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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国学精粹 建设和谐社会

2009-06-29 0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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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鲁中晨报的实践

  ● 王晓明
  作为一家创刊已有10周年的都市媒体,鲁中晨报结合淄博市创建经济强市、文化大市和绿色城市的整体目标,在弘扬国学精粹、建设和谐社会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新闻报道,坚持“和”与“谐”的统一
  “和”是中华美德的一个重要支点,“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周礼》中有“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的说法,“和”字所体现的是一种圆融、乐观、博大的东方精神:在家庭层面,讲究“六亲和睦”、“兄友弟恭”;在社会层面,要求人“立身中正”、“宽容利群”;在国家层面,期盼政通人和、精诚团结;对自然界,讲究“赞天地之化育”,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做到人际关系、社会政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鲁中晨报一贯强调,生活中要立身中正,心平气和,行为适度,无过不及。中和之道是儒家提出的一条重要伦理原则和基本道德规范,它的核心是不偏不倚,也就是要求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无过不及”。
  鲁中晨报的表扬性报道,坚持做到真实不夸张,适度不过分,突出基层兼顾领导,把重点的笔墨放在最普通的老百姓身上,书写他们的真诚、朴实与善良。
  舆论监督是都市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在监督过程中,晨报特别强调“和谐监督”,即监督要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矛盾的化解,有利于促进问题的解决。基于这一认识,鲁中晨报长期以来一直强调“所有当事方见面”的原则,做到采访不偏听偏信,采访不带有情绪和成见,采访不以势压人。
  以“和”为支点,以“和谐”为核心,“和”与“谐”的统一,使鲁中晨报得以在激烈的报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淡然处之,尽心竭力为民做事
  正如《论语》中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也是一种“以民为本”的中庸之道。这样一种关于“无过无不及”、适度而合常规、尽心竭力为民做事的原则,几千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想和行为。面对当今多样化的社会,面临多样化的选择,也就存在着选择的烦恼和痛苦。这就需要大家在生活中修炼一颗真心,以平常心看待世界风云,以感恩的心去接人待物,脚踏实地做好自己该做的每一件事。
  去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鲁中晨报第一时间派出了5名记者赶赴地震灾区,深入受灾最严重的地区,用最真实的体验和感悟,发回了一篇篇现场报道,同时,前后方形成互动——前方采访报道,后方捐款捐物。今年5月12日,正值地震一周年之际,地震灾区的茶农在重建家园过程中遇到了困难,鲁中晨报向社会发起号召,号召市民踊跃买茶,支援灾区茶农。面对茶农表达的感激之情,晨报人一如既往地淡然。为灾区人民做事,是全国人民的心愿,晨报人也仅是发挥了媒体的作用,帮助灾区人民做了一点应当做的事情。
 过去一年间,鲁中晨报先后发起了相亲大会、维权热线、帮助受灾桔农卖桔、倡导绿色购物等一系列公益活动,默默地为社会奉献爱心和帮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天时地利,人和为贵。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善于宽和容人,真诚待人,学会理解别人,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近代著名思想家严复提出“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的著名论断,体现了国学的“人和”思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竞争的加剧,合作共赢成为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乃至国与国之间密切关系的共识。

  爱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本就是共生共存。“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宇宙观,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与自然的合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
  鲁中晨报长期关注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对于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多次予以披露。2009年2月间,鲁中晨报记者对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高耗能、高污染的土小炼铁点进行了暗访调查;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间,记者对邹平县青阳镇“先发展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进行了长达1年多的跟踪调查;连续多年,记者与淄博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城市重污染的区域进行现场采访,查找问题的根源……在鲁中晨报的关注下,龙泉镇的土小炼铁炉被铲平,青阳镇的土炼油厂被彻底清理,淄博市的孝妇河、猪龙河流域生态得到恢复。
  科学发展观强调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正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作者单位:鲁中晨报)

  来源:青年记者2009年6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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