对象,能否让记者保证独立,给记者施加多少压力,也是报道是否公正客观的一个变数。

  想一想,假使所有采访前都加上一句“我是记者,接下来我们的谈话可能会被用于新闻报道,你可以选择继续或终止”,谁能预料到会有多少优秀、坚实的报道会瞬间坍塌?对记者而言,可以和采访对象做朋友,但这样理智专业的提示不可或缺。

  (作者为检察日报记者)

  来源:青年记者20147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