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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文:创新是媒体的一种责任

2014-09-12 16:12:36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李昌文

摘要:

  文/李昌文

  “记者自写自看、编辑不得不看、受众基本不看”,这是所谓主流媒体的自嘲,也是一种现实的写照,自说自话,自我娱乐,自我欣赏,这样评价一点也不为过。没有传播力,就根本谈不上影响力和感染力,就产生不了强大的“舆论场”效应,实现不了最佳的新闻传播和舆论引导效果。同时,自媒体时代造就了传媒业全新的业态,传统媒体一家独大的局面被打破,舆论格局由过去的“一言堂”变成了现今的“众声喧哗”。

  提供什么样的内容、以什么方式传播决定了媒体的影响力。主流媒体在“不失真、不失语、不失位、不失品”的底线下,通过创新宣传手法,使新闻策划活动不断、亮点纷呈;选题上贴近生活、事例生动;语言上形式新颖、通俗易读;画面上丰富多彩、冲击力强;评论上富于思辨、引导有力;编排上一目了然、清新亮丽……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充满活力。

  作为一种信息产品,新闻节目的生产自始至终表现出独创性、一次性和不可重复性的特点,这与创新的“再创造”属性是相符的。因此,媒体人应该视创新为生命,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熔铸自己的创新意识,把创新意识内化为自身的职业意识。

  前段时间,山东广播电视台通过“走转改”的拓展,倡导记者通过角色互换,深入基层,用讲故事的方式挖掘基层的亮点和人物,这种“小小说”式的报道方式,对于打动受众是行之有效的,使新闻具有张力,同时在栏目建设、节目形态和包装、媒体融合等方面尝试了一些创新,受众的关注度特别高,网络点击量非常大。央视曾做过全国新闻节目网络影响力综合指数排名的调查,《山东新闻联播》列第七位,是省级台唯一排名前十的新闻节目。从这种意义上讲,走基层这种形式既是新闻的一种回归,也是媒体与受众关系的重建。

  对于媒体而言,创新不是形式,也不是口号,而是必须深度介入的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关键是媒体不要沉湎于已有的创新,往往一个东西推出来比较好,头脑一热,就以为怎么样了。现在的创新寿命很短,创新的魅力或效力很短,要及时抽身,然后再去寻找下一个创新点。

  现阶段中央提出的宗旨、理想与信念教育也是一项大的工程,新闻节目如何加强宣传?如何把这一宏大主题与受众的接受度有机衔接好?配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山东广播电视台设计了《家乡的红色记忆》主题报道100期,充分挖掘齐鲁红色文化这一宝贵财富,以见证人故事化的讲述、记者现场采访见闻体会,探寻马克思主义在山东的传播、早期山东党组织创立、大革命时代、土地革命时代以及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重大事件,整理我党我军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动人史实,串联起中国共产党在山东大地上完整的革命历程,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一项新闻策划顶多是一个创意,但是一年到头,你有无数个新闻策划,既贯彻了上级意图又取悦了受众,叫好又卖座,肯定会收到比较好的传播效果,这就是一种可持续的创新,这就是成功的。

  创新既不能简单模仿别人,也不能模仿自己。创新就是要突破自我,突破自己的成功经验,否定自我的成功模式,由内及外,全面适应受众的需求。这才是创新的根本内容。我觉得节目形式和内容创新的成功,是一时的,而节目机制的创新则是根本的。从新闻节目创新的具体操作实施来看,应该树立一种大创新观或整体创新观,把这一创新活动当作一个具有结构性、层次性、连贯性的系统工程,而不应该认为这只是一种偶然的、零碎的、技术性的活动。它涵盖观念创新、节目创新、机制创新等多个领域,表现为一个具有高度科学性、指导性的操作过程。在这个创新里边有一个东西是不能变的,那就是对受众的忠实度、诚信度和对节目质量的保证。

  受众是苛刻的,传播形式是日新月异的,那么创新就是媒体永恒的主题。媒体人不要幻想着一劳永逸,而应当把创新作为一种习惯、一种文化,一种根植于新闻工作者心中的职业行为模式。只有抓住了创新,媒体才能有绵绵不绝的原动力,才能不断给新闻界带来新的思想碰撞和整体提升。

  (作者为山东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来源:青年记者20148月下

来源:青年记者

编辑:解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