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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治理的理念更新与路径优化

2022-03-08 08:28:57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作者:崔林 吴昊

摘要:以“五大主体”平等协同模式为核心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组成了当前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框架。

  互联网发展和普及给世界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带来强大冲击,对当代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非理性网络舆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事件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网络违法与不良信息威胁文化安全。

  伴随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迭代,数字时代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边界进一步模糊,提升网络社会治理能力成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迫切现实需要。

  理念更新:主体多元、平等协同与综合治理

  随着网络在社会生活中的渗入程度不断加深,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主体已经从单一的政府向多元的“五大主体”转变。2018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1]随着多主体协同参与成为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框架,多元主体间的关系由分散变为整合,治理模式由管理走向协同,迫切需要树立符合时代要求与现实特征的治理理念。

  网络社会治理是网络社会条件下所有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过程,治理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是技术演进与社会调适的必然结果。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和去中心化等基本特征,网络世界中任何一方的声音都很难被淹没或掩盖。只有承认网络空间行动主体的多元性,兼顾各主体的利益和需要,发挥各主体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提升治理成效。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协同,正是着眼于共同的治理目标,基于一定的社会规则,由相对独立和平等的多元行动主体通过沟通、协调、合作等互动行为,发挥各自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最终提升网络社会治理的效能。

  基于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框架,“五大主体”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与功能各有侧重。党和政府是网络社会治理的绝对主导力量,是“核心领导者、战略规划者、政策指导者和最后的安全保障”[2];党委要对网络社会治理的方向进行正确引导,政府要构建系统职能体系,发挥组织协调作用[3]。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要强化业务平台治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4]。社会组织要加强监督,在政府引导下揭露违规行为,主流媒体要承担好信息发布、组织动员和舆论监督的社会责任。网民要强化自律意识,对国家在网络社会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心存敬畏,自觉约束好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论和行为。[5]

  网络社会治理各行动主体拥有一致的目标,即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同时,多元主体的能力及地位仍旧存在不平均、不平衡的特征,各主体相互平等、紧密相连,但有相对独立的功能和职责。基于各自的特性发挥优势,打破部门之间的边界,整合不同治理主体的优势资源,形成治理合力,才能最终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随着社会和制度的变迁、网络环境的变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会治理对多元主体内涵会进行合理的调整。

  在网络社会治理中,协同治理的内涵并非多元主体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强调互补性和整体性的治理模式。在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中,多利益相关方关系相对独立,存在各治理主体职责交叉、权责边界不明晰等问题,导致综合治理体系难以良性高效运行。多元治理主体如果各自为战,缺乏协同合作,不仅无法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还将带来系统性、常规性的摩擦和损耗。在协同化、综合性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中,多元主体间需要角色清晰、功能互补、权责明确,多元主体才能基于各自在治理框架中的位置和相互关系,有序、有效地开展合作。基于对现状的研判,笔者认为,当前网络社会治理还应在顶层设计、管促平衡、技术创新三大层面优化治理路径。

  顶层设计:组织创新、制度协作与效能提升

  行业界限模糊、主体互相嵌入是网络社会的基本特征。现代社会各领域的治理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多部门的复合联动与协同沟通。传统的社会管理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科层体系,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十分有限。互联网技术催生出多元化的传播主体,党和政府主导治理,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纷纷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的路径优化,首先应在顶层设计层面进行宏观把握。具体来看,应创新治理组织架构,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治理效能。

  (一)要健全管理机构,创新组织层面的治理架构。行政体系建设是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对网络开展行政管理,需要扬长避短,建立适应互联网特点的管理体系。2011年我国成立正部级单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独立设置专职组织机构,专设人员编制;2014年,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2018年,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成立,拥有单独的人员编制和专职组织机构,直接接受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国家层面针对网络社会治理的专门化机构改革,加强了决策权与执行权的良性互动,大幅提升了网络社会治理的制度性协作协调能力。目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这一管理体系已在省级、地市级、县级等行政层级建立起来,各行政层级的专门化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也在不断完善壮大。

  (二)要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效率优先的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综合性、制度性协调机制对网络社会治理尤为重要。政府作为网络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要充分发挥其主导功能与核心作用,从日常监督、管理执法、司法鉴定、公共服务等方面配套相应的执行机构。同时,着力倡导构建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的网络社会治理运行机制。

  (三)要谋求法规化治理、制度化管理,实现常态化治理。在网络社会治理中,“专项”“专题”等局部性治理体现的是初级治理水平,在不断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改革、优化网络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应以法治化、制度化为目标,寻求网络社会治理常态化和系统化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6]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网络社会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步伐。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特别是自我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密集出台了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文件,为完善网络社会治理的法律体系提供了规范性指导。

  管促平衡:强调网络安全与加强信息化引领

  在我国网络社会治理工作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必须兼顾发展的两大核心内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推进网络社会治理布局、提升网络社会治理成效的过程中,一方面,既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不断强化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又要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网络安全作为网络社会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互联网技术变革引发的社会变革对国家安全提出了诸多挑战,其中意识形态安全威胁是对国家安全最大、最深层次的威胁。因此,在互联网的众声喧哗中,如何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是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正是要形成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的同向价值引领,在推进网络社会治理的进程中注重以主流思想引领网络和社会舆论,从而更好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形成网络技术条件下对国家安全的更好保障。

  另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7]。信息化关系到现代社会各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在新一轮技术革新中,我国必须通过促进信息化政策,在全球信息技术创新竞争中占据先机,努力实现国家繁荣和民族复兴。基于当前的现实社会需求,推进信息化需要从产业结构、技术政策、素养提升等方面共同发力。信息化浪潮席卷而来,带来多元的经济结构,信息化政策要努力助推数字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政府工作层面来看,各级政府应结合自身实际调整技术政策,推进适应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调整,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监督机制,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人才体系的培养成为助推网络社会治理、保障网络安全、提升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许多高校开设了网络空间安全相关专业,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模式。而在业界,许多地区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主题培训、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和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活动等,以期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互联网素养。

  把握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之间的平衡,体现着网络社会治理各主体的智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兼顾发展,是顺应互联网时代要求,实现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围绕这两项核心工作,应提高认识、平衡发力、灵活执行,既不因网络安全影响互联网行业发展,也不因为互联网行业发展而轻视网络社会意识形态斗争的严峻性。

  技术创新:智能化推进、数字化提升与现代化转型

  当前,5G、人工智能技术促进物联网快速发展,区块链技术对实体经济不断助力,云计算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大数据技术和应用不断成熟,元宇宙相关领域正在成为新的投资热土,随着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社会治理的方法手段也必然不断拓展,从而推动网络社会治理向更为智能化的阶段发展。当然,技术的不断创新突破也进一步增加了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复杂性,使网络社会治理过程面临全新的问题和风险。

  面对技术发展的智能化趋势,需要不断匡正智能技术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运行逻辑与实践理念,提高智能信息基础设施的覆盖程度,形成网络社会治理的智能技术保障体系。如笔者在此前的研究中所言,在新时代国家发展格局和治理体系中,进一步强调技术的支撑作用,既是现实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也是历史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8]在推进网络社会治理智能化的进程中,技术既是实现智能化目标的核心支撑力量,也是化解新的治理难题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在加大建设智能化治理应用场景的过程中,应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通过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推动信息科技与网络社会治理业务的综合应用,促进新技术与新场景高效融合。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升级区域政务服务终端应用,推进应急管理、社区治理、健康码等典型应用场景,推动城市运行的“一网统管”、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有效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提升了社会治理成效。

  大数据技术的广泛深度应用有助于推动网络社会治理数字化进一步落地生效。数字化是建立智慧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驱动力,是推动服务型政府向智慧服务型政府升级的重要举措。大数据可以对网络社会治理的各个维度、各个方面进行数字化描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服务。近年来,各级政府将主流媒体作为网络社会治理数字化建设的重要主体,打造统一高效的区域数字化治理平台。通过强化网络社会治理的相关系统集成和业务协同,实现治理数据的一次采集和多方利用。这既有利于统筹数字资源,也有利于持续提升服务功能,提高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网络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提升还有赖于社会大数据应用的发展,这需要多主体协同对接,打破数字资源垄断。例如,政府应通过激励与扶持,促进数据流通;社会组织要提升网络社会治理的参与度与数据使用能力。

  技术的发展为网络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与数字化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对网络社会治理多元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主体应进一步提升能力和水平,在数字技术覆盖与普及过程中,为信息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帮助。总体而言,网络社会治理需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与新变化,不断加强系统性治理模式创新。在思想观念上把握现代科技发展大势,将大数据思维运用于社会治理实践;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加强互联网与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为现代社会发展储备高素质技术人才和治理人才。

  结  语

  在构建中国特色网络社会治理格局的过程中,不仅要不断更新治理理念,探索治理优化路径,更要具备全球视野,在全球网络治理进程中动态把握网络社会治理的特征和规律。在互联网发展历史上,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全球化进程密不可分,因此网络治理不仅限于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而是需要放在全球范围内加以研究。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和互联网大国,在互联网治理、媒体生态治理和主流意识形态安全上的举措将深刻影响全球网络社会治理模式和路径。网络社会治理要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既要加强国内网络安全建设,也要维护国际网络空间安全,承担大国责任,彰显平等的治理理念。一方面,网络社会治理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基本目标,以科学化的治理促发展,统筹优化网络要素资源分配,加强网络技术创新,提升多元主体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效能,以符合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的治理方式促进经济社会进一步繁荣。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在网络社会治理方面的具体实践和优化探索,不断总结具备全球借鉴价值的网络社会治理经验,提供合理的网络社会治理方案,形成完善的网络社会治理中国模式,为全球网络社会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为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立健全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ZDA06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出席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中国政府网.(2018-04-21) [2021-12-01].http://www.gov.cn/xinwen/2018-04/21/content_5284783.htm.

  [2]董青岭.多元合作主义与网络安全治理[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11):52-72.

  [3]黄滢,王刚.网络社会治理中的政府能力重塑[J].人民论坛,2018(16):50-51.

  [4]陆峰.构建网络综合治理新格局[EB/OL].(2018-8-8)[2021-11-30].http://www.qstheory.cn/zdwz/2018-08/08/c_1123237677.htm.

  [5]张卓.网络综合治理的“五大主体”与“三种手段”——新时代网络治理综合格局的意义阐释[J].人民论坛,2018(13):34-35.

  [6]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5-12-16)[2018-10-09].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2/16/c_1117481089.htm.

  [7]习近平: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EB/OL].求是网.(2021-10-10)[2021-12-01].http://www.qstheory.cn/zhuanqu/2021-10/10/c_1127943608.htm.

  [8]崔林,尤可可.支撑、协同与善治——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技术要素的功能研究[J].新闻与写作,2021(4):26-31.

  (崔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教授;吴昊: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2年第3期】

  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崔林,吴昊.网络社会治理的理念更新与路径优化[J].青年记者,2022(03):70-72.

来源:《青年记者》公众号

编辑: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