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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记观察丨互联网空间的社会规范与价值基石

2020-05-19 10:19:18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作者:常江

摘要:如果说人的物质社会生活的网络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我们应当首先为互联网建立文明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基石。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成为确保我国多个社会领域“正常”运转的中心平台,中国民众前所未有地拥有了一种全民性的网络生活。但由于这种新的生活方式到来得如此突然,线下的社会活动空间被急剧压缩,线上“一夜之间”成为社会交流和互动的首要场所,我们也因此前所未有地意识到一个东西的缺失,那就是网络社会的“规范”。社会生活历来都是需要有规范的。一般来说,现代社会规范涵盖法律、习俗、伦理和信仰四种类型,由“规则”和“惩罚”两种机制构成。成文的法律往往作为最低要求的社会规范存在,其他不成文的类型则是较高层次或特定领域的规范。打破规范的成员往往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违反法律的自不必说,而违背公序良俗的人往往也要承受污名化、边缘化等象征性惩罚。

  互联网作为虚拟形式的社会,其实也在过去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规范。但与物质社会相比,互联网空间的社会规范在规则上更不健全,在惩罚机制上则更加直接、暴烈。学者Kate Klonick指出,尽管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互联网世界究竟有哪些“公认”的规范,但这并不妨碍一些网络用户在认定他人违背了自己遵从的规范时对其施予的、不加约束的惩罚。互联网社会规范下最主要的惩罚形式包括羞辱和骚扰。由于缺乏物质世界在个体之间设置的种种交流障碍,语言的、符号的和象征的暴力在互联网世界里几乎畅行无阻,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针对各种形式的网络欺凌的治理,都是严重滞后于其造成的恶性后果的。

  互联网的这种“规则混沌、惩戒严厉”的规范现状,以及这一现状对公共生活所具有的破坏力,在当下的疫情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例如,在一些曾被“认定”为谣言的事件(如护士柳帆全家的遭遇)中,转发原始信息者无一不被戴上“造谣者”的标签,并在各种社交媒体平台遭遇言语暴力。笔者当时在求证5个相关信息源(包括当地媒体记者)之后转发相关信息,也收到了大量恶意的辱骂。再如,最近针对女性医护人员在疫情期间的媒介形象和身体羞辱的相关新闻发生后,“女拳”的污名化标签再次出现,大量言语羞辱和骚扰信息出现在相关的网络内容之后。

  从这些事件来看,至少在当下,作为数字化社会生活空间的互联网在建立自身规范的问题上,还存在两个巨大的障碍。

  第一个障碍是这一空间中的栖居者(也就是互联网用户)缺少对于某些共同的、终极的价值法则的认同。这一状况曾经被错误地解读为“多元主义”,但它实际上体现出的是互联网文化的价值虚无。这种思维定式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但在物质社会里,相对健全的教育和法律制度会约束人的行为,令其难以演变为真正的伤害。因此,一度被很多网民所鄙视的“政治正确”法则,其实对于维系社会的团结和安定至关重要。刻意破坏这一法则的机构和个人,是社会秩序的真正颠覆者。

  第二个障碍则体现在互联网自身的社会属性上。由于交流的过程过于便捷和直接,且各大平台在机制上也依托流量经济生存,因此极端性(进而也就包括羞辱性和骚扰性)语言受到鼓励,温和的话语体系的生存空间则十分狭小。面对这种情况,眼下除了更加严格的治理手段和呼吁网民提升自身数字素养外,似乎也没有更有效的解决办法。但这两条路径,前者有将直接暴力升级为更间接也更高级的暴力的可能,后者则完全依赖个体的自我觉醒和自我控制,缺少外部机制的制衡。

  因疫情原因骤然将整个生活“搬到”网上的人们,第一次全面地体验到一个规范混沌、符号暴力横行的社会空间究竟对身心健康和公共精神有多么大的伤害,也第一次深刻地认识到一个社会系统的平稳运行多么有赖于一套大家所普遍信奉的价值体系的确立。正如人们常说的“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样,网络也不应该是“价值荒原”。如果说,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人的物质社会生活的网络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我们首先要完成的工作并不是推进技术的狂飙突进,而是仿照拥有数千年历史的物质社会,为新生网络社会建立文明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基石。

  (作者为深圳大学传播学院特聘教授)

  【文章摘自《青年记者》3月上】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编辑: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