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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点(2010年6月上)

2010-06-25 15: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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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见”需要包容
  当下,不时有此类新闻:一些地方对不同声音、批评意见乃至揭露问题的声音进行封堵。网络上则充斥着这般风景:一些观点相左的网友相互对骂、攻讦。这种现象不太正常。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看法,不可能完全相同。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观念、不同的见解、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言论表达自由,也是提供一条释放情绪的渠道。思想、精神、情绪,有如河流,要让它顺畅地流动,这就得有“河床”,必要时还得“泄洪”,疏导、疏通,而绝不能封堵。否则,泛滥起来,便可能成为灾难。当然,这种表达的自由和权利,不可以用来造谣、诽谤,不可以危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不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可以散布虚假信息。每个人的行为举止都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兼听则明,各级领导尤其需要包容不同意见。只有允许各种不同声音的存在,只有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才能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情况,才有利于做出理性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如果不能包容不同意见,听不得不同声音,甚至只习惯听顺耳话、赞美话、奉承话,只喜欢拍马屁的人,那么便很可能被甜腻的蜜语所黏,被势利小人所包围,这实在是很危险的。现在一些地方,见不得、听不得、容不得不同声音、不同意见,更容不得批评,甚至对一些合法表达不同意见的人罗织罪名,动用国家机器封堵、抓捕、判刑,这是非常错误的。这违背了国家法律,侵害了公民权利,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不仅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也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社会公众也需要包容不同意见。这体现在家庭、单位、企业、团体,也体现在社会人际交往之间。你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观点,但你应该尊重他人表达的权利和自由。缺乏这种胸襟和气度,只能“顺毛摸”,不能触“逆鳞”,这实际上是狭隘、虚弱的表现。一个人不懂得尊重别人,自己也不会被别人尊重。包容不同意见,是一个集体中人际之间和谐、和睦、和平、和气的重要因素。如果人们都能够包容不同意见,和睦相处,那么,社会便会更加和顺融洽。
  能否包容不同意见,检验一个人的胸襟与气度,检验一个社会的开明与自信。
  (袁敏杰/《人民日报》2010-5-25)

  网络实名制从网评员做起
  为应付负面网络信息而引导舆论,一些政府部门建立网评专、兼职队伍,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我的看法是,应将网评员的信息完全公开和透明,实行网评员实名发帖制。政府部门一直呼吁网络实名制,应从网评员做起。
  网评员实名制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起码要求。前年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且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政府组织网评员队伍是公共管理行为,不是私人行为,也不涉及国家秘密,有关信息属于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应将所有详情公开。人员编制,绩效考核办法,经费来源,薪酬待遇,网评员的姓名等,都应公开透明,要让公众能看得见。网评员发布多少网络评论,是针对什么的网络评论,这些都应有案可查。如实披露这些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网评员受雇于政府,在网上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是代表政府说话,而不是个人自娱自乐。既然代表政府,那就应该遵守公职人员的相关规范,亮明身份,实名发帖。这样才能让网民清楚,这个发布信息的人就是网评员,不是一般网友;他们发布的信息可能更加权威,至少具有一般网友所不具有的特殊角度。实名发帖,才不会使来自政府方面的信息被公众忽视,网评员的作用才会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网评员实名发帖,可以增加其责任感和可信性。公众面对匿名网络信息,总是将信将疑,而一个真名实姓的人在网上发言,人们对他的信赖程度会提高,这当然适用于网评员。实名网评员的身份清楚明了,如果你发布虚假消息,制造谣言,指鹿为马,那从此将无人信你,自己也会身败名裂。这种后果将敦促网评员谨慎地行使发布信息的权力。
  实名制也有利于公众监督网评员。网评员拿政府部门的工资却匿名发帖,很可能会出现冒充知情者而歪曲事实甚至隐瞒真相的事,也可能会出现冒充普通公众并为政府不当行为开脱的事。因此,匿名制下对网评员的监督无从谈起。以强势的政府再加上网评员对舆论的刻意引导,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很可能会受到极大影响。而实行网评员实名制,一旦网评员发布虚假、不良信息,那网友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投诉举报,检举揭发,澄清事实;如果事涉侵权,公众可通过其实名身份究责。
  政府有关方面一直关心网友的匿名性给网络管理带来的困境,今年两会上,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还说网络实名制是个大方向,那网络实名制就请政府带头并从政府网评员做起吧。
  (梁发芾/《中国青年报》2010-5-19)

  “民间网络舆论场”改变中国舆论生态
  随着我国传媒业特别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我们已进入“传媒社会”的新时代。新媒体引导下的时代是一个泛在的时代。泛在时代的传播特点,往往是点对点或一点对多点的传播方式,具有网状和弥散性特点,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和无序性,传播速度呈“爆炸”式,极易迅速产生集聚与放大效应,形成网民情绪高密度的舆论场,这已然改变了中国的舆论生态。
  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可控,网络媒体的泛在传播方式具有不可控性,舆论场的形成具有不可预测性、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特点。当新媒体凭借技术强势遭遇新的民众心理期待时,就会发酵为新兴的能够引起极大震动的舆论场。这个舆论场以新媒介为平台,以BBS、博客、播客、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以用户自己生产的媒体内容为重点,在虚拟空间中以网络意见领袖、公民记者、网络写手、隐性的匿名专家和广大网民互动为存在方式,以与传统媒体的互应,不断形成新的舆论热点,甚至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成为关注的焦点,并深刻影响着当下的社会现实和文化消费。
  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形成的“民间网络舆论场”,是一个新的公共空间,它已影响到社会现实的存在境遇,其中民间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如何引导其从芜杂的状态走向良性健全发展,已成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时代课题。新媒体并非传统媒体的简单延伸,而是在发展中形成了新的格局:与传统媒体并存、互动,其力量越来越强势。
  网络文化并非“洪水猛兽”和“怪胎”,网上舆情、网络事件是现实问题的“放大”映射,网络文化总体上是积极健康的。对于个别价值观扭曲的网络“门”事件、恶搞事件,要通过网络内容的引导来纠偏。网络引导是一种“软引导”,它不是某种辩护,而是以事实、以理性、以思想的力量发挥影响力,以提升素质和意识达成共识,不是传统媒体上的如何“指导”,但也不要无能为力地被网上舆情牵着走。
  网络新媒体已成为当下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的重要平台,面对新媒体引导舆论形成的新格局,我们要持一种理性的认知态度,熟悉、把握互联网的发展规律,积极应对、有效利用,使之成为民情民意的健康、顺达的反映通道,同时积极加强内容的引导和监管,通过主流文化的力量引领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在网络文化的发展中融入应当的社会价值观,树立好的风尚,净化网络环境。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范玉刚/《人民论坛》2010年第13期)

  传统媒体会因微博的出现而发生根本变化
  任何一个新媒体的出现,新的相对旧的来说,都是由技术来带动的。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并不把它作为一个媒体在使用,慢慢地才觉得这是一个媒体。所以一般一个新技术出现的时候,大家都是在用老媒体的方式去使用新的技术平台。
  我觉得新媒体带来的革命性的东西,一个是互动传媒,还有一个就是双向传播传媒。从媒体产业上来说,它彻底打破了一个壁垒。以前,如果你要发布一个什么东西,要通过传媒,就要通过报纸、杂志,都是精英媒体,只有少数人掌握媒体的平台,它来决定让你看什么;而新媒体改变了这一切,它除了具有传统媒体的特性,反过来还有互动性,根本上改变了内容发布权限的问题。
  传统媒体如果是1.0的话,博客就是2.0。原来网站只是把传统媒体的东西拿来,整合给大家看;有了博客以后,我们整合了所有的网民,包括有影响力的人物和普通的、草根的人,让他们有平台去发布自己的东西。但是,到了微博时代,实际上又更上了一层,就是你既可以发布,也可以传播了。微博实际上具备了社交网络的功能,它既是实时的,也是有分享性的,你的粉丝越多,传播力就越强,而且它是一层一层的,你写的东西好的话,你的粉丝还会转出去。微博既是一个内容自创的平台,又是一个传播平台。实际上,如果能好好地经营微博的话,你自己就拥有了一个媒体。
  媒体的形态和整个操作模式都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传统新闻媒体报道的责任与功能,会因为微博的出现而发生根本的变化。未来的媒体发展有几个趋势:一,所有的内容都会是数字化的;二,视频内容会极大地增加,我们现在每个人拥有的手机也好,数码相机也好,它们所带来的就是,每一个新闻现场的目击者、参与者,都会是新闻的报道者,新闻事件不再是专业记者的专利,未来的新闻从业者们更多的责任是去解释、去更深度地剖析事件。就像我们说的“what happened”,已经不一定是新闻从业者所做的了,而是“why happened”,深度的报道,观点的报道、评论,这才是传统媒体要做的。
  (新浪CEO曹国伟/中国企业家网 2010-5-23)

  不要活在新闻里
  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新闻在不断说着人性的坏话:某位官员腐败了;某地又发生了屠杀婴幼的惨案……天天都有这样的新闻,你难免会心生绝望:这世界、我们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吗?当然,这样的绝望时间不会很长,常常转瞬即逝,至少我是这样。因为我知道,新闻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新闻是免不了要说人性的坏话的。我们现在通常说“要在生活中维权,不要在维权中生活”,那好,也不要活在新闻里。
  这实际上是一个媒介素养问题。所谓媒介素养,说到底就是受众接受、解读媒介信息的一种能力。就个人而言,如果能积极独立地思考,通常都不会天真地以为新闻里的“坏人坏事”,就是我们的生活全部,并由此得出“形势一片大坏”的结论,正如当年“形式一片大好”的宣传不能遮蔽现实的困境一样。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好也罢,坏也罢,都只是对生活的取景,对现实的断章取义。
  我们应该具有的媒介素养是,负面新闻并不构成对其工作的全盘否定,更不意味着媒体包藏恶意。生活不是童话,童话里也有大灰狼。必须承认的是,媒体报道“说人性坏话的新闻”,除了商业上的考虑,还因为媒体肩负了一种责任,即公众需要通过它了解社会运行是否正常。
  最近自杀案与恶性杀人事件频繁出现,许多人在讨论“维特效应”。据说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发表后,造成了极大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说“风潮”,显然言过其实。事实上,《少年维特之烦恼》也让很多人活了下来,消解了内心的忧愁,其中包括歌德本人。
  (熊培云/《新京报》2010-5-22)

  来源:青年记者2010年6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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